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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才市场

发布时间:2020-03-03 06:18: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湖北省人才中心办公电话

为依法依规向广大单位和个人提供满意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努力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办事高效,现将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有关办公电话公布如下,欢迎大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效率和效能等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

编:430071

真:027—87257902

办公时间:8:00-11:30(上午) 14:30-17:30(下午)

一、综合处

1、单位值班电话(白天):87257902 责任人:徐华伟

(夜间):87257904 责任人:吕 游

2、单位投诉电话:87257907 责任人:彭 虹

87257914 责任人:张天保

二、行业管理与人才科研处

1、行业管理监督: 87257962 责任人:夏汉萍

三、人事代理处

1、业务咨询电话:

个人代理及档案咨询:87257920、87257921;

档案管理咨询:87257963

责任人:毛善平

2、代理单位档案管理及工资调整: 87257926 责任人:凃威

3、人才引进业务咨询: 87893429 责任人:张家发

4、代理单位社会保险咨询及: 87257925 责任人:陈金兰

5、职称评审咨询:87257922 责任人:刘学琴

6、流动人员党员关系咨询:87257977 责任人:张军

7、处内工作协调与监督:87257931 责任人:李军

四、专家服务处

1、专家工作电话: 87257932 责任人:于继红

2、处室负责人电话:87257928 处室负责人:李文俊

湖北省人才市场办公电话

一、档案接收

1、毕业生:

(1)、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北籍成教、自考、走读中专类毕业生: (2)、非湖北籍成教、自考毕业生:

非湖北籍及湖北省自考、成教、走读中专类毕生业在鄂落实就业单位的,签《劳动合同》或《人才聘用合同》,携带毕业证书来我中心开具《调档函》。

2、社会流动人员:

(1)、档案在原单位(如是外地单位,建议先转入当地的人才中心,以第二种方式调档):

(2)、档案在其他人才交流机构或职介所:

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开具《调档函》,到相关人才交流机构或职介所调档。

二、档案调出

1.调档需要持有商调函/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应届生)和身份证。 2.非应届毕业生调档,还保持工作单位的考核鉴定,写明近一两年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有无违法犯罪和参加“法轮功”行为记录,无工作单位的,由父母工作单位或街道居委会代为鉴定。

3.档案如属于单位在我中心集体代理的,调档前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的函。 4.研究生考研先调档案,待拿到录取函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来迁移户口和组织关系。 5.应届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必须先办理改派,然后凭新《报到证》办理调档手续。

6.户口在我中心代理,调档前须把户口迁出我中心。

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收集须知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的有关规定,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二、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

1、履历材料;

2、鉴定材料;

3、学历、职称材料;

4、党、团材料;

5、奖惩材料;

6、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

7、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三、人事代理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形成的上述归档材料送交我中心代理部,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一周内归入本人档案。

四、归档材料与档案原有材料相矛盾、手续不全的,应予回退、销毁或补办。

挂靠集体户口办事须知

一、挂靠集体户口须以下规定:人事代理单位接收的,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单位又无集体户口的下列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引进的人才、市内工作变动需迁移户口的人才。挂靠户口关系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档案无刑事犯罪及违法记录。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经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的个人交纳。

四、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每年一月份到省人才中心办理年度登记手续;

2.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省人才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人事档案关系转出省人才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手续(干部商调除外);

4.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省人才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挂靠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一、非武汉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放)(注:只能接收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 报到证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或原学校的集体户口登记表 3.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4.学位证复印件

5.毕业证复印件(专科只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解约及未就业毕业生无需提供)

二、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 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2. 《户口迁移证》 3. 《准予迁入证明》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内工作变动人员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 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2. 由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三类人员准备好相应材料后,提交至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费用为一次性交费500,如办理了就业服务一卡通可以挂靠三年(只有应届毕业生可以购买就业服务一卡通),之后还要一次性交500。 (注:表格在“湖北人才网”下载)

户籍迁出手续:

1.迁往市外的人员: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2.迁至本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所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3.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至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借用户口:

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你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来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昌区中南路14号)人事代理部,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此表需要在一个月内归还。 户口挂靠在我中心人员的身份证补办手续:

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到我中心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指定的派出所(中南梅苑派出所)办理二代新身份证,费用为20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指南

接收委托我中心人事代理的流动党团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组织管理,预备党员转正等

一、组织关系转入的程序

1.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必须将人事档案保存在我中心,出具人事代理合同书或档案号。 2.通过中共武汉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转至中心联合党委(由外省市转入的党员须先经武汉市委组织部转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3.我市转入的党员须带市委组织部统一发给的《党员手册》。

4.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须持原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的组织鉴定和相关考察材料。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企业所在地党组织。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流动党员,转入居住地党组织。

7.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留在原单位或转入原居住地党组织。

8.未就业准备考研人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限为一年,一年后应转入新学校或工作单位。 9.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未就业的本地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党组织;已就业的(本、外地)毕业生,其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党组织,若就业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则转至单位所在地或主管部门党组织。

二、党费收缴

组织关系转入联合党委后,需按党章规定缴纳党费。党员缴纳党费时需带《党员手册》,核验缴纳时间和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组织关系转出的程序: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须带《党员手册》,经过对党费收缴情况的核验,出具正式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湖北省人才中心户口档案托管相关问题说明

本文发表于2009-5-14 16:01:24 您是本页第2556个访问者

湖北省人才中心 湖北省人才市场

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服务指南

目 录

1、户档接收服务指南

2、人事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3、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4、就业服务指南

5、联系我们

一、户档接收办事指南

(一)户档一并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毕业时,持《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两张、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2009年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因材料不全而不能落户的,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专科生不提供学位证。入校前生源地是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的,直接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原住地办理落户手续。

(二)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重要提示: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无需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报到手续,只需查询档案是否转递湖北省人才中心。

二、人事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一)托管后人事档案主要服务项目

1、转正定级、核定工龄

计划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自《报到证》报到日期满一年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相关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所在单位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后,同意申报的,由单位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提供申请人的业务学术水平、专业工作业绩(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3)评审、报批程序

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统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党组织关系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接收。由本人持所在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介绍信开具题头为: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2)党组织关系转出。挂靠在省人才中心党委的党员须携带“流动党员活动证”、身份证及由本人提交的转出申请函,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凡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管理的,应按规定参加其所在支部或工作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并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及缴纳党费情况均须记录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

4、因公出国(境)政审所需材料

(1)派出单位属企业性质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属非企业性质的须提交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派出单位书面申请和担保函。

(3)身份证及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两份)。

(4)填写《出国(出境)审批表》,一式两份(注明不属于不准出境的五种人)。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因公出国批件原件。

(二)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其它服务项目

1、出具各类证明;

2、单位阅档;

3、远程阅档;

4、办理就业证;

5、办理聘用合同鉴定。

详情请点击湖北人才网www.daodoc.com。

三、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一)户口迁出手续(指户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市场的人员)

1、迁往市外

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然后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市内迁移

办理人需提供所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往地所在公安分局政务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改派至外地

(1)已派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需要改派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新单位接收函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签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改派申请表。持《报到证》、新单位接收函和改派申请表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毕办)办理新报到证。

(2)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

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办理手续。

(二)借用常住户口

本人因事借用常住户口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表》须在一个月内归还。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并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二代身份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及《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到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指定派出所(中南路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2、办理身份证的费用由派出所按有关规定收取。

中南路派出所咨询电话:027-88085711

(四)落户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纪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每年一月份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年度登记手续。

3、如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变更,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从湖北省人才中心转出人事档案关系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后(干部商调除外)。

5、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根据公安、人事等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湖北省人才市场或指定地点。

四、就业服务指南

(一)湖北省人才市场每年举办的现场人才招聘会80余场,具体安排请登陆湖北人才网(www.daodoc.com)。

(二)免费在湖北人才网(www.daodoc.com)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湖北人才网是湖北省人事厅创建的专业人才网站,集合了人事人才政策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检索、人才电子简历注册、人才资讯查询等多项就业服务功能,目前日均点击量已突破4万人次。

(三)优先将个人简历录入湖北人才数据库系统,供用人单位查询甄选。

1、登录湖北人才网,进入“个人求职”栏目注册登记。登记后的毕业生将被3000余家网络会员单位直接检索,从而获得就业机会。

2、登记后的毕业生可在湖北省人才网上打印湖北省人才市场主办的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电子门票,优先进场求职。

3、推荐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与全国经济十强县(市、区)人才中心共同组建了中国“10+1”人才联盟,与江苏昆山、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广东顺德、南海,浙江萧山、绍兴等“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保持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可向这些区域推荐各类人才。

联系我们

户档咨询电话:(027)87257779 87257771 电子邮箱:hbrc-jyfwk@163.com 服务网址:www.daodoc.com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部门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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