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委和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支持,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专门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小组或党支部的领导,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会议次数: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活动时间:每年四月至八月。
活动步骤:
1、召开党委会会议,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事宜。
2、将民主生活会的计划安排提前15日报告校党委,以便指派人员参加会议;
3、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4、会前下发《关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5、整理、汇总反馈意见。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意见,反馈给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关系到个人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领导干部。
6、各级党组织主要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或发言稿,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根据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结
合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7、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个人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相互交流,相互评议。可邀请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8、发布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
9、会后呈报上级党委资料:
⑴《关于召开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的文件
⑵ 反馈意见汇总
⑶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分析资料
⑷ 会议发言记录
⑸ 纸质表格
活动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认真反思;
2、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诚恳坦率,从工作出发,从大局出发。
《焦作大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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