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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重点复习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02 19:16: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税收及其特征

定义:税收是国家为满足其行使职能的需要,依靠手中所掌握的行政权,按照事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向居民、公民或经济组织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特征:

(一)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行政权,以法律形式来确定政府作为征税者和个人、社会组织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无偿性:是指税收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须偿还的征收。

(三)固定性: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对谁征税及其征收比例,在实际征纳中,国家和纳税人双方都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2.税收要点:

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三、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手中掌握的行政权。

四、征税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

五、税收是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3公共物品特征: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非分割性。 4税收与公债区别P8 税收: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公债是政府举借的债务,公债具有自愿性、灵活性、有偿性的特征。

5夏商周三代的“供助彻”,都是对土地上的收获物进行原始的强制征税,是税收发展的雏形阶段

6税收效应:是政府课税对经济的影响,分为微观经济效应和宏观经济效应两种。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是指政府课税对纳税人经济选择和经济行为的影响,包括对生产、消费、劳动力供给、私人投资、个人储蓄的影响。税收的宏观经济效应是指政府课税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包括税收对经济增长与经济稳定的影响,税收对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影响等。 收入效应是指当政府对商品、所得或财产课税时,纳税人因此减少了实际收入或可支配收入。

• 替代效应是指当政府对商品、所得或财产课税时,纳税人因此而降低了对原来经济行为或经济选择的偏好,转而用另一种行为或选择来代替。

7.税收总量政策旨在通过调节宏观税负来影响宏观经济总量,如扩张性税收政策、紧缩性税收政策、中性税收政策。税收总量政策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稳定经济增长方面: 8.税收乘数,是指因政府增加(或减少)税收而引起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减少(或增加)的倍数。 9.税收的调控手段

(1)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当经济高涨时,实际税负会自动上升,从而产生紧缩的效果;当经济低落时,税负会相应下降,

产生扩张性效应,从而达到“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 (2)相机抉择:即“视经济运行情况而确定所采取的政策”,包括扩张性税收政策、紧缩性税收政策等。在经济高涨时采取紧缩性税收政策,在经济低落时采取扩张性政策,以此来调节社会总供求水平,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使经济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相机抉择包括汲水政策和补偿政策

10、税收稳定局限性: 1.税收制度不能频繁变动。 2.税收调控空间有限。 3.税收调控存在操作上的制约。

4.税收调控具有时滞性。(1)认识时滞 (2)行政时滞 (3)决策时滞(4)执行时滞 (5)效果时滞

11、社会公平分为前提公平和结果公平。

前提公平是指各市场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付出同样的努力,便可得到同样的汇报。 结果公平是指为实现社会稳定,避免出现贫富悬殊,在市场分配的基础上,通过税收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进行二次调节,缩小贫富差距,避免出现社会动荡。

12、税收原则:税收原则是制定税收政策、设计税收制度的指导思想,也是评价税收政策好坏、鉴别税制优劣的准绳。它反映一定时期、一定社会条件下的治税思想。

13、我国应遵循的税收原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财政原则、法治原则。P46 (1) 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 衡量标准:一是受益原则。二是支付能力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款,即税收的“横向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该缴纳不同的税款,即税收的“纵向公平”。

(2)效率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二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的成本最小。经济效率旨在考察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的影响状况。行政效率可用税收成本率即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率来反映,

(3)法治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应以法律为依据。税收的构成要素、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能由法律确定。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国家不能征税,国民也不得被要求缴纳税款。 (4)财政原则:是指税制的建立要使税收收入能充分满足一定时期财政支出的需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税收收入要充分:是指税收要满足一定时期的财政需要。税收不是越多越好,而应该是适度。

二是税收收入要有弹性:是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比率。即在现行的税率和税法下,税收收入(T)变动的百分比对国民收入(Y)变动的百分比的比值。用公式表示:e=(△T/T)/(△Y/Y)。式中, e 表示税收弹性;△T表示税收收入变化量,T表示税收收入△Y表示国民收入变化量,Y表示国民收入。

税收弹性>1,表明税收富有弹性,税收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税收弹性=1,表明税收为单位弹性,税收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同步;税收弹性<1,表明税收的增长速度慢于、低于经济增长速度。税制设计应当使税收具有较好的弹性,一般来说应使税收弹性≥1.• 拉弗曲线:税负过高和过低都不好;税负过低,就不能满足政府的正常支出需要;税负过高,则不仅不会增加收入,而且会制约经济的发展。

14、超额负担:除了正常负担外,经济活动因政府征税受到了干扰和阻碍,社会效益因此而受到削弱,则产生了税收的超额负担;超额负担分为两类:一是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经济运机制方面的超额负担无论发生哪一方面的额外负担,都说明经济处于一种低效率的状态

15、税式支出:P44-45

16、最优税制理论:综合权衡效率与公平对福利的影响,找出二者的最优组合,是最优税收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的最优税制理论主要研究假定公平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如何使效率损失最小化。

17、拉姆齐逆弹性法则:对商品课税的最优税率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成反比,即对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征低税,对需求弹性小的商品征高税。有效率的商品税应对生活必需品课以高 税,而对高档品课以低 税。

18、需求弹性:是指商品或者生产要素的需求量对市场价格变动的敏感程度。需求弹性同税负转嫁成反向运动, 需求弹性越大(供给弹性越小),前转较困难,税负越趋向由生产者负担;需求弹性越小(供给弹性越大),前转较容易,税负越趋向由消费者负担。(如生活必需品)。

19、税收负担:是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

税负影响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最根本决定因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

(二)国家实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为了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往往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改变社会资源和财富在社会生产各部门间的分配,最终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在国家财政比较宽裕时,国家多趋于实行轻税政策,税收负担减轻。如果国家财政在某一时期发生了较大困难,出现赤字,这是为了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除了压缩一部分支出外,还可以增加税收负担。

(四)税收制度,一国税收制度直接影响该国的税负水平。包含1.税率2.计税依据3.加成和加倍征税4.减税、免税和退税

(五)经济结构.

(六)国家职能范围.政府职能范围宽,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数量就多,宏观税负水平就应高一些,反之则低。

(七)非税收入规模.税收并不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唯一方式和渠道。在满足政府一定支出需要的情况下,如果通过非税形式取得的收入规模大,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规模必然减少。

(八)其他因素.比如政府收不抵支时一般具有强烈的增税动机。和平的国际环境有利于低税负的推行;战争时期,为支付必要的战争经费支出,必然会增加税收总量从而增大社会总体税负。

20.宏观税收负担:比例越高说明对社会负担的负担越重,反之越轻。 衡量标准:(1)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2)国内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

(3)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4)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21.微观税负衡量标准:(1)企业税收负担率(2)企业流转税负担率,

(3)企业所得税负担率 (4)个人所得税负担 22我国确定税负的原则

(一)取之有度,在确定税负总水平时,要兼顾国家需要和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以促进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协调发展,培植更加丰茂的税源,保证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

(二)量能负担,社会总体税负水平的确定要依据国民经济的负担能力,纳税人个别税负也要依据各不同部门、行业纳税人的个别负担能力来确定。

23税负的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将自己的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人的过程。P67 基本形式:(1)税负前转亦称顺转,是指企业将所缴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前转嫁给购买者或者最终消费者负担。

(2)税负后转,也称税负逆转或税负向后转嫁。即纳税人所纳税款因种种原因不能向前转给购买者和消费者,而是向后转给货物的供应者。

(3)税负消转(4)税负资本化

转嫁影响因素:p69 •

(一)商品供求弹性.•

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弹性是决定流转税转嫁的最主要因素。 税负转嫁最终取

决于供求之间的弹性关系。

• 需求弹性>供给弹性,即Ed/Es>1,税负更多地倾向由生产者负担;需求弹性<供给弹性,即Ed/Es<1,税负更多地倾向由消费者负担 •

(二)课税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竞争程度.

(三)征税范围

(四)反映期限

(五)税种.24.税收制度:是国家按一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和各种税的搭配问题。

25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

26.税制分类:根据体系内税种的多寡分为复合税制和单一税制。

1.课税对象性质 2.税负能否转嫁 3.税收管辖支配权 4.计税标准 5.税收与价格关系 6.税收收入形态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和资源税 直接税和间接税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从价税和从量税 价内税和价外税 实物税、货币税和力役税

7.是否具有独立的计税依据 正税和附加税

8.存续时间的长短 9.是否具有特殊目的 10.税收负担的确定 27.税制结构及其影响因素P99

临时税和经常税 特别税和一般税 配赋税与定率税

(1)是指各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包括主体税种的选择以及主体税与辅助税的配合等问题

(2)经济发展水平;一国某一时期的需求;税收政策目标;税收征管水平;各方博弈。

28.税权配置:税制体系中包括不同的税种,这些税由不同的机关制定和管理;包含三种类型:分权型、集权型、兼顾型。

立法程序:税制出台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科学的立法程序应该具有参与性、公开性、交涉性等特性。

29增值税:是对商品或货物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所征的税。根据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将增值税分为三种类型。增值税在多环节缴纳,消费税一般在生产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收。

(一)生产型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中只扣除外购劳动对象的消耗部分,而不扣除劳动手段的折旧部分,就整个社会来看,其形成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叫生产型增值税。

(二)消费型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既扣除劳动对象的消耗部分,又扣除本期购进的全部固定资产,这就意味着全社会的生产资料不在增值税征税之列,而只对消费品征收,故叫消费型增值税。

(三)收入型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中既要扣除劳动对象的消耗部分,又要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价值,其所形成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收入(V+M),故叫收入型增值税 增值税优缺点:

(一)优点

1.符合中性原则,由于增值税是对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税,在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单位产品被征税额始终一致,克服了传统流转税因流转环节不同而税收负担不同的缺点。

2.稳定财政收入,采用间接计算法,买方对卖方形成有效的监督

3.有利于资本的形成。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设备的进项税额,有利于资本形成。 4.准确退税、鼓励出口。在实行增值税后,产品不论流经多少环节,税负都是可以明确计算,一国可以实现准确退税。产品以无税面目出现在国际市场,有利于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产品展开竞争。

(二)缺点:

增值税制度复杂,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与政府的征管成本比较高。一国实行增值税后会引起该国物价上涨。

30所得税:是对公司或个人所得所征的税。所得:是从收入中扣除一定的成本费用之后的余额

31.个人所得税: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纳税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P143 特点:1.计算征管较为复杂2.税负不易转嫁出去3.存在经济上的重复征税

4.一般采取累进税率

32.财产税:是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类的总称。财产依其性质分为两大类:动产与不动产。

特点:

(一)该税来自于货币资金积。货币资金积是指货币资金积累,而货币资金积累是指财产。流转税、所得税来源于货币资金流,财产税来源于货币资金积。

(二)历史悠久

(三)多为地方税

(四)征税时需要对财产价值进行评估

(五)易使纳税人不愉快

(六)征管成本高 优 点:

(一)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财产税能够增加有产者的负担,抑制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矫正社会的奢侈浪费之风,缩小贫富差距。对不劳而获的资产课税,可以鼓励人们积极劳动,有利于社会进步。

(二)可以矫正目前所得税的某些缺失

P174-175

1.资本利得,如果政府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之外再征收财产税,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将会被征税,是对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有力补充。

2.推定所得,课征财产税可以对不公平的现象产生一定的矫正作用。

缺点:

(一)有可能出现所纳税额与所获收益不匹配现象,财产税为地方税,主要用于地方教育支出,每位居民负担财产税的多寡与其享受的来自于教育的收益未必成正相关关系。

(二)有可能出现纳税困难的情况

1.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不足时会出现纳税困难。

2.因某种原因房产税负突然上升导致纳税人纳税困难。

(三)有可能出现不公平现象

由于不动产较易稽查,难以逃漏,而动产则不易稽查,因而财产税的税源较多集中于不动产,无法让财产数额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负,从而会违反“横向公平”原则;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财产总额多者可能负担较轻税负的现象,违反“纵向公平”的原则。

(四)有可能造成纳税人行为的扭曲

• 1.扭曲持有财产类型的选择。人们为规避税收,会增加动产投资,尽量减少不动产投资。

• 2. 扭曲纳税人财产坐落位置的选择。财产税作为地方税,各地方的评估比率与名义比率可能不同,有效税率也不同,这将影响企业与居民的位置选择。

3.扭曲个人是否持有财产的决策,财产税对财产征收,有时可能会课及财产本身,从而侵蚀税本

33、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有时被称为“死亡税”。

34、税收管理的三个层面:战略层、运营层和工具层。

SMART法则:Specific(具体),Measurable(可计量),Ambitious(积极向上),Realistic(现实),Timely(及时)

35、国际税收: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纳税人可能会被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征税,纳税人也可能利用各国税制之间的差异来避税,税收关系扩展到一国政府同外国纳税人之间、一国政府同外国政府之间,由此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成为国际税收。

36国际重复征税: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发生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课税对象的重复征税被称为国际重复征税。

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两次或更多的税,其在封闭经济及开放经济条件下均可发生。

37.国际避税:指跨国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及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漏洞、差异或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的跨越税境的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运用欺诈伪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等种种手段,以达到少缴或不缴有关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两者不同:

• 1.国际逃税所采用的手段具有欺诈性,是对税法的公然违犯和践踏,世界上人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法对逃税行为都规定了惩罚措施;而国际避税所采用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手段,不具有欺诈的性质。

• 2.国际逃税的直接后果变现为世界范围内税基总量的减少,

• 而国际避税一般并不改变世界范围内的税基总量,仅仅造成税基在不同国家间的转移。

二)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 • 1.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不同规定,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国与国之间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可能不同;即使实行相同的税收管辖权,对其含义的界定也可能不同,这些均为国际避税提供了可能。(1)两个国家间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2)两个国家实行不同税收管辖权 • 2.各国税收制度存在差异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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