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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学对支教教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7: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三中学对支教教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强化对支教教师的考核,提高支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支教质量。经我校党支部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支教教师职责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报到,不得私自请其他教师顶岗或擅离岗位。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支教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搞好民族团结、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常规管理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课或擅自调课。

4、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5、通过示范教学、专题报告等形式指导和推进学校开展学科课题研究,配合学校搞好教育教学改革。

6、支教教师要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已,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校规校纪、圆满完成支教任务。

7、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请按我校支教教师外出办理请、销假手续。

8、晚上早回宿舍,不要在外太晚;不得在外留宿、不要酗酒、闹事。

(二)学校职责:

1、支教教师在我校支教期间加强管理,与本校教师一视同仁。

2、学校要做好支教教师的思想工作,通过人文关怀,让他们专心支教,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3、学校要加强对支教教师常规管理,做好考勤、考核的相关记载,作为评先晋优的重要依据。

4、学校要主动关心支教教师的日常生活,要切实保障支教教师的人身安全。

5、支教教师完成一年支教任务后,我校严格按其支教实际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由校党支部写出支教鉴定,交给上级有关部门。 附:第三中学支教教师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我校支教教师的规范管理和领导,切实保障他们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三中学支教教师请销假制度。

1、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支教教师因事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3、支教教师请假在一天(含一天)的,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和县教育局带队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4、支教教师请假在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须经学校校长和县教育局带队领导同意、批准,方可准假。

第三中学学校

2017-9-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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