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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Q&A(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1: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

亲爱的同学:

在中国美术学院学习的日子即将结束,无论你们是进入工作岗位还是选择继续学习深造,母校都希望你们带着在美院的所学所感在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一帆风顺。在感慨离别之时,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有关离校注意事项的问答(Question & Answer)。希望同学们能够办理好报到证、档案与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这些事项关系到今后的工作、生活,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处理方式。

一、毕业离校一般注意事项

Q1:注意“三证”齐全!

A:注意“三证”齐全:《报到证》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证》由校教务处办理;《户口迁移证》由校保卫处办理。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将已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登记;参加毕业体检,办理离校手续;参加毕业典礼,到所在系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文明离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升学的没有报到证,凭入学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下同)。

Q2: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和派遣时间?

A:我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在6月底,毕业生派遣时间为7月份。暑假期间就业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就业网就业值班安排通知。另外,我院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分院辅导员老师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办公的地点是:杭州南山路218号1b-210,联系电话是:0571-87164621,联系邮箱:caa@vip.163.com

Q3:毕业生请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A:

1、要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如: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必备材料。(2)按时报到。毕业生报到后,单位往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岗前培训。因此,当你拿到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单位取得联系,问清有关事项。(3)如在报到时受阻,要冷静处臵。只要按期报到,一般不会有什么意外。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先要弄清缘由,然后耐心交涉,切忌急躁。如果是由于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则应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妥善解决。

2、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②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Q4:毕业生在就业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与哪些部门打交道?如何联系?

A: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点为杭州市华星路203号,电话:0571—880086

35、88008636;滨江服务点:0571—87778791,87778792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教务处:毕业生成绩的登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工作;

保卫处: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协助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二、关于户口转移的注意事项

Q1:我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我的落户地是?

A: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人事部门。具体步骤:第一步到“报到证”抬头的人事部门: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取“同意落户证明”③咨询落户派出所;第二步到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需提供材料:①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②社保证明是(缴纳清单);③毕业证书;④就业报到证;⑤户口迁移证;⑥同意入户证明。如有报到处与出示材料不相符的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询问并说明。

Q2:我尚未签约,如何落户?

A: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推荐就业。毕业生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当地人事或教育部门的证明就业网:jiuye.caa.edu.cn 杭州南山路218号1B-210email:caa@vip.163.com

或家庭户口簿;⑤本人身份证;如有原籍已经更改或另有打算去别处落户的,在出示材料时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

Q3:我要出国留学,我的户口是如何处理的?

A:要求出国的毕业生需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出国申请,交回就业协议书,经确认后,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其档案、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Q4:如果遗失了“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A:若遗失“户口迁移证”: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报告),再到所在的学院(系)找辅导员签名、盖章,然后本人携带申请和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及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最后去校区所属派出所补办迁移证。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关于“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Q1:我在暑假期间签定了“就业协议”,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A:在暑假期间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由各院辅导员协助办理就业手续。暑假期间就业指导中心有固定值班日期,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工作,值班时间请查看就业网jiuye.caa.edu.cn。值班地点在象山校区11号楼就业指导站。联系电话是:0571-87200096,联系邮箱:caa@vip.163.com

Q3:毕业生违约怎么办理违约手续?怎样换取新的协议书?

A:已签约的毕业生如需违约,步骤如下:(1) 毕业生需违约时,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已签约单位索要就业协议书,在备注中注明“甲方”与“乙方”已解除协议并签章(包括主管单位公章),同时收回三份协议书;或“乙方”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签章证明(包括主管单位公章),并收回三份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退函。(2)毕业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调整申请表》(就业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分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审批。(3)凭上述材料到院就业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和条形码。新协议书(条形码)申领时间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新的协议书限8月31日之前。

四、关于报到、报到证、改派的注意事项

Q1:毕业生报到程序是怎样的?

A:毕业生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到相关人事、教育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一般需随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已签约的还要带上就业协议书。

Q2:离校后丢了《报到证》怎么办

A: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就业网站可下载;毕业生携带学院盖章的申请表即可到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杭州公益中学对面一楼)。注意: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何种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Q3:毕业生报到时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A: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指定的部门报到。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未签约回原籍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推迟到当年底。

Q4: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A: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表格下载和办理流程请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http:///)点击办事指南查询。

1、在浙江省内同一市、县内调整的请直接到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经过学校和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后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报到证已开至生源所在地,当毕业生找到单位并经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需将新用人单位、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和原报到证交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所需材料:①就业单位的录用函(或就业协议);②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③原报到的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改派证明;④《报到证》。改派手续完成后,本人携带老的户口迁移证和新的《报到证》前往校区所在派出所办理改迁手续(南山校区、上海分院到清波派出所,象山校区到转塘派出所),最后凭新的户口迁移证前往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需跨省、市改派的: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后又找到新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交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①原签协议单位同意解约的函件及新签就业协议书、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

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或所在地人事局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或下载改派申请表盖全四个章。 ②如没有新接收单位,改派回原籍,只需要出示解除协议证明,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出示原报到证毕业证书及以上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即可办理。毕业生凭新的《报到证》前往原落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凭新的户口迁移证前往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注意: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户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落户)等各项手续,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2014年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五、关于毕业生档案的注意事项

Q1:毕业生档案都包括什么?

A:毕业生个人的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大学入学前的有关材料,如中学生登记表、中学德育考核表、招生报考登记表等;《大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大学体格检查表;大学期间校、院以上奖惩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等。档案会由机要科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自身携带档案。

Q2:毕业生的档案都投递到了哪里?

A:

1、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各位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往年有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还没有统一,各个城市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在人事局,有的下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是在教育局,还有的城市成立了专门的分配办等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做到一步到位准备转递。

4、同学们要留意自己档案的去向。学校会根据学毕业生的去向将档案转递到相关的人事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可以在学院转递后从学院就业网站上查询自己档案的具体去向,如果发现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系辅导员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免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Q3:我是党员,毕业后党组织关系是如何转移的?

A: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其基本流程如下:①确定可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名称;②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登记党组织接转单位名称;③毕业时领取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④在有效期里到新的基层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⑤如接收党组织名称发生变化,及时联系学院党组织,在有效期里携带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党委组织部进行修改;⑥毕业生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管,切勿遗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所在支部报告,个人作出书面检查,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支部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开。⑦党员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超过六个月未到新的党组织办理关系转入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 8月每周三下午1:30分-16:30分(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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