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央党校函授《经济法教程》试卷(开卷)
(卷面满分80分)
一、改错题:(本题共计30分,下列说法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请订正)
1.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智力成果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3.投资者个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商品的属以不正当竞争行为。
6.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10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7.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的行为,是抗税。
8.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形式。
9.发起人在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是股票发行的条件之一。
10.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亿元,且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简答题:(本题共计20分)
1.公司破产其财产如何分配?
2.哪些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3.股票发行应具备什么条件?
4.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三、论述、案例分析题:(本题共计30分,每小题10分)
1、试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2、某国有化工厂,以生产化肥、医用化工原料、日用化工品为主,同时经营其他辅助化工产品。1997年底经省体改委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改组计划如下:
(1)以本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股份公司总股本为25000万股,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为18000万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为7000万股。
(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的股票票面金额将确定为1元人民币,而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票面金额将确定为2元人民币。
3、案例分析: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饮料的企业,使用在饮料上的商标分别注册为A和B。其中,甲厂是老牌企业,乙厂是后起之秀。由于乙厂饮料质优价廉,销路很好,导致甲厂的经济效益下降。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该市电视台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广告词中称:目前本市有一些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与本厂生产的保健饮料在质量上有根本差别,系本厂产品的仿制品,惟有本厂生产的A牌饮料不含化学成份,才是正宗,特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购买保健饮料时请认准A牌商标,谨防受骗上当。甲厂的广告在市电视台播出后,许多经营乙厂保健饮料的客户纷纷找乙厂退货,称其为仿制产品,致使乙厂生产严重滑坡,造成近20万元的经济损失。
请问:(1)甲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乙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为什么?损失额如何计算?
(3)监督检查部门该如何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