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省电大职校)学生违纪处分工作指引(草案)
一.一般违纪现象由班主任填写《中职学生违纪情况周报表》,上交到专业部主任处审批,参考《中职学生违纪情况周报表》的处理意见,班主任需要填写《中职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的处分原因、班主任意见,按学生处理程序上报。
二.“警告” “严重警告” “小过” “大过”需要班主任填写违纪处分等级表,待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需出示学校文件,按规格打印红头文件二份。
三.“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需要填写《中职学生违纪处理报告表》提供详细的学生违纪资料及与家长的联系资料后按程序上报,再参考处理意见填写《中职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四.班主任填写《中职学生暂时停学通知书》,由家长签名后带走学生,学生事后若提出继续回校的要求时,须学生本人、家长、学校三方签订《试读协议》后方可正式复学,否则办理退学手续。 五.以上所有处分必须出示学校文件,按规格打印红头文件二份,分别交班主任、专业部主任留存各一份。 六.处分的撤销
1.凡受到处分的学生,能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可考虑撤销处分。一般来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处分者,三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半年后可申请撤销处分。 2.撤销违纪处分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班委会和团支部讨论同意,班主任写出书面意见,提交专业部主任审核后交教导处审批。
3.凡撤销处分的学生,学校做出撤销处分的决定,存入学生档案中。 七.取消学籍的通知
1.取消学籍的种类(自动退学、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2.取消学籍的原因
1)因学生本人原因自愿要求退学。
2)因学生身体健康或学习成绩极差的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劝告退学。
3)因学生违纪,屡教不改,对其它学生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勒令退学处分。 4)因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或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按规定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3.办理取消学籍的程序
由班主任填写《取消学籍登记表》——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班主任签署意见——专业部主任审查——教导处审核——中职主管领导审批——由班主任填写一式四联《取消学籍通知单》,到教导处盖章后,分别交由学生家长、学籍管理员、班主任、专业部主任。 4.备注
自动退学,劝退两种情况,如果学习满一年的,可肄业证书;未满一年的,可领取学习证明。 5.江门电大中职、工贸职业技术学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江门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省电大职校)教导处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