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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3:48: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推动和谐陕西、创新型陕西的建设和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二、培育计划

“十一.五”期间,在我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选择5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三、培育内容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人才流动等各个环节。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文献,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效率。加强企业人员流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培训资源,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三)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优产品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四)帮助企业建立鼓励发明创造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对专利发明人的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

(五)帮助企业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的自主研发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立项前,要进行知识产权论证,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发明专利建立动态项目库。

(六)帮助企业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构建主导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映机制。

(七)组织企业开展内容实、观点新、实用性强、和企业发展联系紧密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把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完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培育目标

(一)企业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100%,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普及率达到80%以上。通过多种途径,为企业培养一批专利代理人助理,以及企业主导产品查新、专利侵权判定检索、能协助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法律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复合性人才。

(二)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达到3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的比例要占总申请量的30%以上。

(三)职务发明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为企业绩效考评,员工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要在企业的生产总产值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五)企业抵御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和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扶持政策

(一)优先推荐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专利技术项目列入我省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计划。

(二)优先推荐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专利技术项目申报国家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

(三)推荐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专利项目列入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计划项目。

(四)优先资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专利申请费用。

(五)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和有关专家、知识产权企业服务小分队、知识产权特派员、知识产权讲师团为企业开展服务活动。

(六)帮助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建立主导产品专利信息数据库。

(七)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

予以重点支持。

(八)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部分经费支持。

六、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竞争能力的需求强烈,并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

(二)企业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企业有专利(申请)、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登记等知识产权,年专利申请15件以上或专利授权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20%;

(四)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五)申报企业必须是我省规模以上企业。

七、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供《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书》(纸件三份、电子件一份)、专利证书复印件。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优势培育企业按有关条件进行初审,签

署推荐意见,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向被确定培育企业颁发“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牌匾。

(三)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研究下达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资金额度。

八、组织管理及考核

(一)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二)省知识产权局汇同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省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采取滚动培育的模式进行。“十一.五”期间,每年启动一批,每批培育期为4年。届满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者授予\"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省知识产权局每隔两年组织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检查考核,连续考核二次不合格者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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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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