项目报批办理
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土地证或者土地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4、现状地形图
5、光盘
二、材料说明
1、项目单位请示文件(请示文件一式三份,项目请示文件应使用红头文件,其内容包括申请理由、项目名称、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工期。)以上内容简要说明即可。
2、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项目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原有土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政府用地批文等);需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房地产开发项目需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6、《青岛市建设项目能耗情况登记表》或合理用能评估报告。
7、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项目申请报告
2、依照规定审查
3、现场勘查
4、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办理。
《项目报批办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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