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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4 01:27: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施工用电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内容不齐全,不能指导现场配电施工的;

2、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3、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

5、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

6、潮湿作业、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

7、配电箱照明、动力混用的;

8、配箱内电元气件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按个计);

9、未按要求使用建筑工地成套设备用配电箱或配电箱无“3C”认证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

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

5、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的;

6、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未包扎、色标不符合要求或穿过道无防护的;

7、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的;

8、配电线路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五芯电缆使用的;

9、熔断器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

10、特殊环境下使用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元(按个计):

1、配箱设置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2、电箱无标识,线路设置混乱的;

3、分路配电箱采用插座式的;

4、采用非标准配电箱;

5、配电箱内电元气件破损或参数不符合要求的;

6、配电箱前维护操作通道不畅的;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按设备台数)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元(按个计):

1、配电箱未按规定进行单独重复接地的;

2、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

3、灯具金属外壳无接零保护的;

4、无电阻测试记录的。

起重机械(井架、塔吊、施工电梯)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处罚1000~20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

1、井架违章乘人的(当场处罚);

2、起重机械设备“三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测报告、生产(制造)许可证]不全的;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由无资质单位施工、装拆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无三类人员证书、装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不到现场履职的;

4、起重机械设备装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未对装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记录非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的;

5、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未履行“三检”(安装单位自检、检测机构检测、联合验收)验收手续的或验收单相应责任人签章不全、无量化验收内容的;

6、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前未订立装、拆合同的;

7、起重机械设备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合同,未按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且无相应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8、租赁的起重机械无租赁合同,自有点起重设备不能提供产权证明,不能提供“三证”、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设备证明文件及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9、私自调整起重机械设备保护装置的;

10、起重机械设备限制保护装置、联锁保护装置无效或缺少的;

11、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

12、井架吊篮无安全门的;

13、起重机械设备超载运行的;

14、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司机、司索、指挥)。

15、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的;

16、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超过标定使用期限而未进行检测,仍在使用的;

17、租用或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

18、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未按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产权备案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

1、井架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2、起重机械设备连墙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井架、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未单独编制搭设方案,楼层卸料平台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设备运行时联络信号、监控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5、卷扬机操作棚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6、井架、施工电梯架体顶部自由端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的;

7、起重机械架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8、多塔作业时无防碰撞措施的;

9、起重设备安装后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盖章不全的;

10、井架、施工电梯、塔吊与脚手架连接的;

11、井架操作人员一人操作二台井架的;

12、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司机、司索、指挥);

13、起重机械设备与外电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14、起重机械设备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无漏电保护装置的;

15、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或架体与基础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

1、井架、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防护门未关闭的;

2、井架传动系统不符合要求的;

3、井架、施工电梯进料口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避雷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5、起重设备司机上岗无交接班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

6、使用缆风绳中间有接头的;缆风绳、钢丝绳的绳卡不足三只的;

7、起重机械设备架体连接松动的(按处计);

8、井架四周围网不符合要求或围网破损严重而未及时更换的。 起重吊装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吊装作业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起重机无超高、力矩限制器,无准用证;

3、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

4、吊点设置不合理的;

5、起重扒杆无经审批的设计计算书、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未试吊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起重吊装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

2、超载作业、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未试吊的;

3、高处作业时,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装置的;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作业时不配安全带或安全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

5、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6、地锚埋设、缆风绳安全系统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元

1、高处作业时,无人员专用斜道或爬梯的;

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脚手板不满铺的;

3、构件堆放不符合要求的;

4、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的。 施工机具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按台计):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保护接零而未设置的;

2、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的;

3、气瓶存放、施工、防护、色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4、施工机具使用时违反操作规程的;

5、打桩作业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按台计):

1、施工机具安装后未验收使用的;

2、施工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安全装置不全的;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无防雨罩;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

4、施工机具接零保护、漏电保护未做的;

5、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6、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上岗作业前未培训、未进行安全交底的;

7、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不符合要求的,料斗无保险钩或有保险钩而不使用的,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

8、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

9、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标准

一、项目经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未按规定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的;

3、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时未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对施工组织设计作相应修改;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被责令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落实;

2、未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未抓好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

3、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现场未按目标要求组织文明施工。

5、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未进行封闭管理,施工扰民受到通报处理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工程施工作业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擅自不在岗人员超过2人;

3、现场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按人数计)。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元:

1、违章指挥;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及时组织上岗人员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核、审批;

3、未及时贯彻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查出的技术方面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整改,或未做好整改复查。

(三)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处罚500元: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全面、无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

2、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

3、未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采取措施;

4、下达分部、分项工程任务未同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模板拆除前未对拆模申请进行批准;

6、无故不参加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7、未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办理审批手续;

8、未组织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专项方案交底,无相应交底记录。

三、项目施工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2、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未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排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

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无故不参加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3、未组织施工班组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根据整改意见落实措施。

(三)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对班组人员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

2、现场安全设施未及时到位,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与安全技术措施不相符;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的验收及检查;

3、未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和检查;

4、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交底不及时、不全面、针对性不强;

5、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要求整改后未进行复查。

6、未按规定做好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7、生活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

8、夜间未经许可进行施工受到通报的;

9、参加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后未在验收单上签字;

10、所属班组长受到处罚时。

四、项目安全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500元:

1、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督促整改,或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现场安全记录资料与实际施工情况严重不符;

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未经常或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3、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4、未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5、未及时制止违章指挥;或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未督促做好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未督促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3、现场有一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未经验收而使用;

4、现场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5、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不健全;重要施工部位及危险区域无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四)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现场有一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签字手续不全;

2、安全生产月报表记录不齐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无整改意见,或未复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相符;

4、现场班组人员因违章作业受到处罚时。

五、项目材料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未按制度实施、管理不规范;

2、材料仓库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二)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物资不符合标准要求;

2、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3、材料、构件、料具堆放不按现场平面图布置,或堆放不整齐、不规范而影响现场施工安全。

六、班组长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二)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2、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3、上岗前未对作业现场环境、安全防护情况、机械设备和个人劳保用品进行检查,或未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或未进行上岗安全交底;

4、班组内有人赌博、斗殴。

(三)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安全活动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少记或漏记;

2、上岗人员未全部接受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未履行签字手续;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安全知识考试;班组成员在没有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上岗施工作业;

3、班后下岗未做到工完场清,或废物料未及时归堆;

4、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热设备等;

5、班组人员受到处罚时。

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3、未正确使用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4、在无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或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或擅自使用有故障停用的机械、电气设备;

5、任意拆除、破坏已做好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等;

6、不服从项目部关于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和要求,或不遵守现场卫生保洁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第二十条 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扣帽带,或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高空作业时,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3、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擅自上岗作业,或变换工种后未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擅自上岗;

4、赤脚或穿拖鞋或穿高跟鞋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或穿硬底或穿带钉易滑的鞋靴进行高处作业;

5、作业时未做到落手清,未对废物料进行及时归堆,班后下岗前未做到工完场清;

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质量管理方面:

现场质量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10万元;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理不得当,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在部省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3、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5万元:

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处理得当,未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或重伤2人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3、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相关监管单位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在市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5、由于项目部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6、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7、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

8、工程连续二次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分户验收)或当地质监部门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

9、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图施工,或发生重大结构变更、手续不全继续施工的。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000-5000元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配备不齐全或岗位证书不到位的;

3、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未上墙的;

4、未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未及时审批就擅自施工的;

5、由于项目部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给公司发函的;

6、对公司工程管理部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

7、对专业分包单位审查不严、资质不符的;

8、海砂未经淡化用于工程的;

9、砼、砂浆试块不合格、同组试块超离差,试块超龄期或经数理或非数理统计达不到要求的。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00-1000元:

1、进场的A类材料(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不齐全,擅自使用的;

2、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施工验收未按施工程序进行;

3、中间结构验收实体检测不符合要求,经处理后仍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4、主体结构未经验收先行粉刷的。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加油站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更换频率,提高器材的完好率,保证在突发情况下消防器材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保障加油站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消防器材”包括加油站内的消防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水带及水枪、消防铁铲、消防沙桶、消防应急灯、防爆手电筒和静电接地报警器等。

第二章 管理责权

第三条 公司安全储运部为东莞石油分公司管辖范围内加油站与其他基层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调配、更换、维修、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基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负全责。负责对加油站消防器材的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更新及维护保养等进行登统管理,建立《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台账》(见附表),当灭火器的数量、摆放地点或有新配置及充气换药时,要及时更新《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台账》。并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台账登统情况上报公司安全储运部。

第三章 维护管理原则

第五条 加油站消防器材专供加油站警卫、消防使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必须加强管理,严禁挪作它用。

第六条 加油站消防器材应按照“定地点放置、定人保养、定时维护,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的“四定”原则进行管理和维护保养。

第七条 消防器材的使用年限和维护保养要求。

一、干粉灭火器 1.使用年限。

新购置干粉灭火器的换药期限为5年;经过换药后的干粉灭火器的换药期限为2年。从出厂日期算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壳体使用年限为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壳体使用年限为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壳体使用年限为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壳体使用年限为12年。在壳体使用年限内灭火器失效,无特殊原因,应选择换药方式更新。若灭火器距出厂日期已达到5年期限,在经过对灭火器壳体使用年限和更新或换药费用进行经济测算后,可择优选择新购置灭火器或换药。 2.维护保养要求。

(1)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5~+45度为好,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

(2)干粉灭火器应外观整洁,漆层完好,无锈蚀,喷嘴畅通,阀门严密,开关灵活,胶管无较严重折裂、老化现象,压力表显示正常;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支架、车轮完整,各部螺栓紧固;当胶管严重折裂、老化时应及时更换,喷嘴堵塞时应及时清理,壳体锈蚀时应及时除锈后重新涂漆。

(3)每半年对干粉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和摇晃结块检查。

(4)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已达到5年期限,以后每隔2年必须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经试验检查合格后再充装使用,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 1.使用年限。

从出厂日期算起,二氧化碳灭火器壳体使用年限为12年,原则上未到使用年限不得更新购置。若二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日期已达到5年期限,在经过对灭火器壳体使用年限和更新或再充装费用进行经济测算后,可择优选择新购置灭火器或再充装。 2.维护保养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接近火源,环境温度应在-5~+45度之间。

(2)二氧化碳应外观整洁,漆层完好,无锈蚀,喷嘴畅通,阀门严密,开关灵活;当喷嘴堵塞时应及时清理,壳体锈蚀时应及时除锈后重新涂漆。

(3)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称出的重量与灭火器钢瓶底部打的钢印总重量相比较,如果低于钢印所示量50克的,应送维修单位检修、充装。

(4)二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日期已达到5年期限,以后每隔2年必须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经试验检查合格后再充装使用。

三、其他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1.灭火毯。

灭火毯应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妥善保管,并注意防雨、防潮,在使用或受潮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晾晒,防止霉变损坏。 2.消防水带和水枪。

消防水带和水枪应放置在消防水带箱内,并注意防雨、防潮,消防水带在使用或受潮后应及时进行晾晒,防止霉变损坏。 3.消防铁铲和消防沙桶。

消防铁铲和消防沙桶应放置在消防器材间内妥善保管,并注意防雨、防生锈,当锈蚀时应及时除锈后重新涂漆。

4.消防应急灯、防爆手电筒和静电接地报警器。

消防应急灯、防爆手电筒和静电接地报警器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加强维护保养。

第十条 消防灭火器的维修、换药应由公司安储部同一安排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换药,基层单位需要在《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台账》中登统维修或换药日期。

第十一条 加油站消防演练需要使用消防器材的,应由公司安储部统筹安排使用临近报废的消防器材,原则上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演练。

第四章 考 核

第八条 公司对基层单位的消防器材维护管理考核实行“每月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基层单位每月安全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考核情况为: 1.消防器材保养不到位,锈蚀严重的,每次扣0.5分。

2.消防灭火器使用年限不足5年就重新购置的,每次扣0.5分。

3.干粉灭火器严重结块、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严重不足的,每次扣0.5分。 4.灭火毯和消防水带受潮霉变损坏的,每次扣0.5分。

5.未建立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台账的,扣5分,维护管理台账反应情况不真实的,每次扣2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储运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加油站(船)消防器材、设施及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加油站(船)设备设施管理,落实加油站(船)设备设施保养工作,保证加油站(船)设备设施安全、高效运营,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职责

(一)安全储运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单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管制度,监控落实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

(二)各加油站(船)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将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管任务分解、分配到各个岗位和具体使用人,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作,完好无损。做好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台帐的登统、保管,因未按公司规定操作或保养,造成对设备设施的毁坏、丢失等,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岗位责任人要及时掌握在用设备设施的变动状况,提出设备设施更新、维修、处置建议等,及时登统设备设施运行及维修记录。

第三条 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一)设备运行前管理

1.设备运行应具备条件:设备的安装、建造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说明书、操作规程、技术资料齐全,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管理员应具备条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养护,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长制,班长名单由加油站(船)负责人指定,设备管理员及发电机操作员需经培训考核并在员工花名册上登记,同时报公司安储部备案。

(二)过程维护

设备设施运行前要具备投入运营的基本条件,运行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运行结束后恢复设备常态,及时登统运维记录,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三)运维记录

设备管理员应及时登统日常运维的工作记录,加油站(船)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运维记录,并在工作日志及安全、设备台帐上记载检查情况,同时分析运维状况,提出维修保养计划。

(四)运维检查

每班班长班前班后必须各检查一次设备完好状况;设备管理员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设备的清洁情况、安全性及运营状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报告油站(船)负责人,同时登统在设备管理台帐及安全管理台帐中。无法自行处理的由加油站(船)负责人提出并上报主管部门整改。

(五)设备运行过程管理

1.油站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规范操作,杜绝“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采用看、听、摸、闻、用仪器仪表检测的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及时调节各种参数、登统设备运行记录,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所使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脏、乱、松、缺、漏等缺陷,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异常情况,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使用。

2.设备运行结束后管理。运行结束后应恢复设备常态,确保现场干净整洁。必须做到轴见光、设备见本色、沟槽见底。

(六)消防器材的运行、维护

1.消防泵开机前先检查消防控制箱内接线是否有烧黑现象,闻闻是否有异味,开机后检查压力表是否达到规定压力,听马达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待正常运转后,才打开消防栓使用。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四定”管理要求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及保养,坚决杜绝消防器材脏、乱、锈蚀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七)加油机及油罐部件的运行、维护 1.设备管理员是加油站设备检测负责人,负责每天将加油设备各部件保持整洁,妥善保养。 2.经常性观察罐区油罐检测井,检查罐体有无渗漏。

3.进出油管、量油口、人孔盖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连接牢固,阀门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4.呼吸阀、通气管、阻火器等设备应至少每半年定期检查保养一次。 5.敷设管线的管沟应保持沙子填实;加油机底部必须密封。

6.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加油机各部位、零件的使用状况,确保正常运行。加油机过滤器应确保无堵塞现象,油站每2个月左右更换过滤器一次。 (八)发电机的运行、维护

1、发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①发电机在运行时,应清除机身及周围的灰尘和不必要的东西,并细心检查机体部分可观察到的情况。

②检查发电机的接地装置及压线螺丝是否牢固,检查发电机润滑油、冷却水、燃油是否符合数质量要求。 ③检查发电机电刷在集环上的位置是否适当,触及面是否良好,必要时可用玻璃砂纸磨光。电刷应光滑无裂纹,压力应符合要求,集电环上电刷引出线不能相碰。

④检查发电机各部螺丝是否牢固。

2、运行中应注意事项:

①柴油机达到规定转速后,将发电机逐渐调整到规定电压,在运行中电压要保持稳定,并注意用电压换相开关,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平衡,电压不稳定不平衡,不得带负荷。

②发电机的负荷不得超过原厂规定限度。

③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种仪表的指示情况。

④发电机切除负荷后,应将发电机磁场变阻器至下降位置,再停止柴油机运转。

⑤发电机要切除负荷时,发电机操作人员应先通知用电人员做好准备。

⑥停机后应及时进行清洁维护,填写发电机运行记录。

(九)万用表的使用、加油枪与机身电气连接检测管理

1、为加强加油机防静电检测工作,确保加油机油枪与机身的电气连接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公司为各加油站配备了万用表,加油站站长必须指定专人(设备管理员)对万用表进行操作和保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检测万用表是否好坏,用“欧姆(Ω)”×200Ω档,将万用表正、负检测笔搭接,液晶显示器如显示1或无数字,表明万用表有故障,显示其它数值,表明万用表正常。

②进行加油机枪口与机身电气连接检测,将“正”表笔搭接于加油枪口,“负”表笔搭接于加油机金属外壳,观察万用表液晶显示是否为1,若显示为1,表示加油机枪口与机身电气断线式接触不良;若万用表液晶显示有阻值,表示加油机枪口与机身电气连接良好,加油机枪口产生的静电将通过加油机金属外壳导入地下。

2、将检测结果在《加油机枪口与机身电气连接检测与维修情况记录表》中如实记录。

3、在用加油机的每支加油枪每星期必须检测一次。

4、检测出电气连接不良的加油机,修复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5、加油站《加油机枪口与机身电气连接检测情况记录表》将列入安储部安全监管员每月检查内容,同时进行重点考核。

(十)其它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

1、保持良好运行环境,要防尘、通风和保持电源供给稳定。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设备放置平稳,防止猛烈撞击,不要在设备上叠放过重物品。

4、不随便拆卸,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保养维修人员。

5、机器出现异常噪音,立刻关机,通知维修人员。

第四条 设备设施保管

(一)各加油站(船)应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保管办法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火、防爆等工作。

(二)各加油站(船)长为设备设施保管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设备设施的保管措施、保证安全和完整性负责。

(三) 当发生设备丢失或毁坏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加油站(船)长汇报,加油站(船)长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组汇报。实物管理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并落实处理措施。各加油站(船)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加油站(船)的设备管理实行责任考核制度,加油站(船)设备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为加油站(船)长,考核第二责任人为班长或设备管理员。

第六条 在设备设施管理过程中,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进行以下处罚:

(一)设备使用方面,未按公司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使用(如:万用表),造成设备损坏的,除追究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外。每发现一次扣罚相应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当月工资10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二)台帐登统方面,凡检查发现设备管理台帐、安全管理台帐、消防器材“四定”保养记录等未按公司规定登统的,每发现一笔,扣罚相应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当月工资10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三)设备设施保养方面,凡检查发现设备设施有锈蚀、有油污、有积尘或蜘蛛网等,每发现一处,扣罚相应管理考核第一责任人当月工资100元,第二责任人50元。

某项目部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

项目部职工宿舍管理条例(暂定)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管理规定: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2、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5、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二、对员工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三、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四、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五、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六、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七、宿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施工质量违章行为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条例(第二版)

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及处罚制度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安全隐患处罚标准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用电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施工用电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施工用电违章行为处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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