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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重坊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111

发布时间:2020-03-02 11:25: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郯城县重坊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2013.9.10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爱岗、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郯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及师德量化细则。

第一部分 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规定

一、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师德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表彰师德标兵、先进集体。

三、教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宣传封建迷信,不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理想,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不从事第二职业。

3、遵守教育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煽动、组织或参与罢教,不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违反学校劳动纪律,不无故缺勤、空课。

4、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对学生放任自流,杜绝不备课、不按要求批改作业的现象。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辅导班、补习班等。

6、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男教师在教学区不穿短裤、背心、拖鞋,女教师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在课堂上不抽烟、不使用通讯工具;不酒后上课,不在办公室娱乐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8、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同志团结的事。

9、遵守社会公德,语言健康,举止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酗酒,不赌博,不传播淫秽物品。

第二部分 处理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教育、工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处分或处罚。并同时处以扣师德分的处罚。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经常迟到、早退,教学期间中途离岗办理私事、擅自停课的;

2、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上级或学校工作安排、怠慢工作,一周内教师旷课1节、教辅人员旷工一天的;

3、对学生不负责任,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的;

4、在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时敷衍塞责的;

5、以提高本人教学成绩为目的,不择手段,鼓动、提示、纵容、组织或帮助学生考试作弊的;

6、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

7、酒后上课的;

8、未经批准在校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的;

9、向学生摊派或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书籍和商品的;

10、违反规定私自举办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的;

11、私自调换住房或转让住房的,自转让之日起停发双方当事人日工资,直至恢复原住为止,且每日扣师德分10分。

12、在职称评聘和住房分配过程中,使用假证件的一律取消本次参评(聘)资格,师德判0分。

13、在全体职工会、班主任会上,不做会议记录,每次扣5分。

14、无病呻吟,小病大养的且以假病历假证件请假的,每旷一天,扣一日工资,且每日扣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降低职级等处分,并予没收非法所得,扣师德分。

1、不遵守劳动纪律,教师一月内旷课超过3节,教辅人员旷工达3天以上的;

2、因工作失误给学生造成损失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5、自立项目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的;

6、组织或参与罢教的,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

7、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参与邪教等活动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的,给予辞退、撤销教师资格等处分

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拒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因所在学校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速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遇事不冷静,采取辱骂或者殴打等方式解决同事间矛盾的;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较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四、中共党员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除按本规定予以处理外,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五、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触犯刑律的,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出现

一、

二、

三、

四、五款列举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晋级;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2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辞退处分、取消教师资格的,3年内不得聘任为教师。

七、学校发生教职工违法犯罪案件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事件的,除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外,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部分 考评细则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的言行。

(1)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育政策和法规等内容的考试,并把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教师的师德量化积分。 (2)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插班要按程序办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按插学生,否则扣当事人20分。

(3)严格控制辍学,凡辍学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班级,按每超1人扣该班所有任课教师5分计算,在积分时再按所带班数进行平均计入。

(4)未经批准在外兼课,从事第二职业的,每兼一节课,扣当事人一日工资,且扣师德10分。

(5)无病呻吟,小病大养的,且以假病历假证件请假的,每旷一天,扣一日工资,且每日扣10分。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估,分优、良、一般、差进行量化的量化结果计入师德分(优100,良80,一般60,差50)。

(2)旷课1节扣1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旷会1次的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的扣5分)。

(3)认真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工作,学校安排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间完成的扣10分,不执行的扣20分,并予以行政处理。

(4)上课、例会、监考严禁开通手机,凡出现振铃者扣10分,终止授课或例会打手机者每人扣10分。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教辅除外)。

(6)值班站岗时,空岗或随便换岗,每次扣10分,不做值班记录扣5分。 (7)带孩子上课、办公、开会扣5分。

(8)办公室内严禁打扑克、下棋织毛衣,违者扣5分。 (9)严禁上合堂,每次扣15分。

(10)严禁私调课程表,替他人看课,否则,双方均按旷课计(扣15分,) (11)办公时间串门者扣5分。 (12)旷工一节扣5分。 (13)考试规定

A请假者每天扣20分,学校不予准假或不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B每场开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到考务办公室集合,迟到的扣师德5分,耽误考试的每场扣师德分10分,并通报批评。

C考试期间随便出入考场、看报纸、打瞌睡、二人交谈、打手机、串门、手机振铃等失职行为或不按规定清理考场的每人次扣师德分10分,并通报批评。

D考务人员出现差错的,每人次扣师德分10分,并通报批评。 E试卷装订方法不按要求的(漏订、错订、倒页、错号、漏名号等)经验收人员查出,罚监考人员每人次20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在统计过程中发现以上错误的,扣师德20分。

F要树立全局观念,不准避重就轻,要绝对服从阅卷组长的安排,阅卷期间不准私自外出、迟到、早退、处理与阅卷无关的事务,凡迟到、早退、中途退场的每人次扣师德分10分。

G阅卷组长必须在阅卷前将分工情况公布于众,因分工延时耽误阅卷的扣组长师德分10分。

H证阅卷和统计质量。阅卷过程中阅卷人要在每本封面上签清全名,统计拆封时记上该本起止号,最后按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反馈情况汇总。造成失误、严重失职或有意舞弊者追究责任,从重处罚,直到扣完全学期奖金、学科阅卷出现质量不高或者出错较多,追查阅卷组长责任,一并罚款。

I阅卷教师严禁组织学生批阅试卷和统计成绩,严禁完成分配任务后就离开阅卷室现象发生,在全部完成阅卷统计任务前,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岗,否则扣10分。

J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考务巡视组,认真督查考务工作。 K出现统计失误的每次罚统计人员20分。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

(1)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心罚现象发生,凡出现体罚现象每次扣5分,找到学校的扣10分。反映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扣20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向学生推销课外书和其他学习用品,扣10分,除没收所有赢利外,并处以5倍的罚款。

(3)平时卫生大扫除,不得找学生打扫卫生,否则,每找一名学生,扣值日教师10分。

(4)值日教师不值勤,每次扣5分,扣科室10分(特殊情况除外)。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的教研水平。

(1)要积极参加教研组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不按要求上好作文课的教师扣师德分5分。

(3)不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迟到、旷备、早退或做与集体备课无关事情的教师一次扣师德5分。 (4)主备人不按时备完应备个人初步备课的数量,每缺1次,罚该备课组所有成员每人扣5分。

(5)使用旧教案以旧代新的教师,每个教案扣10分。

(6)各种讲课活动接通知后必须参加,否则按旷课处理外,一次扣15分。 (7)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级讲课、论文写作、课件制作比赛,凡不参加人员每次扣10分,全组弃权的除扣分外,本学期不得评先树优。

(8)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教研等学习活动不参加的扣10分,且不得评先树优;在住房分配、晋级评聘中,自总分中扣5分;以后不再外派学习。

(9)外出学习应交学习材料和相关材料,拒不上交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扣师德5分,以后不再外派学习。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1)凡出现打架、骂仗,每人扣20分,罚100元。 (2)工作中与领导无理取闹的扣20分。

(3)搬弄是非、散布谣言、破坏团结的扣20分。

(4)因学校或者上级单位工作需要而需临时安排工作的,如果拒不执行安排决定,扣30-50分,且视情况不再安排有关工作。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1)凡不按规定进行家访的每次扣5分。

(2)不尊重家长,恶语伤人,造成家长反映到学校的一次扣10分。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弘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凡接受家长吃喝或财物的扣10分。

(2)凡以赢利为目的向家长或学生推销商品的扣10分。 (3)凡利用职责之便,要求家长为个人服务谋取私利的扣10分。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1)遵守社会公德。凡聚众赌博(如打牌下棋打麻将等)每次扣20分。 (2)凡醉酒后上课的按旷课处理,醉酒闹事的扣20分,并公开检讨。 (3)作风正派,凡出现与学生谈情说爱的扣20分,且接受校规校纪处理。 (4)晚间在宿舍打扑克、下棋不超过12点(休息天除外),违者扣10分。 (5)纠集校内外人员到校内打麻将,扣10分。

9、凡在不同级别做典型发言或经验介绍的分别给予加分。校级加10分,县级加20分,市级加30分,省级的加50分,国家级加100分。

10、每学期师德量化积分将以300分计入个人量化总积分。

11、可按师德成绩名列前矛者为师德标兵。

第四部分 补充说明

1、对教师的处分,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程序是:单位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批准处分决定后,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本人。对处分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2、对其他有关涉及师德的问题,视情节予以奖惩。

3、其他制度同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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