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 保 保 证 书
致: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
鉴于:债权人与XX(以下称“债务人”)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之间签订了签署了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在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实现,本担保人同意为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特做出如下保证:
一、
二、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XX整(小写:人民币XX元)。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人保证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修改、补充的其他文件中约定的义务及有关费用(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负有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未能于XX年XX月XX日前归还主合同债务,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全部主合同债务,并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担保人的陈述和保证:
1.担保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保证书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担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并已取得其配偶方同意。
4.未经债权人同意,本担保人不得承担其他任何个人担保责任或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债务,本担保书签署前已经存在的除外。
四、
五、主合同发生任何变更的,担保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凡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由仲裁员作出的裁决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不可上诉的、最终性的及有约束力的且结论性的。
六、本保证书经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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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保证书正本一式贰份,债权人和担保人各执壹份。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XX(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担保人签署本保证书,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主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身份证号: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