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汽车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是由汽车工程系在校青年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本协会接受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和领导全系青年志愿者,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我系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的集公益性,服务性为一体的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在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活动,有较强责任感,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责任感,热心与志愿者工作的汽车工程系青年学生均可参加本协会.
第六条 青协会员的任务
(一) 讲文明,树新风,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二) 培养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机会;
(三) 提倡志愿者精神,全面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的发展;
(四)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服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民整体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五)为社区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教兴国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七条 青协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自觉履行服务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三) 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协会的社会影响;
(四) 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五) 有权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六) 主动给协会提供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能分工
第八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小组长若干名.
第十条 会长职责:
(一) 代表协会向院、团总支请示,汇报工作;
(二) 规划协会发展战略;
(三) 主持召开全体会议;
(四) 处理协会全面事务,
(五) 指导,帮助,督促青协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第十一条 副会长职责
(一) 协调会长做好青协各方面工作,并对青协负责;
(二) 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个部门的动态和工作;
(三)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 会长不在时,履行会长职责.
第十二条 部长和干事职责
(一) 各部长制定各阶段组内工作方案;
(二) 各部长处理好本组内各项日常工作,并定期向会长汇报;
(三) 干事配合部长和其他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四) 向部长,会长和组织提供建议或意见.
汽车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