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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3:38: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提高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 水平和整体素质, 解决化肥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生产经营等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市 有关化肥行业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开展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为契机,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 “重点管理、规范发展、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思路,加大查处和监管力度, 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 并通过 整合化肥生产企业, 从根本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农村经济 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化肥生产企业(包括小化肥生产企业和化肥经营企业(门店。

三、整治目标

(一 全县化肥生产企业不得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查处取缔无 照、无证、无标生产。

(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真实、符合法定要求。 (三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达到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四 产品质量监督达到一个 100%、一个 95%, 即被抽查的企业覆盖面达 到 100%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 95%以上。

(五获证企业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出厂销售台帐健全、真实。

(六通过资源整合,扶持和促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创名牌,企业整体 实力提升。

(七 2009年 8月 15日前完成全县化肥生产企业的整治工作,实现“提档 升级、结构优化、管理标准、质量稳定”的目标。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 10日至 3月 6日。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结合本 方案,迅速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对整 治任务目标细化量化, 责任到人。 同时积极向广大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宣传, 使其 了解产品质量的各项要求, 以及其作为产品质量安全 “第一责任人” 应当承担的 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 7日至 3月 15日。质检等部门要结合有关乡镇

对全县化肥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 包括企业概况、原辅材料来源、产品 流向及工艺、设备、出厂检验、人员素质、质量违法记录、生产许可证等情况, 并按照全面、准确、真实的原则,掌握企业底数,建立档案。工商等部门要对全 县化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并登 记造册,建立档案。

(三治理整改阶段(3月 16日至 6月 30日。坚持“打击、规范、提高” 的原则,将企业分成 A、B、C 三类进行分类指导,对症施治,整改期间所有化肥 企业相关证照全部交到县相关执法部门, 企业通过整改, 经验收合格后, 重新发 放。一是规范企业行为,将具有较完备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列为 A 类,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其合法、规范、标准生 产,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照的企业 , 要督促帮助其申请取证。二是对证照齐全、具 有一定规模, 但在管理和设备方面存在缺陷的企业定为 B 类, 通过整改, 完善企 业软、硬件设施,允许企业边生产边整改,限期达到 A 类企业标准。对限期整改 未通过达标验收的, 列其为 C 类进行治理。 三是对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生产或无 证、无照、无标、超范围生产的企业列为 C 类,一律予以关停或取缔。各执法执 纪部门要采取严厉手段, 实施强制措施, 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予以彻底清理取缔。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

化肥企业整改完毕后,县政府将组织质监、工商、农牧等部门成立化肥企业 验收组,按照《无极县化肥企业验收标准》的要求,对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开工 验收。其验收步骤如下:

1、对于原有证照齐全,符合生产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 , 可以批准正式运行 , 并核发原有各证照。

2、对于原有证照齐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者予以取缔。

3、对于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验收符合生产标准和条件的,可以给予一个 月的试运行时间, 生产企业在试运行期间完成各种证照的跑办, 凡是无特殊原因, 超过试运行期间,不能取得或不能完全取得证照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取缔。

4、对于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验收又不符合生产标准和条件的,予以停产 整顿或者取缔。

5、对于停产整顿的企业,当符合生产条件时,可以重新申请验收。

6、对于不可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

7、对于未申请或者未通过验收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其开工生产。

8、对于与生产化肥相关的行业,可以参照验收标准或步骤执行。

9、企业通过验收后, 将列入县、乡创建化肥优质产品发展规划, 质监、工商、农牧、环保、土地、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政策扶持。

(五工作总结阶段(8月 1日至 8月 15日。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做 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并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 , 进行查漏补缺 , 完善提高。

五、保障措施

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宽,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 治的重要性 , 协调联动、各负其责, 不断强化工作职责, 加大工作力度, 打好 “化 肥产品整治”攻坚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化肥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 府决定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韩清榕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振江、副县 长张春涛任副组长, 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名单附后,统一负责和协调全县化肥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及有

关乡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 加强对化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相 应机构,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引导和严格督促企业按标准进行生产, 指导和 帮助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要大力 推进名牌战略, 鼓励企业争创一流; 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行为, 取 缔非法生产经营,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有关部门及乡镇要按照职责 分工,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协调联动, 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乡镇负责对本辖区的化肥生产情况进行摸排, 掌握第一手资料, 并配合相 关职能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化肥产品行为进行打击; 质监部门负责打击生产、加 工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的生产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化肥 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法吊销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化肥产品使用情况监测, 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的违 法行为, 加强 《肥料登记证》 的资格审查, 凡不具备条件的要提请上级部门吊销; 安监部门负责化肥企业非法使用危化品的查处, 凡不具备条件的, 不得开工生产; 环保部门要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环境评价, 凡不具备条件的, 不得予以批准生产; 公安部门负责为打假工作提供必要的警力保障, 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人员实施 刑事拘留及必要的司法手段, 对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通缉; 供电部门负责对 违法化肥生产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对私接、乱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监察部门负 责对有关部门及乡镇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效能监督和执法监察, 查处各种形式的 地方保护行为,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推诿扯皮、走过场以及参与、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惩处; 广电部门负责做好化肥专项整治的宣 传发动、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报道,努力营造社会氛围。

(三 严格执法, 完善制度。 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案件查处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产品的源头和 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 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 该移送司法机 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 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 过,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县成立常设联合执法机构,严厉打击 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化肥的违法行为, 并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强化依法 管理,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积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现代营销方式, 提高服务管理 水平。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化肥企业的 准入门槛; 加大对小化肥企业的整治力度, 坚决关停取缔非法化肥生产企业, 大 力消减化肥生产企业数量, 同时建立相应化肥产品质量检测机制, 成立化肥产品 质量检测中心,实行集中动态跟踪检测,做到批批检验,并存档检验记录和“三 账一单”(进货台帐、销售台帐、生产记录台帐、产品合格报告单,确保化肥 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达标。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质量预警制度, 开展经常性、预 防性整治。 在突出抓好此次专项整治的同时, 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 进一步研究 具有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建立化肥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对证照齐全的企业, 进行整合规范,提档升级,促使其向规范化发展,整体提升企业实力。

(五 加强宣传, 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化肥产品专项整治的意义, 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扩大科普宣传 面。 着重抓好大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查处结果的报道。 并设立举报电话, 方便广 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化肥产品的案件线索, 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努 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附件: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化肥产品 整治 方案 (共印 100份 附件:

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 组 名 单

组 长:韩清榕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振江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张春涛 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京虎 县政协副主席、政府办公室主任 修海鹏 县质监局局长 张洪恩 县工商局局长 张 炜 县农牧局局长 赫建青 东侯坊乡党委书记 马志伟 县纪检委常委 赵同法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占民 县环保局副局长 翟增凯 县国土局副局长 高士军 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博强 县供电局副局长 曹中林 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京虎兼任,具体负责化肥产品专项整 治的日常工作,并及时掌握情况,向县政府汇报。

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化肥产品广告语

×县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深化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县开展化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消毒产品专项整治修改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无极县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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