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总决赛暨江苏省第二十二届中学生篮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淳辉中学、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男子高中组、初中组:8月1日-7日在南京市高淳区淳辉中学举行。 女子高中组、初中组:8月9日-8月15日在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举行。
五、参加单位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六、竞赛组别
男、女高中组: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女初中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办法
(一)高中组各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参赛;初中组各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参赛。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高中男子组主要由各市联赛产生的冠军队参加,尚未组织联赛的市可择优推荐1支学校队伍参加。省学生体协普通中学委员会的篮球会员学校可直接报名参赛。
(三)高中女子组和初中男女组联赛由各市级联赛冠军队参加,尚未组织联赛的市可择优推荐1支队伍参加。
(四)初、高中学生不得跨组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一所参赛学校的在籍、在校学生。在6月20日之前参加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的注册,同时在市级校园篮球办公室备案,并上报省级校园篮球办公室。
(六)每队须配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否则不予比赛。
(七)凡是省体工队、职业俱乐部运动员或省、市运动学校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高中组和初中组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二)高中组和初中组比赛男子组使用7号球,女子组使用6号球。
(三)竞赛分组:
1、报名队伍数不足8个队的,则进行单循环比赛,直接排出名次;
2、报名队伍数超过8个队(含)的,则进行分组比赛和交叉淘汰赛或同名次淘汰赛;分组根据最终报名队伍数量决定。
(四)比赛计分方法
高中组和初中组的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五)比赛特殊规定:
高中组和初中组比赛采用“十人制”比赛,每场比赛为4节,每节比赛时间高中组为10分钟。初中组为每节八分钟。第
一、第二节比赛分成不可重复的两套阵容,第
三、第四节不做特殊规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个队的比赛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
(二)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第四到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四)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运动员奖”、“最佳阵容奖”,评选办法另发。
十、资格审查
(一)参赛队在报到时需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3000元,用于对该队所有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风赛纪的经济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赛后如数退还。
(二)运动队在赛前由中学生体协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派人进行集中资格审查。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须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将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和注册证原件交执场裁判员核对后方能上场比赛。
(三)各参赛队伍须在所在地办理运动员保险,报到时带保单原件交大会审核,否则不得参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学校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分别报省学生体育协会普通中学工作委员会、省体育局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赛区。报名后经审核不合格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含指纹信息的身份证、省中体协注册证、电子学籍卡复印件、健康证明和保险证明。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伍须交纳报名费1000元。
(二)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
(三)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50元,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十
三、裁判员、仲裁委员名单另发。 十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