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庙渠乡互助资金管理协议书 主管单位:(甲方)实施单位:(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化进程,增加贫困人群的收入,实现脱贫目标,我乡为确保互助资金科学合理有效的使用和管理,与互助协会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互助资金由乙方全权决定,合理分配、管理。
2、乙方保证遵守互助协会章程,按章程规范、流程登记审核贷款人信息。
3、乙方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经费开支,不得对外放贷。
4、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目的而滞留在专户。
5、乙方资金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每一笔业务,做到日清月结。
6、为监督资金使用,乙方愿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实施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
7、为提高资金监管效果,乙方愿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财务资料,反馈监管信息。
8、乙方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不得变相用其他形式办理个人或对公网上银行业务。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县扶贫办各存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庙渠乡人民政府签字:
甲方:(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互助协会理事长签字:乙方:(盖单位章)年月日
《互助资金管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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