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有限公司
关于木糖醇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项改进报告
XX省、XX市技术监督局及核查组:
我公司根据8月31日省、市木糖醇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组的核查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1、(5.1) “质量管理制度中各有关部门分工与实际不一致”,已经重新调整和聘用了专业人员,使制度中原公司质量负责人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总工程师XXX,专职于公司质量、技术和生产管理; 详见:质量负责人任职文件——附件1
2、(5.11) “工艺流程图上未标关键控制点”,原申报材料有关键控制环节,标注不清,本次申报又做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不仅标明控制点,还作出了关键控制点控制参数; 详见:更改后的木糖醇工艺流程图和关键控制点——附件2
3、(5.17)“企业未对2013年5月27日生产的成品留样”企业增加了存放样品的样品柜和带有标签的样品袋,并做了样品留存和相应登记。
详见:样品柜及产品留样照片——附件3
4、(5.20) “召回制度无范围、时限”,原申报有召回范围没有时限,本次整改不仅含有召回范围还建立了召回时限; 详见:更改后的产品召回制度——附件4
5、“质量负责人不独立”,本企业已经重新聘用了具有独立的行使质量管理职权的总工程师,全权管理质量工作和聘用专职的质检科长。 详见:——附件2:。
6、“生产设备缺称量、计量设备”本企业已经购置了原料和成品的计量设备,实地审查没有能及时提供实物;
详见: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中称量和计量器具的实物照片——附件5
7、“原料材料木糖醇液企业标准与采购原料不一致”,本次整改,已获得原料厂家本厂标准,是采购原料与标准一致;
详见:申请书中主要原料外协购件和外协件明细——附件6
8、“重金属项缺比色管”,核查中由于接待人员疏忽,没有及时提供纳式比色管实物,实际企业确实已经购置;
详见:本企业实际购置的纳式比色管照片——附件7
9、“马弗炉未检定”,整改中已经对马弗炉(箱式电阻炉)进行了规范的计量检定;
详见:马弗炉(箱式电阻炉)测试证书——附件8
10、“锅炉未检定”, 整改中已经对锅炉进行了规范的计量检定;
详见:锅炉安装质量验收证书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附件9
11、“健康证无工人” 整改中已经对所有接触产品和原料的人员都在当地疾控部门进行了健康检查和办理了健康证书。
详见:公司接触产品和原料的员工健康证书——附件10
本公司不仅对实地核查提出的11个问题进行了整改,还对实地核查所需要进行的全部五大项76个小项逐一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完善。
特此,再次申请实地核查。 附件:1-10(略)
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