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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手续办理人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3 07:43:0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一、办理项目立项 需交材料与需办理的手续

1、立项申请

2、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3、组织机构代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环境影响批复意见(环保局) (1) 申请

(2) 组织机构代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 土地证

(4) 规划设计(选址意见书)与红线图

5、资金筹措意向文件(财政局)

6、规划设计(选址意见书)与红线图(住建局)

7、土地证(国土局)

8、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与是否压覆矿床(国土局)

9、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水务局) (1) 申请

(2) 水土保持方案(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10、地震安全评价(科技局地震办)

11、招标方案核准(发改局)

12、节能登记与审查意见

二、办理规划许可证 需交材料与需办理的手续

1、申请

2、发改立项

3、土地本

4、建筑红线图

5、建筑规划设计条件

6、总平面布置图

7、设计图纸(平面、立面、剖面)

8、人防批复 (1) 申请 (2) 立项批复 (3) 土地证

(4) 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5) 资金文件

9、环评报告

、立面效果图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需交材料与需办理的手续

1、申请

2、发改批复

3、土地证

4、规划许可证

5、人防批复

6、具备施工条件证明(乙方办理)

7、工程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办理)

8、经住建局备案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

9、图纸审查合格书

10、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甲乙双方办理)

11、监理合同及监理备案表(乙方办理)

12、资金证明

1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 申请并填附表

(2) 组织机构代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用地红线图、

总平面图(盖规划局公章)

(4) 消防设计文件(各专业设计师签字加盖公章的全套施工图纸)

(5) 图纸审查报告书和审查合格书

14、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15、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办理)

16、项目经理部登记表(乙方办理)

17、商品混凝土订购合同(乙方办理)

18、踏勘记录

推荐第2篇:离职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离职手续流程

一、准备离职的人员:

请于每周

二、周五下午4点整到人事部进行离职面谈并拿辞职申请表,(需按时办理)

二、离职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1.办理离职的人员请于每周

二、周五上午8:30准时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过后将不再办理)

注:须带上厂牌、IC卡、员工手册

(1):IC卡丢失、损坏扣16元。

(2):员工手册未交回扣工本费20元

2.离职人员需到本部门/车间找主管确认是否在OA系统上签核离职会签表

3.到食堂退饭卡内余额

4.在公司住宿的人员须提前将行李搬出并办理退宿手续,(外租人员则不用

办理)且

5.所有离职人员(办理好退宿的和不需办理退宿的人员)带上厂牌和磁卡

到后门保安处进行登记。

6.登记好后,所有人员须统一在后门保安处等待,企管部算好工资后电话

通知保安,然后由保安通知统一到企管部领工资条(其间不可随意走动,以防通知拿工资条时无法找到本人)

备注:退公积金到梅林关坐245到翠海花园下车。

人力资源部2011-3-25

推荐第3篇: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5、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5.1 项目负责人

5.1.1受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其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完成其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5.1.2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有关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签定及招投标工作;

5.1.3负责主持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制,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状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5.1.4负责分供方、分包商的选择工作,代表单位签定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5.1.5负责加强内外协调,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处理好合同变更;

5.1.6制定战略性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关键目标,对完成单位下达的生产任务、创优计划、利润指标和安全指标负责;

5.1.7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级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5.1.8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项目经理部和项目职工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1.9负责项目的对外联络及协调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5.1.10负责项目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工作,为项目的正常施工做好保障。 5.1.11负责项目文明施工形象的策划、监督执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5.1.12负责施工队食堂、宿舍文明卫生、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食堂管理及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5.1.13负责项目部的对外公关协调,解决施工扰民问题,协调同交通、城管、环卫、环保、派出所及街道的关系,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5.2 技术负责人

5.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质量目标负主要责任,主管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现场各级人员履行质量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5.2.2负责主持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及重要分项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负责主持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备料计划,负责月度材料计划的审核,协助物资供应部做好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工作;主持基底验槽和结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2.3制定措施以确保工程中测量标识的准确性,对工程建筑物定位线、水准点等重要的测量标识亲自复检。指导、监督项目经理部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工作、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

5.2.4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日常培训计划;领导开展QC小组活动和技术、质量攻关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负责组织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及时做出科技总结;

5.2.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分析经济、技术指标,优化施工方案,努力降低施工成本,实施好成本节约计划;

5.2.6结合IS09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ISOl4000《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负责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认真抓好基础工作;

5.2.7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及创优活动进行策划、控制、管理及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及工程质量验评,召开质量专题会;负责从施工前的质量预控,到施工中的质量过程控制,以及施工完的质量检查验评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5.2.8加强质量管理,把施工质量与劳务队工费紧密挂钩,调动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搞好质量的积极性,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都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参加经营管理决策,参与分供方和分包商的选择和考评工作,对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以及付款,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5.2.9协助各专业分包商做好施工图深化设计,组织安装工程各专业进行图纸会审,提前发现各专业图纸矛盾和冲突,并协助设计院在施工前进行解决;5.2.10做好各专业分包与土建专业的沟通、协调工作; 5.2.11负责监督公司总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目标的监督执行。

5.3 生产经理

5.3.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进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负主要责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对施工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环境保护负主要责任;

5.3.2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了解施工动态,根据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安排每周每日的工作,对施工任务、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的完成(进场)时间、要求、标准具体安排,并落实到人。调整人力物力,确保重点施工;

5.3.3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将计划与现场实际进度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证工程进度;

5.3.4按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布置周、月、旬、季施工生产任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统一协调各业务部门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

5.3.5建立健全对安全组织机构,作好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场容管理,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浪费,节约材料; 5.3.6每周组织一次工程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的进度、安全、质量等情况随时掌握,经常组织现场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带领各专业、各队完成各种指标,做好上级检查的现场接待工作;做好工程施工日志;

5.3.7为各专业分包商协调现场、机械、水电、库房、办公等条件,为各专业分包商提供良好服务;

5.3.8负责履行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后的保修工作。

5.4 安全总监

5.4.1安全总监直接由本企业总部委派,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5.4.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4.3负责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安全及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5.4.4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作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场容管理,抓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浪费,节约材料。 5.4.5负责各专业分包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5.4.6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

5.5 物资经理

5.5.1负责进行材料、设备的构配件的采购;

5.5.2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构配件的检查、验收及保护;5.5.3监督各分包单位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并记录存档; 5.5.4负责对项目主要材料进场时间、进场计划的安排;

5.5.5负责进场物资库存情况,制定和物质管理办法,做好各类物资的标识;5.5.6负责进场物资的报验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5.6 合约主管

5.6.1负责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及租赁合同的起草、洽谈、签订、报批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合同的管理,监控各分包和材料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全面兑现对业主的承诺。

5.6.2认真熟悉图纸,编制工程概预算、年度、季度成本计划及分项工程工料分析。

5.6.3根据每月完成工程量、材料耗用量及各项费用开支,及时编制本月工程成本情况汇总表,并提出节约成本建议,掌握本公司过程用工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5.6.4根据工程进度,办理验工计价,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款请款计划、资金流量计划和月度请款单,审核各分包和材料供应商月进度款申请计划,按合同向分包和材料供应商付款。

5.6.5根据变更洽商确定变更计价,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核指定分包和指定供应部分变更计量和计价。办理工程结算。

5.6.6负责准备竣工决算报告其他与商务方面的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准确记录各种原始数据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

5.7 综合办主任 5.7.1协助项目经理助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社会关系协调工作。 5.7.2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用品的管理、后勤生活的保障工作; 5.7.3负责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

5.7.4负责督促文明安全施工、CI形象、环境保护等项工作的实施;5.7.5参与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

5.7.6负责项目人员的调动及劳资管理,负责对外事务工作。

5.7.7负责项目来往书信、文件、图纸、电子邮件、影像资料的收发、签转、打印、登记、归档工作。

5.7.8负责项目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文件分级传阅保密制度;5.7.9负责防扰民、民扰接待及周边交通协调。

5.8 施工员

5.8.1熟悉图纸,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的讨论。5.8.2掌握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5.8.3负责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8.4负责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材料、机具的计划安排,做好各单位和工5.8.5种作业之间的协调。

5.8.6负责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对劳动力合理安排使用。5.8.7负责对民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5.8.8负责向工人(或作业班组)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交底。5.8.9做好分项工程的组织工序,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5.8.10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流水作业方法组织施工,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5.8.11负责施工日志的填写工。

5.9 安全员

5.9.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5.9.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5.9.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和查处。 5.9.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9.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5.9.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9.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5.9.8积极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10 质量员

5.10.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5.10.2认真学习质量管理知识,掌握质量检验理论和方法。

5.10.3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定,正确执行质量管理工作所规范的各项标准。

5.10.4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5.10.5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方法、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返工意见。

5.10.6在施工现场履行质量管理责任时,负责质量检查、评定、监督的各种手续,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5.10.7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5.10.8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5.11 标准员

5.11.1负责确定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列标准强制性条文,并配置标准有效版本。

5.11.2参与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及管理制度。5.11.3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5.11.4参与施工图会审,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5.11.5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5.11.6负责建设标准实施交底。

5.11.7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5.11.8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5.11.9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情况,并进行评价。

5.11.10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5.11.11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

5.12 机械员

5.12.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办法和规定。5.12.2负责强上报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及动态调整工作。 5.12.3负责机械设备的调运、验收、测试和管理工作。

5.12.4负责对进场重要及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及试验记录》。

5.12.5负责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小型维修和保养工作。5.12.6负责对机械设备的责任制的建立和跟踪及挂牌工作。 5.12.7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5.12.8负责建立自有机械设备台帐,并统一编号标识,以及做好租赁机械设备标识的保护工作。

5.13 材料员

5.13.1根据施工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运输和费用计划。

5.13.2掌握单位工程主要材料的预算用料,实际用量和价差分析。5.13.3随时了解材料市场动态,坚持货比三家,不得以次充好,舍近求远。 5.13.4按计划采购各种合格的物资,自觉接受现场质检员的监督,并有保质证和合格证。

5.13.5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记好三级明细帐。5.13.6配合施工管理人员抓好现场材料的管理。 5.13.7对仓储工作随时检查、督促、指导、纠正。 5.13.8负责各种机具的进出,并办理有关手续。

5.13.9配合财务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按时上报材料统计表。

5.14 资料员

5.14.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

5.14.2负责本项目部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变更、洽商记录、来函的及时接收、整理、发放、借出、保存工作。

5.14.3资料员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施工资料。

5.14.4资料员收到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后,应立即编号登记,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工程技术文件使用者手中。

5.14.5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5.14.6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5.14.7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14.8归档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14.9严格执行资料工作的要求,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料准确,安全。

5.14.10维护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完善与安全,对违反本制度或不正确使用的行为,拒绝提供使用。

5.14.11参与本项目部所施工工程竣工图的整理和移交。

5.14.12资料员必须不断学习,钻研业务,提高微机操作技能,实现资料管理的自动化。

推荐第4篇:项目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代表公司法人对项目行使全面管理,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负直接组织和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建经理部领导班子,并负责整个项目部人事安排。

三、负责对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及有关政府机关的协调工作。

四、就决策性问题和经济来往问题直接与建设方联系。

五、负责对项目部的全面日常领导。

六、建立完善的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即负责建全规章制度,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七、负责整个工程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八、负责召集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每周的例会,布置当周的工作任务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九、负责召集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每日的碰头会议,总结当天的工作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组织项目有关人员与业主的工程例会,与业主代表就工程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一、参加公司有关组织的工程验收工作。

商务经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编制与各方的合同,作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

二、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按施工程序,分层分段计算实物工程量,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三、按施工程序,分层分段提出定额材料用量和各工种用工量,为技术部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做到计划与实际基本相符。

四、按全优工程标准,进行两算(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对比。

五、根据技术核定单和经济签证,及时补充、调整施工预算。

六、在施工技术部的协助下,按时向业主或总包方呈报月完成工程量表,及时结付工程进度款并核实分包队伍工作量和临时用工量。

七、负责现场有关经济签证工作,积累有关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的资料,并根据有关资料,对业主方面原因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索赔。

八、负责按照公司CI要求的工地场容场貌的布置安排,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九、负责项目管理后勤工作的安排,负责在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措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十、作好现场财务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项目部的经济核算控制。即材料、工时、成本控制,并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补充调整施工预算和结算。

十二、根据技术部提供的工程量和临时用工核算单,审核施工队的施工预算和竣工结算。

十三、项目竣工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部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各专业人员对总体工程的技术、质量的全面管理。

二、根据国家建筑法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技术规定和其它有关文件,检查整个施工过程的进行情况,并负责对各专业的总体协调。

三、组织上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设计进行会审,就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会商,对于形成的洽商、记录要进行会签。

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负责审定后执行;对多种方案和措施实行择优核定。

五、组织和检查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质检员、资料员对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六、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处理施工中发生的技术疑难。

七、按照技术资料管理规定,领导技术组资料员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符合贯标要求。

八、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策划,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九、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项目经理部质量工作会议,按计划检查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

项目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施工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设备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二、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工作 , 参与所负责工程图纸的会审工作。

三、组织项目生产场容的定期检查与评比工作,加强场容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活完场清,不浪费材料。

四、全面负责进场物资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放不合理造成的材料损坏和浪费。

五、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文明施工及“CI”形象管理及环境管理。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负责与施工队伍签定现场文明施工协议。

七、深入施工现场 , 掌握实际形象进度和生产情况,有不利因素要及时调整。

八、负责项目统计工作的安排、监督、检查、落实与指导。

九、负责组织对现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形象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十、负责施工现场公益性用工人员的考勤记录。

十一、负责向各施工队下达施工任务 , 并协调好各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十

二、负责现场进度计划目标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考核。

十三、按要求做好施工日志,统计台帐和各项施工组织资料,做到完整齐全、及时有效,并按期归档。

十四、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落实现场机具、设备、剩余材料、周转材料的转移工作。

五、负责对施工队所完成工程量的审核签认工作。

十六、负责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落实与实施工作。

七、负责对项目生产员、生活员进行目标考核。

十八、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指导项目材料保管员的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进场施工队伍学习项目,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件,并组织落实实施。

十、负责对现场成品质量保护的规划、布置、监督检查和指导执行情况。二十

一、必须凭有效的图纸及洽商签证工程内容布置生产任务。二十

二、收集、整理、提供有效的工期索赔资料。二十

三、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项目经理部技术工作,并按照权限规定,编制、审批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专业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等;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等,指导监督施工现场人员作好质量记录;

3.负责主持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与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定、整改,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报告;

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按时办理洽商及设计变更,主持工程重点部位摄像和拍照,负责组织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的整理和编制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材料、设备的选型、报批及材料质量控制工作,负责领导施工详图设计、项目检验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领导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工作;

6.根据公司在项目开展前的安排,参与并协助项目经理作好材料采购工作;7.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参与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8.参与项目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技术总结工作。

质检员职责

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监督工程质量执行情况,并与施工单位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

二、负责监督施工隐检、预检工作,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三、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和施工工艺标准,对工程的材料、工序、质量进行全面及时检查。

四、加强对施工队的领导和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确保质量控制。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负责向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提出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遇重大质量问题需及时向质安部汇报。

六、执行质量标准,做好施工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发现质量苗头及时解决,消除不合格因素。

七、检定工程质量,并负责检定分部分项的质量,负责过程检查验收评定工作,签署预检表、预检记录,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对核对结果负责。

八、负责测量设备的核定工作,协助技术员测量设备的管理。

九、负责参与材料验收工作,抽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质量。

十、参与日常的自检、互检和交接工作,参与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资料员职责

一、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收发、登记、标识、拷贝、存档均由资料员按照公司《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二、负责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分包合同文件与劳务分包合同文件、采购合同文件管理。

三、负责技术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环境体系文件、对业主或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所有的行政文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后并存档备案。

四、文件发放及文件归档按公司《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五、资料员要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施工规范、工序,并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规范负责对砼、钢筋对焊等取样养护送至当地有权威的质检站进行验评,其报告单报技术组,并存档保管。

六、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并按专业分类,认真书写,作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七、负责妥善保管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文件,防止丢失和损坏现象的发生。

八、负责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有关规定作好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和移交工作。

项目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出库员及入库员均为项目库房管理员, 履行项目材料保管职务。

二、项目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了解各种进场材料的性能,堆放要求及保管方法。

三、负责工程用一次性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保管工作,负责现场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材料使用消耗及堆放情况,对其不利因素要禁止,并上报主管领导。

五、现场内露天存放的施工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或根据生产负责人指定的位置堆放,根据材料堆放要求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地面要平整穷实并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应界限分明 , 避免混放。

六、现场仓库中存放的料具必须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必须设专库隔离存放,并保持库房通风换气良好。

七、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依照其物理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八、进场物资按照仓库规划合理存放 , 做到标识明显,帐、卡、物相符,规格不串,材质不混,露天存放物资要采取上盖、下垫 , 定期盘点检查 , 库存物资达到不锈、不潮、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爆、不气、不漏,合理亏损按规定上报处理。

九、进场物资的堆放应选择不影响施工流水作业,不阻塞施工通道,并以靠近使用地点为原则,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

十、物资堆放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害,并按要求堆码整齐和牢固 , 对堆放料场的物资采取合理的堆码苫垫 , 保证物资不变形,不紊乱 , 不霉烂 , 不锈蚀和物资的完好性。

十一、库区要做到整洁美观 , 物资摆放有序 , 横平竖直 , 整齐干净 , 做到料场无杂草 , 无杂物 , 货架无尘土。

十二、现场及库房所有物资都必须遵循成堆、成方、成层、成行的摆放原则。

三、加强库存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对现场贮存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查 , 发现有变质、变坏问题及时上报。

十四、“预防为主”做好库区防火防盗工作。

五、接受项目人员的监督检查。

十六、遵守学习公司及项目的管理制度 , 完成项目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5篇: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程序

工程项目手续办理程序

一、申请土地指标

(一)、土地指标需要的材料

1、国土局测绘公司安排测绘后出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建设项目用地申请,青苗、附着物调查、补偿费到位证明、签定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等。

2、规划局出用地范围图及设计要点。

3、发改委备案【(1)项目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设计院)、(2)能评报告(经信局)、(3)环评报告(环保局)、(4)安评报告(安监局)】

4、国土局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等)。注:违法占地的另需交罚金、作笔录等。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

土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复后,先进行土地储备、再通过“招、拍、挂”流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单位摘牌交费至出让金的50%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待交齐出让金及两税即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农税局)后,进行地籍调查,而后申请土地登记,最后领取土地证。

(三)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结算土地出让金后报财政局审批,经财政局审批后,建设单位向市土地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及财政局申请返还土地补偿款及有关优惠费用。

二、到高密市发改局办理年度投资计划 所需材料:

项目建设申请(红头文件) 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符合规划证明、总平项目申请报告(一般为设计院编制)

能评报告、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安评有时可不作) 交请地震费、水资源费后领取批复文件。

三、到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材料:

发改局年度投资计划、出让合同、用地范围图、设计要点、环评批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申请办理。

交清测绘费、制图费、拨地定桩费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到规划局报批规划方案 所需材料:

规划(建筑)方案报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规划文本4套

五、到规划局报审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报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平、立、剖面图3套及电子版

六、到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七、勘察报告报图审中心审查之后将施工图报图审中心审查、报消防队消防设计审核,报气象局审查避雷。

八、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结束后,到建设局墙改办办理墙体节能材料备案。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地点:交易中心)

(一)提报如下招标所需前期材料后交易中心向建设局报批招标。

招标申请表

年度投资计划(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图纸审查合格书 墙改备案

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材和实施建筑节能证明

(二)建设局审批同意招标后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招标

(三)招标完毕后,经过专家组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交易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施工、监理招标结束后,向建设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报如下资料:

计划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经审查备案的勘察合同(图审中心审查)、设计合同(图审中心审查)、施工合同(交易中心审查)、监理合同(交易中心审查)、建设工程安全报监证(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收费证明、消防审查意见、气象避雷审查证书、平立面图纸一套、中标通知书、新型墙材使用证明,施工许可证信息表。

注:有优惠政策的按优惠政策标准交费。 十

一、工程竣工后综合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审施工及监理资料,资料检查合格后组织五大责任主体、城建档案馆及监督站参与的综合验收,穿插进行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

待备齐质量监督档案办出监督报告、环保验收意见、消防验收意见、竣工验收报告表等备案资料后报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办公室办理竣工备案。

十二、房屋确权

需土地证、建筑施工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说明:

1、项目用地范围确定后,可先找勘察院作勘察报告,待规划局通过设计院的规划方案后,办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找图审中心审查勘察报告,整改完毕后即可提供给设计院作为施工图纸设计依据。

2、待施工许可证办完后,向监督站提报监督档案前期材料申请监督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在工程墙体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墙改办提出墙材使用情况的查验申请,对工程进行禁实验收、申请返还墙改费等。

3、提前介入工程需先向政府部门(镇、街政府或经信局打请示,批复后提前介入有关手续。

以上是大致流程,再细部可随手续进展逐步咨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整理人:YAN

推荐第6篇:办理项目批复所需手续

办理项目批复所需手续

1、1500万以下只审批建设方案附招标意见表和概算表(1000万以上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委常委会)

2、1500—5000万以下先批可研后批初步设计,间隔10天左右,可研附招标意见表(附评审意见),初步设计附概算表

3、5000万以上批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各间隔10天左右;(需提供建议书本子、可研本子、初设本子)

1、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格式: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背景和意义】;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附投资概算表);

八、项目预期效果或效益及项目建设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和建设条件【电子版及WORD格式】)。

2、政府会议纪要;3.规划局项目选址意见书;4.国土局土地预审意见;

5.环保局项目环境评价意见或环评登记表。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窗口电话:7068781

办理项目核准所需手续

1、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背景和意义】;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附投资概算表);

八、项目预期效果或效益及项目建设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和建设条件

2、政府会议纪要;3.规划局项目选址意见书; 4.国土局土地预审意见; 5.环保局项目环境评价意见或环评登记表。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依据实际能耗而定)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窗口电话:7068781

办理项目备案所需手续

1、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背景和意义】;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八、项目预期效果或效益及项目建设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和建设条件。

2、备案申请表2份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推荐第7篇:“青骨项目”项目录取人员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青骨项目”项目录取人员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及注意事项

一、录取人员本人前往人事处师资培训科领取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1份/人);

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同时,录取人员应及时下载《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或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师资培训科”栏中下载),详细了解派出流程、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人事处]

二、领取录取材料后,录取人员须尽快联系国外接收院校,落实正式的邀请信,开具收入证明(在人事处劳资科开具中文版证明后,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更换外文版证明),如赴美学者还须获得DS-2019表,方可办理派出手续。持邀请信复印件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签字、用印后,办理“同意派出函”发往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派出手续的办理。[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三、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寻找合适的担保人,到公证处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并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存一份。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下载中心”栏中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出访审批表》(一式两份,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留存一份),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批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在职证明”、领取“单位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四、正式出行前一周内,联系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工作人员领取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处、所在单位及录取人员本人各留存一份)。持本协议书、邀请信及护照签证页复印件至人事处办理派出的人事手续。[人事处]

五、录取人员抵达留学国后,应按要求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报到。报到表请抄送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邮箱各1份。[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六、录取人员在国外期间应严格遵守留学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学校形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进修任务,每一季度按时向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同时,请将季度研修报告发送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邮箱。[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七、录取人员在国外进修期间,应积极、主动地将与进修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材料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以便后期考核、存档。[人事处]

八、录取人员应按期回国,回国后应及时向学校报到。报到时,应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复印件及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至人事处办理人事手续。[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方式:

人事处,咨询电话:029-82202083,电子邮箱:xauatrsc@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029-82202169,电子邮箱:intlexchange@xauat.edu.cn

推荐第8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

问:可以邮寄办理吗?

答: 欢迎并鼓励邮寄办理。这样可避免同学们长时间排队等候,外地同学可以因此节省时间和路费。由于教育处每天收到信件繁多,为避免延误办理时间,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

教育处邮政地址:29,rue de la Glacière75013Paris, France。 邮寄办理除附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外(不必附原件),请注明回国日期,并附已付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中等信封平信,法国境内请贴0.56欧元邮票,国际请贴0.85欧元邮票。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可在一周内办妥寄出,遇假期顺延。

问:申请材料具体有哪些?

答:

(一)对读学位者而言,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最后一学年成绩单复印件;

4)文凭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得文凭的证明)。

(二)访问学者、进修生或博士后,应出示: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吋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的照片页、学生证或注册证明复印件;在法国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3)所在的法国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复印件。

可凭护照入境日期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

回国机票或订票复印件

请注明回国日期

负责老师联系电话:0144081948;邮箱地址:chenh@edu-ambchine.org

推荐第9篇:手续办理

1.要到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养殖场占地的性质,新建养殖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符合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2.新建规模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要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畜牧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出答复。

3.土地、防疫、环保等条件达到要求后,即可建场。养殖场建成投产后,到当地畜牧部门登记备案。

感谢您对畜牧工作的关心!

1.养殖户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2.到县畜牧局领取《养殖场建设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后,报畜牧局审核;

3.畜牧局为养殖场提出规划布局意见。

4.建成后填写《新建规模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办理营业执照:先到工商部门核名,畜牧局备案开具证明,到环保局开具环评意见,再到工商局出具营业执照。

推荐第10篇:手续办理

开发企业资质备案所需材料

1, 备案申请(公司对所报部门出示的红头文件)

2, 开发企业准入备案登记表

3, 资质证书(复印件)

4, 验资证明复印件(不是当年验资证明需出示本年度财务审计)

5,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 法人任命书(公司出示的红头任命文件)

7, 法人证明、公司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附带原件审核)

8, 项目文件

9, 固定办公场所照片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

行政许可申请表

委托人办理人任命书(红头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当地部门审批后呈上报)

资质申请表三份

装订成册内容

1. 目录

2. 营业执照

3. 章程、股东会决议

4. 验资报告(付银行进账单,如不是本年度验资报告需出示本年度财务审计)

5. 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原件审核)

6. 劳动合同

7.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

8. 到省建设厅申请程序(到4楼房产处递交申报文件,处长、厅长签字后到一楼大厅

审核,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取证,取证携带建设厅给的证明,携带人民币3000+)

申请房地产项目许可证

1.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企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国家或省市发改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图

5. 土地出让合同后土地划拨书

6. 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0以下平面图、顶层平面图、立面

图等各一张),施工图设计完毕上报一套

7. 城市基础设配套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建设项目报建申请报建需提供的材料

1.

2.

3.

4.国家或省市发改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图 土地出让合同后土地划拨书 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0以下平面图、顶层平面图、立面

图等各一张),施工图设计完毕上报一套

5.城市基础设配套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建设项目申请书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表

2.各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单位负责人任命书(红头文件)

4.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6.施工单位出示的劳动供应计划

7.施工单位出示的应急救援预案、等各种施工方案的审批

8.施工单位出示生产、生活设施的方案(需监理方盖章)

9.施工组织设计

10.施工方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票据

11.施工方缴纳的工伤保险票据

12.建设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13.监理单位人员的证书(如不能出示证书,需相关单位出示书面证明)

14.监理单位技术资料(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关于安全监理的内容、措施齐全,并履行

签字审批手续)

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性审查申请表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勘察、设计合同(原件)

5、勘察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7、勘察单位执业人员证书

8、设计单位执业人员证书

9、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跨区证明

10、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

11、消防审核意见书

12、环评意见书

13、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

14、

15、施工图审查合同 建筑、结构、采暖、电气计算书

预售许可证申请材料

1、房屋建设项目预售许可证审批表

2、开发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3、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

4、建设项目投资立项批准文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

10、土地出让合同书

11、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2、房屋预售方案

1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4、预售房屋面积测绘表

15、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16、房屋设计平面图、房屋设计说明

17、物业办出具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落实情况证明

18、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抗震设防要求

1、地勘报告

2、工程概况

3、规划平面设计图

劳动用工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册(电子版1份、打印版2份)

5、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税务局涉税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开户许可

4、法人、财务人员及办税人员身份证明

5、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让(或租赁协议)

6、公章及法人名单

7、公司章程

其它涉税资料

8、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年检中)

9、项目选址意见书

10、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11、政府用地批件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国有土地出让权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7、不动产销售合同及预售许可证

18、规划平面图(房源图及预交款明细)

19、勘察、设计合同书(监理合同书)

20、拆迁协议

规划报建所需用材料

1、会议纪要(政府会议)

2、右研报告

3、土地出让合同

4、土地批复

5、地勘报告

6、还评报告

7、发改委立项文件

8、企业资质

9、设计资质

10、消防意见

11、项目审批单

12、施工图(平面、立体、剖、结构)

13、效果图

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1、建设单位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报告(留原件一份)

2、填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留原件三份)

3、建设立项批文或备案文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核定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7、总平面设计图(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8、基础设计图(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9、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留原件一份)

10、单位委托证明(留原件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1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资质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三份)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图、室外给水平面图、水池、泵房的建筑

图施工图,图纸用档案盒顺序装好报送消防支队)

第11篇:项目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益马高速公路第4合同段

项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项目经理职责:(

)

1、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2、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方针;

3、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4、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6、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

1、依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宣传计划并督促落实,保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5、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清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负责组织召开本项目安全生产会议;

7、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3 总工程师职责:(

)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资料,并督促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2、组织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并监督落实各级交底;

3、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 协调安全员职责:(

)

1、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做好特殊工种台帐及各种培训、学习及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2、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购买及发放登记,并指导民工连队及作业班组正确佩戴;

3、负责编写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4、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强对本项目职(民)工职业健康知识教育与宣传;

5、利用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不同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

6、负责编写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演练不断加以完善改进;

7、负责工地现场及项目驻地的日常安全状况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作好记录。

8、负责对外协调,及时处理工地沿线各种矛盾纠纷和阻工事件。5 现场安全员职责:(

)

1、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向现场施工员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施工员向作业连队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2、负责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写与现场监督实施;

3、民爆物品运抵施工现场后,负责施工现场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与当日清退交接;

4、负责现场安全措施制定与落实;

5、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6 机务安全员职责:(

)

1、负责编写机务管理规章制度与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2、负责对机手、驾驶员、操作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建立特殊工种台帐;

3、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4、负责车辆年检、年审工作;

5、负责工地临时用电的管理;

6、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7 施工员(岗位安全负责人)职责:(

)

1、施工员是各岗位、工作面安全生产最直接的安全责任人,应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2、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不违规作业;

3、认真领会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方案施工,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负责向作业连队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签名确认;

5、加强民工连队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指导连队民工正确佩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冒险蛮干现象;

6、负责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实施,并经常检查督促;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员及项目经理部报告;

8、文明施工,不侵民扰民。出现阻工、闹事情况要保持克制,严禁打架斗殴,及时通知协调员到现场处理。 8 机手、驾驶员职责:(

)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养成上机(车)前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的习惯;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违规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在易发生危险地段操作应十分谨慎,确保安全,不冒险蛮干;

5、爱惜车辆设备,保证车辆和设备驾驶室内整洁,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6、机手、驾驶员均需持证上岗,不得无证驾驶,也不得将车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7、机械设备应集中停放,下机后应知会现场保卫,登记机内剩余油量。9 预制场/拌和场保卫职责:(

)

1、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保卫工作的范围,及时了解周边环境;

2、按照事先确定分工值班,拌和场实行24小时值班;

3、特别加强钢筋棚、油库及机械设备油料的看管;

4、晚间值班要在看管范围内四处巡逻,发现异常立即大声呼喊,并拨打办公室值班电话3912099/15273559508;

5、发现失窃,及时向区段现场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10 项目部保卫职责:(

)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晴天晚上11:00大门落锁;雨天晚上10:00大门落锁;

2、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问询,禁止小摊小贩及拾捡垃圾的人员进入院内;

3、晚上值班、大门落锁及夜宵发放。值班要注意办公楼是否关灯落锁,浴室是否关灯;

4、屋前屋后卫生,草皮浇水及水泥坪清扫水沟

5、会议室及男、女厕所每两天拖洗一次。会议室卫生逢单日进行;厕所卫生逢双日进行。遇工地加班食堂人手紧张时适当到食堂帮忙;

6、积极完成办公室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11 爆破员职责:(

)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认真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执行爆炸物品领用、清退制度。领取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变质、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使用。

3、熟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熟练爆破操作规程,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

4、按工程实际需要领取爆破器材,制作炮头时严禁抽烟、用火,装填炸药时严防碰击、摩擦。起爆前首先向安全警戒员报告,准许后方可起爆。

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施工,有权拒绝。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跨区域,跨单位或在非爆破区进行爆破作业。

6、实施爆破作业,爆破现场必须专人指挥,爆炸物品必须专人管理,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爆炸物品。

7、爆破过程中,用心听记炮数,以判断是否有哑炮、拒爆等;排除哑炮时,严禁掏挖残眼,必须采取安全方法予以排除。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12 爆破安全员职责:(

)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根据申领单核批后的数量,负责将民爆物品统一从民爆物品仓库领出并配送至各爆破施工点,每天下班前负责将各爆破施工点剩余的民爆物品统一收回送至民爆仓库保存。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施工有权制止。

5、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安全使用搬运制度;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6、负责起爆前后的警戒工作,运用小喇叭、口哨通知附近村民及时避让,避免爆破造成人身伤害,警戒距离不小于200米;

7、主动配合爆破队工作,与爆破队同时上下班,警戒之余坚守施工现场,为爆破队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8、密切监督装药量,既要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又要尽可能减小震动及飞石破坏;

9、每次爆破都要求用竹架板或炮帘成片覆盖,没有覆盖或对没有把握的炮眼,不允许起爆;

10、协助公司及爆破队做好损坏村民财产调查登记,督促爆破队及时赔偿飞石损坏的村民财产;

11、对施工现场出现复杂局面或爆破队不听合理劝阻,冒险蛮干,及时打电话通知安环部或项目部负责人。

12、当日剩余炸药及雷管禁止存放在工地上过夜,禁止各爆破队私自保存。13 民爆物品保管员(库管员)职责:( )

1、认真学习《民爆物品管理条例》,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仓库安全。

2、加强库区日常检查巡视,熟练掌握库区监控、报警系统及手持机的使用,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环部及项目主管负责人报告。

3、库房内外两重门钥匙由两位保管员分别保管,打开库房时需二人同时在场,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加强库房安全。

4、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发放、收存民爆物品要及时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收发民爆物品要认真核对编码,如实记录。记录要规范清晰,不得涂改。

5、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

6、储存爆破器材时必须按要求存放,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的要求,一般要用竹架板或厚木板架空离地10cm左右存放。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其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借宿或进行其他活动。严禁用明火、明线照明。

8、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造册,报告公安机关销毁,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14 安全资料员职责:(

)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15 质检员职责:(

)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施工员和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16 材料员职责:(

)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17 各生产班组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

1、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3、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员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18 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19 焊工班(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4、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5、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部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20 小型机具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

)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

2、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3、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4、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21 起重班(吊车司机)安全生产职责:(

)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2、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3、吊车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4、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5、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12篇:厂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厂区项目前期报建流程

工 程 部 2015.11

目 录

一、临时水的办理 ........................................................................................................................1

二、临时电的办理 ........................................................................................................................1

三、土地摘牌 ................................................................................................................................1

四、建设局项目报建、立项:.....................................................................................................2

五、环评审批约2个月左右:.....................................................................................................2

六、设计院确定设计图纸:.........................................................................................................3

七、勘察、设计招标:.................................................................................................................3

八、勘察、设计合同备案.............................................................................................................7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7

十、监理招标、监理合同备案.......................................................................................................7

一、建设用地批准书...................................................................................................................7

二、土地证办理 ..........................................................................................................................7 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8 十

五、开工验线 ............................................................................................................................8 十

六、消防备案、审批 时间? .................................................................................9 十

七、人防审批 一,所需材料 二 流程 三 报批部门等,,, ...................................10 十

八、安全审批 流程? 部门? .........................................................................................10 十

九、卫生审批 ..........................................................................................................................10 二

十、施工招标、施工合同备案 办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13 二十

一、施工图审查 ..................................................................................................................13 二十

三、质量监督手续.................................................................................................................14 二十

四、施工许可证的办理.........................................................................................................14 二十

二、项目开工 ........................................................................................................................15

一、临时水的办理

临时水费:41.92万元,临时水施工费:3.136万元,施工排污费:11.7万元(已交),合计:56.756万元。

二、临时电的办理

临时电施工费:42.94万元,临时供电合同6.93万元(已交),临时用电设计费:1.86万元(已交),送电前检验费用9万元,合计:60.73万元。

三、土地摘牌

交土地保证金(30元/m2*13.78万m2=413 万),在摘牌10日后付齐余下出让金(320元/m2*13.78万/m2-413万=4410-413=3997万)。配套费:一期建筑面积6.5万m2*60元/m2=390万。契税(土地总价款的5%=220.5万元)

1、程序:

(1)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天;

(2)竞买人向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供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缴纳保证金;

(3)国土资源局审核竞买人报名权属材料和报价单,确定竞得人; (4)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5)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付清土地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提供材料:

(1)竞买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及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2)出让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竞买须知;地块位置、面积、形状及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竞得成交确认书。

四、建设局项目报建、立项:

如果没有政府出资,应履行审批制度,有资质的单位出具项目可研报告,费用约为1.5万元左右(根据项目总投资、使用的等级资质、生产工艺综合考虑),7-10个工作日。

1、可研报告需提供各品种的生产工艺、产能。

2、提供土地出让函。

3、《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4、资质单位:

a、哈尔滨金兰集团 b、慧然环境影响评价公司 c、赛优迪信息咨询公司 d、文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优森柯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都是企业自筹资金,应履行备案制度,需提供《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根据年耗能量来定是否需要做节能审批。

五、环评审批约2个月左右:

1、提供材料:

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出让合同、立项报告。

2、环评报告: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费用约为15万左右。

3、环评报告需要确定各品种生产工艺流程、蒸汽方式(可考虑租用啤酒厂的锅炉,环保局不允许有煤炉)。

4、啤酒要求产能大于1.8万瓶/小时,环保局日常正常监管。

设计产能5-10吨/日,按300ml/瓶,1.67-3.34瓶平/日。

5、酸奶要求产能500吨/年(可考虑与其他乳品厂签订代加工协议)。

6、环评单位:

a、黑龙江华裕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b、哈尔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c、哈尔滨师范大学

d、哈尔滨铁路环境保护公司

7、验收单位:黑龙江华裕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六、设计院确定设计图纸:

七、勘察、设计招标:

因有国有股份,应该为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

1、招标方式确定

1)招标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选定好招标方式后,报监督部门备案。

2、招标资格备案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招投标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2)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登记:监督部门登记(建设工程招标审批表)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编写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需向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3)工程交易中心备案,预订开标时间

4)发布招标公告

5、颁布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 4)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6、审查投标申请人预审申请书

1)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3)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编制招标文件

1)编制招标文件

2)评标办法需向监督机构审查

8、发售招标文件

9、踏勘现场(如有时)

10、投标答疑会(如有时)

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解答疑问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召开答疑会(招标人、投标人准时参加) 3)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放答疑文件 4)投标人回执

1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4、开标 招标人组织、主持、开标、唱标。 招标人、监督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15、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 2/3 的评委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另外 1/3 由招标人代表担当。

16、评标 初步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资格审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澄清—确定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17、编制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需要公示3天,3天后报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18、发出中标通知书

1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20、退还投标报证金

21、相关资料存档 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地勘公司:

a、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肇东地质工程勘察院 b、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查院

c、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 d、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e、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

f、黑龙江省九0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2、勘察费需要按实际地质情况,按点收费。打桩需要地勘报告

中数据,需要打多深的管来定费用。

八、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立项批复

4、土地使用合同

十、监理招标、监理合同备案

1、因有国有股份,应该为公开招标。

2、监理公司:

a、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公司

b、黑龙江时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c、中铁建设监理公司

d、哈尔滨中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

一、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土地证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提地出让合同

3、地价款、契税证明

4、立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6、营业执照

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1、立项文件

2、土地出让合同

3、施工图及总平面图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4、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5、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6、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7、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概算或预算1份;

五、开工验线

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向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测量,取得验线表后,到建设发展局申请办理《开工验线规划合格证》,未经开工验线不得施工。

(1)建筑物验线:委托单位在建筑物打桩之前,持经建设发展局核准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书》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经检查图纸无误后,测量队在受委托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 (2)管线验线:委托单位于开槽前,携带经建设发展局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及《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经检查图纸无误,测量队在受委托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 (3)道

路验线:委托单位于道路铺设侧石前,携带建设发展局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经检查图纸无误,测量队在受委托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

十六、消防备案、审批

时间?

1、消防设计文件一套

2、建筑工程设计红线图

3、设计院资质证明

4、消防审核申报表

一、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一)报审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七、人防审批

一,所需材料 二 流程 三 报批部门等,,,

1、总平面及地面一层平面图

2、规划审批表

十八、安全审批 流程? 部门?

十九、卫生审批

一、办证顺序:

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 现场验收 合格后申报材料

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 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

1、维生素B

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 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 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 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

(6) 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14、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施工招标、施工合同备案

办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须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复印件

3、分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审核(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分包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分包施工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分包

6、施工合同(需提供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发的示范合同文本)

7、总承包、分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应使用

二十一、施工图审查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 2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 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 规划部门批准的1:500施工图总平面图; 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批复;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 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批复文件; 10 加固、改扩建等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 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12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 13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2套)

14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注明电算程序名称、版本)

1、立项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纸

4、资金落实证明

5、施工单位人员证书 二十

三、质量监督手续

1 质量监督申报申请表;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4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5 地质勘探报告;6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7 监理大纲及施工组织设计;8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副本;

9、施工图纸

10、岩土勘察备案

二十四、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1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 3 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复印件(B4纸)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复印件(B4纸) 5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B4纸) 6 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复印件(B4纸)

7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并办理安全主管备案) 8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9 施工单位人员证书

11 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证明(建设单位) ;代发工资协议书(施工单位)

二十二、项目开工

备注:因我企业有国有股份,所以不能采用直接发包的形式,应是公开招标,最好找一家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

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2、黑龙江政顺建设工程公司

3、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4、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5、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6、哈尔滨国咨招标公司

第13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留学回国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赴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的09:00—12:00,14:00—18:00

对于远离东京、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为避免出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并告联系电话,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 03-3643-03

59、03-3643-018

8、03-3643-0370

值班电话:03-3643-0305传真:03-3643-0296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者,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的“就读生”。

留学人员在回国前到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国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之一,是对每位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证明。

由于每位留学人员在获取证明后均有权享受一次国家对留学人员的相关待遇,教育处针对每位学一次开具一次,本人应妥善保管。因不慎将证明遗失需要补发时,除提交原申请办理证明所需材提交本人回国落实单位后的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个人理由书,教育处只能补办原件存根的复印件。

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时效期限,故留学人员在开具此证明时,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以保证其有效使用。

留学人员回国,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开具此证明而急需补开,须在提交本人回国时所出持护照的业证书或在学、研究证明复印件以及在日简历的同时写一份“委托书”,请委托人前来教育处代为

在东京都市圈内的留学人员应尽量由本人来使馆教育处办理。东京都市圈以外的留学人员可以理,大约需要两周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

1、办理户口事宜;

2、联系落实工作单位;

3、申请科研启动费;

4、公证学历;

5、创办企业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6、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新政策

根据人事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国家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中的高在任职条件、工资津贴水平、科研经费资助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较大的突破。

1、明确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条件,即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国外金融机构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金融、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内急需的中青年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具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2、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自主引进,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校、科研院所的引进,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其回国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对高层次人才的遴选,要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单位可聘任或委任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

4、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经一定时间

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5、明确了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并根据其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现成外汇汇出境外。

6、在聘用或任职期间,其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受出国探亲假。

7、对随同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用人单位有接收条件的,应为其安排工作。确有困人事部门要积极帮助推荐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意见》要求各单位在实施上述政策时,要通过改革奖励、津贴办法,逐步提高先期回国和国层次人才的待遇,其中确有显著贡献的可以同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怎样申请科研资助费

1.凡在外留学三年以上,并获得博士学位(获国内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在回国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教育部的费。

2.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资助费申请表”一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证明》复印件。

3.除了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相关具体事宜可查阅相关院校、科研单位的网站。

留学回国人员怎样购买免税轿车?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者,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的“就读生”。

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必须是毕、结业后一年内持中国护照回国定居并在毕业后首次入境半年内税国产小汽车。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所购免税车,可免除汽车进口部件关税和车辆理购车手续时,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海关部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

4、毕结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进修人员或学术交流人员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证明;

5、经申请人签字、聘用单位盖章的《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份;如在入境时填写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时同时出示。购买其他免税商品等有关事宜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第14篇: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回国工作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回国工作手续?

回国做博士后怎样联系、申请?

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

留学回国人员怎样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怎样办理国外学历评估?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怎样申请科研资助费?

留学人员怎样办理婚姻手续?国家现在的留学政策是什么?

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布了

《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主要内容如

下: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

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

以及探亲、休假。

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

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为因私普通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

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

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

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

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

“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

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入出境

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

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

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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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回国工作手续?(一)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该处电话:

62327531转2661。

2、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

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4、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5、本人护照。

6、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7、国外学位证书;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在国外高校、研究单位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

8、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注: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获得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子女随迁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在国外出生的,需出具出生证明和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3、若男方携带子女先期回国,需提供女方仍在外学习的证明。

(三)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配偶(已出国并注销户)可办理随迁手续,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护照。

2、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

3、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3、注销户口的证明。

4、结婚证。

5、国内学位证书。

6、填妥“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表”。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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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国做博士后怎样联系、申请?申请程序:

1.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索取《博士后申请表》等有关申请资料。

2.请我使(领)馆教育处(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表上签署意见。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申请人本人直接递交国内所申请单位审批。

3.申请人如对国内有关单位的情况不了解,可以通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帮助推荐,为其联系做博士后的单位。

应递交的申请材料:

①《博士后申请表》;

②《专家推荐信》;

③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现在国外的留学博士应提供); ⑤《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凡需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帮助其向国内有关单位推荐的留学博士必须提供)。

国家博士后管委会的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里和平里中街12号;电话:64206942; 传真:6420694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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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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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留学回国人员怎样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回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消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理由正当,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所出具的户口注消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消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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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怎样办理国外学历评估?由于各国教育制度、学位名称及学位授予办法不尽相同,国内众多用人单位对外国的教育和学位制度缺乏了解,难以确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证书的真伪和层次,致使一些留学人员迟迟不能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虽已就职,但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方面也遇到麻烦,为使留学人员所获学历和学位证书得到合理认可,帮助国内用人单位妥善解决留学人员应享受的相应待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从1992年开始对留学人员在国外所获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评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有条件从事学

历评估的机构。

需要提供的评估材料包括:

1.出境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2.国外学历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3.国外学习成绩单或论文引言复印件,验看原件;

4.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6.申请人留学所在院校的国际互联网(WWW-Site)网址。

北京地区的申请者,本人须持应交证件及有关材料,直接到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办理评估申请,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并交一定数额的评估费和证书翻译费。

外埠地区的申请者,应将评估材料及证书交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当地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字后方为有效。评估费通过邮局汇至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汇款单上注明:XX国学历评估费。

评估完成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时间。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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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工作怎样申请科研资助费?1.凡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内或国外),年纪在四十五岁以下,在国外学习或进修一年以上,回国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国家教委的科研资助经费。

2.已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资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寄送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在外留学人员,可在回国前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寄送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

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除了国家教委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专项资助。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人事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基金、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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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留学人员怎样办理婚姻手续?留学人员婚姻手续请参照《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执行。

目录

第15篇: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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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22日点击数: 112来源:撰稿人: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交部、公安部二○○二年第2号令

为规范和简化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的发展,现发布《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关于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1996]外经贸合发第818号)同时废止。

部长:石广生

部长:唐家璇

部长:贾春旺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简化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许可并持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劳务人员\"系指经营公司按照与国(境)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外方\")所签订的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而派出的人员,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

第二章护照的申办

第四条劳务人员出国,应向公安机关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护照\")。

第五条申请办理劳务人员护照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说明;

(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三)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受理劳务人员出国申请,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

(三)劳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

第七条经营公司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招聘的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时,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按本办法予以办理。

第八条办理劳务人员护照,应当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交费。

第九条劳务人员办妥出国手续后因故不能出国(境)的,经营公司应当向原发照机关登记备案。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工作。

对于外方要求时间紧迫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公安机关应当按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章签证的申办

第十一条劳务人员的签证由经营公司统一通过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部门\")或自办单位办理。

第十二条外事部门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时,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对经营公司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外事部门应公布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签证代办费及各国签证的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第十四条外事部门受理经营公司签证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至外国驻华使(领)馆。如遇特殊情况,应向经营公司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办理海员、渔工等特殊行业劳务人员的签证,经营公司应按我国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签证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劳务人员的签证申办工作。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七条经营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

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个人以出国劳务为名,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供本人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中,为他人骗取出入境证件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人民币30000元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前两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属单位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性质的外派研修生。

第二十一条向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出劳务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16篇:旅游景点项目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旅游景点项目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预审申请

5、林地使用申请

6、采伐许可证(树木不能随意砍伐)

7、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与村民签订的协议书,附在立项申请书内)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确认书(招、拍、挂) 运作时可以靠后操作,可边建设边申请,在“两证一书”取得前即可请县人大召开常委会,取得一份允许提前开工建设,并在一定期限内补办证件的会议纪要即可。

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11、省林采伐许可证 (这个非常重要,一定要有)

12、使用林地申请表

13、拟占用林地现场检验报告

14、项目用地预审的规划审查意见(需要上级批复)

15、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与村民或村委会)

16、乡村规划选址意见书(与乡村相关的地块开发需要)

17、项目承包林地开发利用合同(与林业厅/局)

18、土地使用证明

19、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0、公路行道树采伐更新许可证(牵涉公路管理局)

21、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3、国有土地使用证

24、路政管理许可证及路政管理申请表

25、土地利用总规划图(国土局的土地规划图,规划要以此为依据)

26、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27、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2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完成后)

29、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施工图的审核) 30、防雷装置验收(在规划中著名防雷针位置)

规划者需要了解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走那些程序,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这对实现“创意落地”非常必要。

环评和矿评与规划关系不大,但也要适当了解一些,便于与甲方沟通,如环评采取一票否决制,有压覆矿的情况下一般很难取得开发权等。

第17篇:拆迁项目房地产公司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拆迁工作

1、预获取土地在庄址范围内必须连成片(即范围内不得有未拆除的附着物)。

2、土地本注销(地籍科),在土地局档案室核实清楚证号。

3、土地勘界报告及地形图确定范围准备上报政府收回变性。

4、拆迁办证明安置方式为就地安置的证明。

5、市国土局手续:会审(监察科、规划科、地籍科、耕保科)主管局长、一把手局长签字。

6、市政府:主管市长签字。

7、省国土厅:网上报建,会审(监察科、规划科、地籍科、耕保科)主管局长、一把手局长签字。

8、省政府:主管省长签字后下发关于此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复。

9、县国土局:耕保科转建到土地利用科,利用科向规划局申请规划条件。

10、利用科:地灾报告、是否压覆矿报告、确定基准地价(前提确定规划条件及保障房比例)。

11、拆迁办:确定拆迁成本准备返还土地出让金。

12、利用科:地块出让前公示20天,挂牌时间10天。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制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2.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4.5.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

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一下一般事项。1.2.3.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2.3.4.5.6.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条件进行审查。 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市政部门、环保局、地震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下发初步设计审批,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书》。

四、规划单体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2.3.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人防办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规定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并取得中标通知书。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3.4.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工程施工合同。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

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就、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做退件处理并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2.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 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

3) 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证;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施工许可证; 7) 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 房屋测绘成果;

9) 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18篇: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程序

1、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

2、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3、持成交确认书至市土地交易中心交纳土地使用交易费

4、至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首期土地出让金

5、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报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立项

6、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提供的材料,至行政审批中心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7、若方案中有高层建筑,应将方案结构图及计划书制成文本形式,报抗震办初步审核

8、与人防办商讨地下人防工程事宜(一般包括地下车库等)

9、规划局办理方案审定(定销房同时将套型单体设计报土地储备中心审定)

10、申办规划用地许可证

11、至国土资源局交清土地出让金

12、至契税所交清土地契税

13、至国土资源局登记办理处办理土地证

14、施工图报消防支队和审图中心批准

15、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放线

16、发改委的开工报告(非国有资金可不办)

17、至竹辉路养蚕里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

18、凭备案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19篇:海口市房地产项目所有手续办理流程

海口市房地产项目所有手续办理流程

一、出让地转让变更登记(买卖、合作、交换、入股、抵债、兼并等)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合作协议或工商入股份或公证书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属土地分割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意见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7、属共有宗地转让的,应提交共有人书面意见

8、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文件(注明容积率)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9、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军队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证明文件

10、提供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地块的评估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国土部门的确认备案表(商品房分摊土地过户不需提交评估)

11、地块开发投资或建筑物资产净值财务报告

12、属商品房分摊土地转让,需提交土地完税证明

13、受让方的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4、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或规划部门的意见

15、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对地上建筑物出具的无查封、抵押、变更、确权的情况说明权属意见

16、两张现状彩色像片

17、规划指标

18、变更登记业务查询单一份

19、地籍申报调查审批登记表

20、注:

1、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2、申报材料视具体项目对应提供,详见市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行政服务流程:

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市场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6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核发有关税费通知(1个工作日)→经办人作出审核意见(4个工作日)→填登记卡(1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签发(3个工作日)→制作宗地图(1个工作日)→制证(2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收费后凭完税证明发证。 结案期限:2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交易手续费(按交易额或评估值计算):交易额100万元之内收0.5%;100万元到1000万元部分收0.3%;1000万元到3000万元部分收0.15%;3000万元到1亿元部分收0.01%;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费;(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登记费0.1元/平方米;

3、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

4、有关税费由税务部门核定。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单位)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

2、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红线图批文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5、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7、如地上有建筑物的,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8、项目用地总平面布置图

9、市政规划网络图和规划部门的意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材料→转土地利用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8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查(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3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政府审批→下达《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1个工作日)→转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不计时间)→确定受让人后同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个工作日)→受让人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制证(3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凭完税证明发证 结案期限:1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按经评估确认的土地入股金额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

2、土地公开交易产生费用按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办理。

3、土地登记费0.1元/㎡;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收费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琼计价管字[2001]984号、琼价费字[1993]150号文。

4、有关税费由税务部门核定。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办理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或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或批准用地文件、图件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已办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减免税凭证或缴费凭证

6、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图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

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地籍处或局属分局(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7个

2 工作日)→负责人审核(4个工作日)→制证中心制证(3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发证。

结案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登记费:0.1元/平方米;

2、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

四、土地估价备案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一式五份

2、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和土地估价报告书

3、有关附件(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提供)。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市场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初审(5个工作日)→处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出具地价评估结果备案书(1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发放结果。 结案期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初审——国有土地使权协议出让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用地申请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经公告只有申请人用地意向的证明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7、用地可行性报告

8、环保部门评估意见

9、土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10、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3、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材料→转土地利用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8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3个工作日)→符合供地条件的上报市政府审批→下达用地批文,签订协议出让合同,通知缴纳有关费用(2个工作日)→制证(3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凭完税证明发证。

结案期限: 19个工作日

3 收费标准:

1、地价款按合同收取。

2、征地管理费:①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1%计收;②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8%计收。

3、如占用耕地收10元/㎡耕地占用税。收费依据:琼计价管[2001]1104号。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初审——国有土地使权招标、拍卖、挂牌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用意向地申请书

2、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征求规划意见及规划用地指标

5、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备案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中心受理材料转土地利用科(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10个工作日)→科室负责人审核(4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3个工作日)→报市政府或省政府批准→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订协议出让合同,通知缴纳有关费用(2个工作日);或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转中心发放结果。

结案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地价款按出让合同收取。 2.征地管理费: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1%计收; ②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的,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8%计收。 3.如占用耕地收10元/m2耕地占用税。

七、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使用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开发国有未利用地的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求出具规划部门的意见

6、地质灾害评估

7、环保意见

8、项目批准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

4 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材料→转土地利用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8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查(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2个工作日)→符合供地条件的上报市政府审批→下达同意开发用地的批文,通知缴纳有关费用(2个工作日)→制证(3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凭完税证明发证。

结案期限:1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国有农用地出让需交土地出让金(按合同收取)。2、土地登记费0.1元/㎡;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收费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琼计价管字[2001]984号、琼价费字[1993]150号文。3、有关税费由税务部门核定。

八、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申请书

2、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属国有企业的须提供国资委的批准文件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审批表和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6个月)、地价确认备案表

6、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8、如地上有建筑物,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9、市政规划网络图和规划部门的意见

10、《土地使用权申报、审批、登记、发证表》一份,并按要求填写

11、变更登记查询单一份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中心受理材料→转土地利用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8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查(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3个工作日)→符合供地条件的上报市政府审批→下达用地批文,签订协议出让合同,通知缴纳有关费用(2个工作日)→制证(3个工作日)→转市政府服务中心凭完税证明发证。

结案期限:1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按评估地价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

2、登记费:0.1元/平方米,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收费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琼计价管字[2001]984号、琼价费字[1993]150号文。3、有关税费由税务部门核定。

九、权限内市政府的国债项目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的审批 办理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

5 筹资方案、投资效益等。

2、附件:(1)项目建设建议书文本(可由业主单位编制,但业主单位必须具备建议书编制资质)

3、或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2)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等文件。(原件和电子件)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申请报告:同项目建议书报告

2、附件:(1)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市国土局批复的用地意见预审意见书、市规划局批复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设计条件、市环保局批复的环评意见书、项目建议书批复件。(原件和电子件)

三、投资概算:

1、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依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等。

2、附件:(1)市建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

(2)有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写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数

(3)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

(4)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证明。(原件和电子件)

行政服务流程:受理-》职能局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局领导签署-》职能局科室拟审核批复(报市政府审批)-》局领导审批-》办结-》发证 项目建议书:5日、可行性研究报告:10日、投资概算:10日 结案期限: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办理单位: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项目立项申报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纸件和电子件)

3、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选址通知书(其中任一项的复印件) 行政服务流程:受理→职能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局领导签署→职能科室拟立项批复→局领导审批→办结→发件 结案期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建设项目备案行政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行政服务流程:受理→职能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局领导签署→办结→发件 结案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6 十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办理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审查申请书

2、项目可行报告

3、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技术审查意见和计划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4、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书

5、涉及水资源分配的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项目建设投入运行后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7、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其他外部协作协议。行政服务流程:

1、审查申请。

2、受理申请。

3、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办理。

4、如提供材料不完善,承办科室一次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补正。

5、承办科室根据项目情况派员现场查看。

6、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承办科室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承办科室派主申请单位对有关材料做相应修改、补充后重新上报承办科室。

7、其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承办科室指派主审人进行审查,拟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通知申请单位对有关资料做相应修改、补充后重新上报承办科室。

8、承办科室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审核。

9、承办科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商有关科室会签,或召开协调会议。

10、局领导审定。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建设项目建议审查 办理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审查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

3、涉及需办取水许可的要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取水预申请意见书

4、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设计其他区、部门等利益时,附有关区和部门意见的书面文件

5、项目建设资金(包括资本金)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文件,经批准的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文件。

行政服务流程:

1、提出审查申请。

2、受理申请。

3、局领导批转有关科室办理。

4、如提供材料不完善,承办科室一次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补正。

5、承办科室根据项目情况派员现场查看。

6、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承办科室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承办科室派主申请单位对有关材料做相应修改、补充后重新上报承办科室。

7、投资项目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承办科室指派主审人进行审查,拟出初审意见。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通知申请单位对有关资料做相应修改、补充后重新上报承办科室。

8、承办科室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审核。

9、承办科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商有关科室会签,或召开协调会议。

10、局领导审定。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7

十四、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务委托书

2、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2份)

3、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件,6份)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6份)

5、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一式二份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需提供此项材料),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矿产资源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3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发放结果。

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五、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证明 办理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申请报告(附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压覆矿床的评估报告

3、专家署名的评审意见、评审机构提供的评审意见书。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矿产资源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1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发放结果。 结案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六、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初步设计审核 办理单位:海口市公安消防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

2、提交由设计单位按《建筑防火设计专篇内容提要》完成的建筑消防设计专篇,以及对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电气﹑防排烟与通风空调﹑生产工艺防火等设计予以的说明

3、提交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行政服务流程:

结案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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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

4、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5、申请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6、是否压覆矿床证明或压覆矿床评估报告

7、土地利用现状图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界址坐标表、用地坐标图

10、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11、使用林地意见书(涉及占用林地的)

12、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受理→转土地利用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审查(3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查(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核或会审(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下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函(1个工作日)→市政府服务中心发放结果。

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八、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

2、行政事业单位须提高关于单位设立及人员编制的批文

3、工业项目须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保、消防意见书

4、房地产开发经费部门须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企业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及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审批表》

6、建设用道路规划红线图2份(信息中心提供、市政科审核)

7、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选址: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相同,另需报送地下管线情况现状图1份,市政道路管线规划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申请相同。办理申请书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界址坐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9、《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表》

10、建设用地规划道路红线图2份(原件),由信息中心提供、市政科审核盖章)

9

11、规划建设用地定线作业表2份(原件),由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用地勘察科审核盖章)

12、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

13、申报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遗失补办的还需登报声明作废。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15、法人签署保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6、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及规划设计条件。行政服务流程: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九、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出让方式)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原件1份)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人委托书(复印件1份)

2、《海口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附具的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规划条件和附图(复印件1份)

3、合法的用地地块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在地形图上用铅笔标出拟用地范围、地理信息影像图、项目用地区位图(1:5000或1:10000)。行政服务流程:

(一)一般项目审批程序(9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 (1个工作日)第二步: 处长分件(1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报送材料后,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注意要点并批转经办人员。第三步:处室经办人初审(3个工作日)按初审标准对申办资料进行初审,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征求意见,经过现场勘察、分析研究后,经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科室负责人。第四步:处室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按规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或专家评审会,报分管副局长审定第五步:分管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审定或提交局业务会审议。第六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二)重点项目审批程序(5个工作日)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室审查(2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材料后,实行处长审查制,由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做出审查意见。第三步:分管局领导审定 (1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划拨方式)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原件1份)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1份)

3、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4、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1份)

5、提供办选址意见书时带用地红线的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及其电子数据和地理信息影像图 行政服务流程:

(一)一般项目审批程序(9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 (1个工作日)第二步: 处长分件(1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报送材料后,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注意要点并批转经办人员。第三步:处室经办人初审(3个工作日)按初审标准对申办资料进行初审,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征求意见,经过现场勘察、分析研究后,经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科室负责人。第四步:处室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按规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或专家评审会,报分管副局长审定第五步:分管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审定或提交局业务会审议。第六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二)重点项目审批程序(5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室审查(2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材料后,实行处长审查制,由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做出审查意见。第三步:分管局领导审定 (1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办理单位:海口市地震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报批单位抗震设防要求申请报告

2、用地规划许可证

3、报建图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行政服务流程: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下发安评通知书→办结

结案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二、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审批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单位选址申请函(原件1份)附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海口市建设项目选址申报表》(原件1份)

3、市政府或发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合法的用地地块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在地形图上用铅笔标出拟选范围、地理信息影像图、项目用地区位图(1:5000或1:10000)

5、用地项目涉及到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行政服务流程:

(一):一般项目审批程序(9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 (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长分件(1个工作日)主办处室接收并登记报送材料后,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注意要点并批转经办人员。第三步:处室经办人初审(3个工作日)按初审标准对申办资料进行初审,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征求意见,经过现场勘察、分析研究后,经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第四步:处室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按规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或专家评审会,报分管副局长审定第五步:分管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审定或提交局业务会审议。第六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个工作日)

(二):重点项目审批程序(5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室审查(2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材料后,实行处长审查制,由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做出审查意见。第三步:分管局领导审定 (1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三、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报表(原件1份)附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的,须提供项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5、合法的地形图(1/500或1/1000)和地理信息影像图(原件1份)

6、设计方案文本叁套及电子文件(原件,装订成A3图册,图纸须加盖注册建筑师章及设计单位出图章)

7、临时加油、加气站须提交消防、商务、环保、安监部门审核意见及燃油经营许可证。注:以上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第一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 第二步、分局经办科室审查(4个工作日)第三步、分局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发证手续(1个工作日)注:重要景观位置须提交业务会审议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二十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 办理单位: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原件 1份)附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项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项目不需提供)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核通知书》和附件(审核通过的建筑方案文本)(原件1份)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叁套及电子文件(原件,装订成A3图册,图纸须加盖注册建筑师章及设计单位出图章)消防、人防专业部门审核意见及消防审定签章的总平面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民用航空等问题的,需附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5、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编制的其它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等)

6、凡需办理减免市政设施配套费的项目,须提供市政府、房改、发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行政服务流程:

(一)一般项目审批程序(9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 (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长分件(0.5个工作日)第三步:经办人初审(3个工作日)经办人按规定核对、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查。第四步:处长审核(1.5个工作日)第五步:分管局领导审定(2个工作日)第六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二)重点项目审批程序(7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室审查(3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材料后,实行处长审查制,由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做出审查意见。第三步:分管局领导审定 (2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注:用地规模≥2公顷的建设项目,实行修规划和报建联合审查制,由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审定。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十五、办理《建设工程(管道线)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申报表》(原件1份)

2、合法的1/500、1/1000或现状地形图(道路类的需地理影像图)(1份)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建设工程(管线道)设计方案技术审核通知书》及附件(审核的通知、方案文本)

5、初步设计方案(叁套)及电子文件(原件,装订成A3图册,图纸需加盖出图章)

行政服务流程:

(一):一般项目审批程序(9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服务中心录入室(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长分件(1个工作日)处室登记报送材料后,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注意要点并批转经办人员。第三步、经办人员初审(3个工作日)按初审标准对申办资料进行初审,现场查堪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地形地貌、市政设施现状,核对有关规划资料,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拟审查意见;不符合初审标准的,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退回申报人员,告知需修改和补充事项。第四步、处室负责人复核(2个工作日)按复核标准对经办人员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第五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审批的时限另计)第六步、转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1个工作日)

(二):重点项目审批程序(7个工作日)

第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局信息中心录入(1个工作日)第二步:处室审查(3个工作日)处室接收并登记材料后,实行处长审查制,由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综合审核,做出审查意见。第三步:分管局领导审定 (2个工作日)第四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结案期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5%。(市政府减免的除外)

二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名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申请报告(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复印件,原件核对)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服务流程:服务大厅办理 结案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二十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更名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申请报告(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服务流程:服务大厅办理 结案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二十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申请报告(原件)

3、检讨书(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停缓建工程处置批复(复印件,原件核对)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行政服务流程:服务大厅办理 结案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二十九、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许可(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除外) 办理单位: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建设项目园林工程设计文本(一式2份)并附电子介质。

2、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有关绿地率指标的文件(复印件)(核准原件)

3、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4、市园林部门或市规划部门签章后的报建总平面图(复印件)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行政服务流程:园林窗口申请(1天)→核准相关指标、初审意见(2.5天) →与设计单位协商(0.5天) →召开联审会议、局领导审核(1天)→园林窗口发放许可文件(1天)

结案期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建筑工程项目消防施工设计审核 办理单位:海口市公安消防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筑消防施工设计审核申报表》

2、提交工程施工设计图一套,包括总平面布局﹑建筑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和通风空调﹑电气﹑室内装修工程﹑工艺流程等的消防设计

3、施工图必须具有取得设计资格的设计院图标与图签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勘设证字编号,并经防火设计专职审核人员签字。行政服务流程:

结案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三十

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 办理单位: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申请表

2、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报告

3、场地使用证明场地属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

4、项目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项目立项证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6、扩建、改建、迁建项目须提交原批准的《海口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的批复原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7、排水管网图

8、土地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或转让合同复印件

9、规划局批准的设计条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11、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12、现场两张彩色相片。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申请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流程:市政府服务中心预受理→转规划处(1个工作日)→经办人材料审查,现场勘测、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等级范围,档案转用地部门作出审查意见(4个工作日)→处室负责人审核(1个工作日)→发放环保审查通知单→市政府服务中心发放结果。注:建设单位凭环保审查通知单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结案期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三十

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规划报建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中需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上

2、>一份(在节水服务窗口领取)

3、项目设计方案应有节水篇、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方位图

4、下列建筑面积应当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馆、商场和高层住宅 .总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建筑物和建筑群

5、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内容。

行政服务流程:

1、到服务窗口转交有关报建材料。

2、服务窗口转交职能科室办理。

3、如提供资料不完善,承办科室一次性通知报建单位或个人补充完整。

4、承办科室实地勘察审核。

5、承办人员提出意见。

6、承办科室审批核意见。

7、领导审定。

结案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三十

三、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施工报建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节水规划报建评审意见书一份(复印)

2、《海口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报建审批表》二份(在节水服务窗口领取)

3、建设项目给水排水图一套

4、其他有关材料。行政服务流程:

1、报建单位或个人到服务窗口提交有关报建材料;1天

2、服务窗口转交职能科室办理;1天

3、如提供资料不完善,承办科室一次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补正;4天

4、承办科室实地勘察审核;6天

5、承办人员提出意见;1天

6、承办科室提出审核意见;1天

7、领导审定;1天

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三十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办理单位:海口市规划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建设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建设工程质检验收合格单(原件)

5、原我局审查批准的报建图纸(原件)

6、建设项目竣工图纸(蓝图)

7、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竣工验收工程测量图(勘测中心提供,用地勘测科审核盖章)(原件)

9、竣工彩照

10、房产局竣工验收工程测量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私宅)报建工程通知书(原件)

12、(私宅)道路规划红线图(原件)

13、(私宅)原报建审批结果(原件)

14、申请报告

15、处罚决定书及罚没收据 行政服务流程:

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三十五: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许可 办理单位:海口市水务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节水规划报建评审意见书、节水设施施工审批意见书各一份(复印)

2、《海口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表》二份

3、建设项目竣工图一套(及施工变更资料)

4、节水器材与器具合格证书(复印资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计量水表本性备网络图一份。

6、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行政服务流程:

1、报建单位或个人到服务窗口提交有关报建材料;

2、服务窗口转交职能科室办理;

3、如提供资料不完善,承办科室一次性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补正;

4、承办科室实地勘察审核;

5、承办人员提出意见;

6、承办科室提

17 出审核意见;

7、领导审定。结案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三十

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办理单位:海口市公安消防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建设单位验收申请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海口市建筑消防验收报告书

4、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

5、施工变更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

6、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复印件)

7、海口市规划局关于停缓建工程项目处置方案的批复(停缓建工程(复印件)

8、消防设施施工工程备案通知书(复印书)

9、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10、消防工程施工记录﹑系统调试记录﹑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11、工程项目竣工图

12、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评价报告书(重大工程项目)

13、建筑消防设施﹑电气设备防火检测报告 行政服务流程:

资料送窗口→审查受理→组织现场验收→发文 结案期限:1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十

七、商品房预售许可

办理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海口市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已设定他项权的,提交他项权利人同意办理预售证的证明材料及预售人告知买受人土地已设定他项权的承诺

5、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经规划部门重新核定或换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确认或换发的施工许可证

7、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包括停缓建工程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

9、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凭证材料

10、具有房产测绘资格单位出具,且经备案管理的预测报告

18

11、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和楼盘表

12、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登记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

13、海口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备案登记表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行政服务流程:收件-现场勘察-审核-核准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结案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十

八、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审核 办理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施测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施测单位测绘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施测人员相应的房产测绘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4、房屋施测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5、房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行政服务流程:受理 → 审核 → 核准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结案期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十

九、建设项目绿地规划验收 办理单位: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申请验收报告

2、海口市园林绿地调查统计表(一式3份,建设单位盖章)

3、市园林部门或市规划部门签章后的报建总平面图(复印件)

4、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有关绿地率指标的文件(复印件)

5、(核准原件)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

6、经市园林部门审批的绿化设计方案及文件(复印件)

7、(核准原件)园林绿化竣工图(一式二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并附电子介质。

行政服务流程:园林窗口申请(1天)→审查图纸及材料(1.5天)→现场察看(0.5天)→初审意见(1天)→召开联审会、局领导审核(1天)→窗口发放办结文件(1天) 结案期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缺额绿地易地绿化补偿费:200元/m²

十、新建商品房转让过户及权属登记 办理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申请服务必备材料:

1、房地产转让申请书、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完税证明

5、申请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

7、受让方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8、受让方为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或三资企业的,需提交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房产审查意见书

9、转让方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0、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11、公共维修基金付款凭证

行政服务流程:受理 → 审核 → 核准→登记发证 结案期限:1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一、房屋转让手续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及对象

1、新建商品房 2.5元∕㎡ 由转让方承担

2、存量住房 5元∕㎡ 双方各承担50%

3、新建工业住房 3元∕㎡ 由转让方承担

4、存量工业住房 6元∕㎡ 双方各承担50%

5、新建写字楼 4元∕㎡ 由转让方承担

6、存量写字楼 8元∕㎡ 双方各承担50%

7、新建商业用房 5元∕㎡ 由转让方承担

8、存量商业用房 10元∕㎡ 双方各承担50%

9、属处置积压房地产、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房改房的减半计收。

二、房屋权属登记收费

l、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宗;

2、房屋共有权证10元/本;

3、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150平方米以下150元/宗;151—500平方米300元/宗;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1001-2000平方米900元/宗;2001—5000平方米1500元/宗;5001—10000平方米2500元/宗;10001平方米以上4000元/宗;

三、房产档案保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

1、1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收费30元;

2、5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收费10-50元;

3、5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100元;

4、1000平方米以上至5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200元;

5、5000平方米以上至1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250元;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300元一次性收取。

第20篇:化工项目建设需要办理的手续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内容

签约、开工前中介机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住建局选址意见书 土地局用地意见书 发改局项目备案证明 节能办节能登记 水利局取水许可证

供电公司供电申请及安装 水务公司用水申请及安装

工商局预审核名、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注入注册资金、中介机构验资报告、工商局注册登记

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税、地税局税务登记 招商引资确认书

中介机构设计图纸(总平面图、效果图报县规划局评审、施工图纸报市住建局中介机构图纸审查、修订后备案、外埠设计单位资质备案)

县市环保局预审意见书、中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监测、公众调查及三次公示、中介机构环评专家评审、出具评价意见书

中介机构安全评价报告书、中介机构安评专家评审 中介机构水土保持方案

中介机构地质勘察设计报告书(市住建局审查、备案) 气象局防雷检测报告(市气象局防雷图纸审查) 地震局抗震监测

县消防大队、市消防支队消防图纸评价、电气检测、消防工程审核、消防工程验收

县安监局审查意见、市安监局分类确认、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安全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中介机构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省安监局审查发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格证书、危化品备案

市质监局特检院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培训资格证书

县住建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竣工验收

县国土局中介机构土地测绘、土地招投标、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

环保局环境评价执行标准批复、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批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试生产审批、环保验收

治安大队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项目手续办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手续办理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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