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制度及章程 序言
为了加强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实践部的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是在学院领导和主席团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是经院党委批准成立的学生组织,隶属于院学生会,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有严密的组织性和严格的纪律性。
第二条 社会实践部秉承“真情奉献、并肩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理念,努力营造一个“团结互助、活泼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工作氛围。本部以“服务同学,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经风雨,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目标。旨在增强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本部是热心服务学生,志愿社会实践工作的全院性学生组织,以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就业、领导管理携手志愿者协会、协助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目的。
第三条在社会活动中,要坚持将学习雷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三者有机相结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下,高举“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旗帜,怀着“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的崇高信念,秉承中国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以“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为原则,积极主动参与校各项活动的服务工作,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服务。
第二章 基本任务与要求
第四条本部工作职责及宗旨、任务、要求
工作职责:
(1)负责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加强对我院志愿者审核与监管工作。
(2)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如爱心助教活动)。
(3)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一个锻炼的平台,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演)。
(4)联系外界等社会实践,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5)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系,增进交流。
( 6 ) 协助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服从主席团统一安排
宗旨、任务、要求:
1、本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并使其在活动中学有所用,展现大学生的风采。
3、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组织纪律,充分发挥成员创造力,加强团体战斗力,不断促进本部自身的发展。
4、密切与兄弟院校同学的联系和交往,发展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促进工作。
5、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创新工作思路,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
6、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广大团员青年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
7、积极努力争取与有关企业公司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搞好学生会的工作。
8、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寻求支持,创造条件,策划组织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9、负责指导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和开展志愿者活动。 。
10、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搞好团委学生会常规工作。
11、负责开展全院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制订实践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部长、副部长职责:
一、负责部门常规工作的安排与执行。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全权代表,在组织工作中,有最终裁决权。
二、负责部门全体成员的工作交流的主持工作。
三、负责定期开展部内总结工作。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的会议,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四、负责传达团委精神,带头执行团委下达工作。全面检查本部工作,期末对干部、干事进行考核,上报学生会委员会,进行奖惩处理。
五、负责正确领导部员开展好活动并做出工作总结。认真作好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总结、表彰、批评等工作。
六、负责本部成员及其他部门及社团之间的沟通。协调成员关系,挖掘成员潜力。
干事职责:
一、积极响应团委号召,做好学生会常规工作。
二、积极密切配合部长开展工作。
三、积极为部长出谋划策筹备活动。
四、听取领导安排,并加大和其他部员之间交流。
五、部员之间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要相互配合,团结一心,尽最大的力量将部里的工作做到最佳。
第四章 社会实践部工作制度
第六条 考勤制度
(1) 学生会例会不得迟到,杜绝无故缺席的情况,因故迟到、缺席的,写出书面原 因,交给社会实践部专门负责人。
(2) 开会请假次数一学期不得超过三次。部员开会须作笔记,包括日期、主要内容等。
第七条 考核制度
(1) 定期对社会实践部成员工作情况作出考核。从
“德”“勤”“绩”三方面,对社会实践部成员作出考核。
(2) 考核结果分成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坚持在拓展、深入、持久、规范上下工夫,使活动开展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推动我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行动朝着“更高、更好”的方向蓬勃发展,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喜人的活动效果。
第八条 本部是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的下设部门之一,在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部遵守楚雄师范学院的各项规定,承认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的章程。
第五章 组织机构
本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条 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设部长、副部长、干事三个职位,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组长三名,副组长三名,干事50名左右。
第十一条 本部下的携手志愿者协会是本部发展的后备力量,协助本部开展工作。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职位公开竞选。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的权利机构为社会实践部常务委员会;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常务委员会由部长、副部长组成;社会实践部常务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部长主持。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对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执行其决议;
2、修改本部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计划;
3、任免本部成员职务;
4、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章 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为学生会各部及各大型活动寻求相关社会赞助。工作时须团结合作,不得擅作主张。
第十五条 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各种公益活动。
第十六条 做好本部的内部建设,发展同兄弟院系和校学生会的交流合作,认真完成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定期开例会讨论本部工作。本部例会,不得迟到,杜绝无故缺席的情况,因故迟到、缺席的,写出书面原因,交给实践部专门负责人。
开会请假次数一学期不超过三次。实践部专门负责人及时的对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章 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条件:凡取得我院学籍的、承认本章程、未在留校察看期间的在院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部成员。
第十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承认学院学生会章程及本部章程及相关纪律,认真完成委托的任务。
(二)服从学生会及本部的工作安排,坚决执行本部的各项决议。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四)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密切联系同学,切实维护同学权利和利益;
(五)尊重并虚心听取老师同学对于本部的合理化建议,经常的主动的汇报相关工作、计划、问题、要求及取得的成绩。
第十一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部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凡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费用由本部学院学生会报销,不得以本部的名义为个人谋私利。
(三)有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有关培训,参加有关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对本部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工作中充分发
挥首创性的权力。
(四)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五)对本部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对本部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由各成员相互监督执
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宣(公)布之日起生效。
楚雄师范学院 社会实践部
甘龙富 15184897546
201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