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按照党章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支部班子成员要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把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归类整理,认真总结学习,在此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
2、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书面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以征求意见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3、按确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到会。会上由支委成员进行检查总结,并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进行回答,党员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会议要做好记录。
4、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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