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任务通知书 编号:×××
关于对×××开展
调查核实(包括协查)的通知
:
经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对 开展调查核实(包括协查),由你局(科、股)负责实施,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工作,并向 部门提交《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
附件:1.调查核实(包括协查)要求 ……
经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设置依据:本通知书依据《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设置,是《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的特殊形式。
2.适用范围:案源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协查部门通知检查部门,对经稽查局负责人批准需要调查核实(包括协查)的纳税人实施调查核实(包括协查),并连同相关资料一并向检查部门移交时使用。
3.本通知书抬头填写检查部门名称。
4.“决定对 开展调查核实(包括协查)”横线处填写纳税人名称。
5.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转给检查部门,一份由安排调查核实(包括协查)任务的部门留存。
《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任务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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