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考核体系,明确价值导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态度、能力和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时间
人力资源部每月月底前完成下月15日前试用期满员工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小组
公司成立试用期满考核小组,同一部门的被考核员工归集一次完成考核,考核小组一般由五人组成。
组
长: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
副组长: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
成
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导老师、员工代表。
考核小组挂靠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第五条
考核方法
人力资源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会,对试用期满员工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会后人力资源部就考核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第六条
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试用期满考核的组织管理;
2.及时解答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形成试用期满考核报告;
4.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5.办理试用期员工异动、调薪等手续;
6.对考核过程资料整理归档。
(二)用人部门
1.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部反馈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
2.指定专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指导;
3.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试用期满考核会;
4.结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面谈,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试用期员工
1.按时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提交考核所需资料;
2.按要求参加考核。
第七条
考核流程
(一)准备阶段
1.人力资源部筛选当期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向公司领导、用人部门汇报考核人员情况,确定考核时间;
3.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会时间并通知;
4.督办相关员工填写并提交考核资料。
(二)考核会实施阶段
1.试用期满考核会开始;
2.发放考核有关资料;
3.员工进行自我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履职情况、主要业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工作的思路等;
4.部门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对该员工的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做客观评价;
5.考核小组公平客观填写考核评分表;
6.收集考核评分表并确保其有效性;
7.考核会结束。
(三)总结阶段
人力资源部记录考核流程,汇总考核分数,形成报告。
第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定岗、调岗、辞退等重要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如下:
1.平均值80分及以上(良好):能力和素质基本符合岗位的需要,正常定岗;
2.平均值60-79分(一般):距离岗位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调整岗位,经过调岗、岗位培训后,对该员工进行适岗考核,考核合格可定岗,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3.平均值60分以下(不合格):距离岗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附件:试用期满考核表
附件1
试用期满考核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
业
试用部门
试用岗位
试用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拟聘岗位
个人
自我
鉴定
签名:
日期:
考核及领导审批意见
考核得分
指导人员对该同志试用期工作情况的意见
签名:
日期:
用人
部门
负责人
意见
用人
部门
分管
领导
意见
人力
资源部
意见
人力
资源部
分管
领导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党委书记
意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