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教师综合考核评比方案
(2015年1月19日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教师综合考核评比按学年度进行,每学期公布一次,两个学期的总分相加即为全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成绩。一共分五个部分,采用百分制办法量化计算,具体为:
一、教师师德,占15%;
二、教师工作量,占25%;
三、常规管理,占25%;
四、民主测评,占15%;
五、工作绩效,占20%
一、教师师德:占15%
(一)考勤:
1.每天签到四次,每缺签一次扣0.2分;
2.请事假一天扣1分;
3.凡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4.旷课一次(含教研会议),扣5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升旗仪式和教师大会(公事除外),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1分。
(二)文明行为
6.不服从教导处分工扣2分;
7.凡进入教学楼、科技楼、实训楼抽烟,每次扣1分;
8.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
9.不如实记载班级缺席、迟到情况,每次扣1分;
(三)师德一票否决项目:
10.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11.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者;
二、教师工作量:占25%
(一)教师工作量分为主工作量和副工作量。主工作量指每天的7节正常课节,副工作量指早读、晚自习、代课、监考及行政、事务工作量。
(二) 行政事务人员工作量按照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的工作量计算,班主任按处室副主任行政工作量计入教师工作量考评。
(三)主工作量每课时按照1分计算,副工作量每课时按照0.8分计算。
(四)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全学期工作量分数最高的教师折算成教师工作量综合考评分25分,其余教师工作量综合考评分按比例计算。
三、常规管理:占25%
教学常规管理每月检查一次,总分为100分。教学常规管理计算方法:按一学期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最高积分者为25分,其余教师的教学常规管理评估分数按比例计算,纳入综合考评分数。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学计划(4分)
教学计划的撰写:有学生学习情况分析计1分,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计1分,有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计1分,有教学进度安排1分。
(二)备
课 (10分)
1.教师备课必须写规范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每周检查
一次,做到教案与学案合一。
2.每少备课一节,扣1分。
3.优秀教案增加1分。
(三)上
课 (10分)
1.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要公正,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制作的课件也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违者每次扣1分。
2.一堂课经督查员检查,发现学生打架、打扑克、下位、上课吃零食、提前出教室等现象,每人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3.每堂课学生缺席一人次,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四)作业与实训(13分)
1.学校规定各学科作业数量,做到全批全改作业,少一次扣1分;
2.实训课教师有具体的任务,且能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并写出实训报告,少一次扣1分。
3.优秀作业增加1分。
(五)听
课(10分)
一学期不少于10次。每听课一节,计1分。
(六)评
课(5分)
每书面评课一节计1分,且字数不少于100字。
(七)教学反思:(10分)
每月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撰写教学反思一篇,字数不少于600,计2分。
(八)教研活动(20分)
1.凡按时参加本教学部举行的教研活动,听从学部主任安排,一次计5分,迟到者计4分。不听从组长安排者计3分。缺席者按旷课论处。
2.经教导处同意,教师本人举办学术讲座、经验介绍且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将材料发到学校公共邮箱者,每次计10分。
(九)竞赛活动(10分)
组织全校性的学生竞赛,能很好完成任务的教师每次计5分。
(十)教学论文(4分)
1.学期结束,每位教师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教学论文一篇计4分。
2.纯网上下载不计分。内容空洞,没有结合本校教学实际的计2分。
(十一)教学工作总结(4分)
学期结束,每位教师必须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突出三点:(1)优点,即本学期的工作成效,具体做了那些有益的教育教学工作,计2分;(2)缺点,即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计1分;(3)今后的打算。计1分。
四、民主测评:占15%
按学生评教分数第一名为15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其余教师的学生评教分数按比例计算。
五、工作绩效:占20%
教师工作绩效满分100分,然后按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数。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或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纳入评估计分。以上级通知或查询知晓或证书为依据。本学期不能评估的纳入下学期评估,但不能跨一学年度。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80分, 二等奖70分, 三等奖65分; 省
级:一等奖60分, 二等奖55分, 三等奖50分; 市
级:一等奖45分, 二等奖40分, 三等奖35分; 县
级: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0分;
(二)学校举办的教师业务能力竞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三)获得双师型教师证书的当年工作绩效计10分;
(四)班级工作评估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计分,在政教处班级评估中分数最高者计30分,其余班主任按比例计算。任课教师按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分数的70%计分。任教多个班级的按所教班级的平均数计分;
(五)承担学生幸福讲坛讲座每次计10分;承担学校教师校本培训讲座每次计10分。
(六)每招生一名计10分;
(七)各项得分可以合并计算,但最高分数为100分。
六、教师综合考评同评优评先,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一)教师综合考评前十名为校级优秀教师。
(二)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根据指标情况按考评名次排序,得分高的教师即为年度考核“优秀”。下列情况教师可以替补:
1.排位在前的教师自动退出者;
2.排位在前,但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教师,不得评“优”;
3.排位在前的学校聘任或借调的教师由原单位考评,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4.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重大失误,负主要责任的教师不得评“优”;
5.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七、本方案自2015年1月4日开始执行,以前有关教师综合考评方案同时废止。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