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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1: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旅游行业服务游客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大力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文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邹城市旅游局将建立旅游行业服务游客诚信旅游“红黑名单”制度,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导游员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建立诚信信息查询平台,设立诚信“红黑名单”。健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登记制度和公开查询制度,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1、以建立健全旅行社诚信档案为基础,以游客满意率为标准,建立健全我市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诚信记录、评价和奖惩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每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诚信旅行社”、“最佳星级饭店”、“最佳旅游景区”、“文明导游员”评定工作,建立旅游业红榜,并向社会公示,加强舆论宣传,以优秀带动全市旅游业的诚信建设。

3、对诚信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中的好人好事进行专门、持续报道,积极组织媒体开展诚信旅游采访报道活动,树立企业诚信品牌和旅行社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度。

4、结合旅行社年度考核情况,对连续两年排名在后3位的旅行社进行警告,并在全市旅游诚信“黑名单”中进行公示。

5、对旅行社承包、挂靠等形式转让经营权、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导游人员擅自改变团队计划,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做出过处罚的旅游企业要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6、大力整治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等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切实净化旅游环境。

7、对投诉较多的旅游企业,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并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8、对获得导游资格证连续3年未从业的人员进行清理,依法注销其导游资格,并予以公告。对屡屡违规、诚信度低下的导游人员和因不良行为被旅行社辞退的从业人员实行备案制,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9、向社会公布旅行社诚信热线电话0537-5287772,接受旅游举报、投诉和诚信咨询服务。

对于旅游行业诚信的红榜企业,其融资、银行贷款、工商管理、税收及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将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对列入信用“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旅游企业,一年内在上述方面政策给予严格限制,并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并要求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服务质量差、管理混乱的旅游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强化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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