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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教育状况论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1: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村法制教育状况

摘要:本文对于刘源村的法制教育状况的调查进行说明,分析了村民的普法现状,还有农村普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想法建议。

关键词:村民法制观念,现状,问题,建议

正文: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了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深入农村普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需要,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加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的需要。多年来,我国在农村实行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极大成功,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还不高,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虽然较前些年有所改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仍很淡化。

一、农村法制教育现状

(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农村普法宣传仍是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更多的农民百姓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需要更多的法律化解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促使其学习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农民接受法制学习教育的机会总体来看还是比较少,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

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还有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

(三)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

农民觉得上法院 “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还有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

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二、农村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文化落后

由于农村经济条件落后,不少农民缺乏追求权利和寻求法律救济的经济基础,大多数农民更关心脱贫致富、子女上学等与生存、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没时间再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而作为次要需要的法律根本无暇顾及。还有由于经济的原因使得很多村民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很多村民甚至仅仅是小学毕业或者连小学都还没毕业,文化水平不高,眼界没有开阔,又不自己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对外界的巨大变化毫不知情,也不关心社会的发展进步,思想思维还停留在原地,思想守旧,做事墨守成规,对很多新生事物不敢去尝试,往往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等待别人成功后才去学习思虑、才去接受。虽然现在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还有对于贫困的家庭学费减免,但是对于那些真正贫苦的家庭,子女本身学习成绩又不好,他们往往会选择退学,毕竟上学还是还花费的,毕竟如果不去上学,可以找工作为家里分担,即使工资很少。

(二)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使得乡村普法宣传水平有限,缺乏专业人员,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一定能够理解。其次,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农村普法的经费问题。

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深入进行。普法经费不够会影响普法正常工作的开展使得一些活动因为经费的原因而搁浅,普法教材也会缺少。

三、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律知识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由于缺乏普法的经济基础,我国农村普法工作举步维艰,农民因自身的一些生计问题而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当前,农村教育资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资金投入在城市,而农村则是少之又少。所以站在最前面的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支持。只有当一个地方农村的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

(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在普法教育内容上进行改革创新。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强农业立法工作,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举措。加强农业立法,首先,应对已有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

规,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

还有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要针对农村实际,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适当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尽量帮助农民树立起市场观念、风险观念、质量观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这样,就把过去偏重于传授法律知识改变为培养法制意识和全面素质的提高。

(三)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 现行普法教育工作机制的主要弊端是队伍庞杂松散,职能软弱乏力,因此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法领导小组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赋予各级普法主管机关的法定职权。

针对目前法律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现状,要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必须深化农村的司法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本着方便农民诉讼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立案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服务,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监督,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和纠纷,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普法形式 。

(四)打破以前普法宣传的单一形式,对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传统的宣传方式一是不够形象生动,无法引起村民的兴趣;二是受文化素质的影响不一定能够看懂。我们要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我们可以将普法资料配以文字、图片、漫画等进行趣味性、生动性法制宣传,也可以将法制宣传的内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现,显得更加的直观、生动。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几千年文化下传承的古老方式,例如快板,戏剧,相信农村村民中特别是老人更容易接受。

四、结束语

农村普法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加强,农村经济将会协调发展,一个全新形式的农村将会展现在我们眼前。 参考文献:[1]新华网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2]法制网[3]余晓帅 新农村法制建设存在问题及分析[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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