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上海井副保健按摩房投资人,现根据有关法律、法院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好友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1甲方所投资的上海井副保健按摩房全部资产及权利作价五万元人民币整体转让给乙方。
2附属于该保健按摩房全部资产的其他权利岁转让而转让。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和负责,转让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第三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拘束并使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方。
2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