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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7: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吴忠市红寺堡区学前教育三年

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自治区教育厅:

近三年来,红寺堡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整体规划,分类要求,确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管理体系,学前教育的到了应有的发展。现就三年来《红寺堡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寺堡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90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3所,小学71所(含教学点10所),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幼儿园15所(城区5所,乡镇1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 1所,民办幼儿园 14所,在园(学前)幼儿4125名(在园幼儿3089名,农村学前班1036名)。学前一年入园率82.6%,学前三年入园率43.2%。现有幼儿教师190人,其中专任教师 98 人,专任教师达标率为51.6%。

因各种条件的制约,红寺堡区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建区之初,只采取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形式开展简单的学前幼儿教育,教育理念陈旧,教学内容单一,教育模式基本上都是学前教育的小学化。随着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及广大移民对教育的渴求,红寺堡区政府(原开

1 发区管委会)于2005年成立了学前幼儿教育领导小组,开始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为红寺堡建起了第一所民办公助幼儿园—红寺堡幼教中心,2006年办理了许可手续。“十一五”期间,红寺堡区将“科教兴区”的战略重点落在改善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条件上,无力在学前幼儿教育方面增加投入,致使红寺堡城区、乡镇中心至今无一所公办幼儿园。随着日趋发展的教育形势,一些商家、个人抢抓机遇,纷纷创办民办幼儿园。截止2009年,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幼儿园达23所,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仅有1所。2010年年初,红寺堡区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宁夏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宁夏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科学制定《红寺堡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经过评估认定、严格审批、联合整治、规范管理,形成了以公建民营为主体、私人办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目前,有各类幼儿园19所,其中,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具有办园资格的幼儿园13所(城区5所,乡镇8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有6所(新建4所,批复筹办的民办幼儿园2所)。在这19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 3所(在建城区幼儿园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所、农村运营的幼儿园1所),公建民营幼儿园 8所,民办8所。

二、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管理,健全体制。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整体规

2 划,分类要求,确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发改、民政、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互相配合的管理体系。教育局成立了学前教育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增强了管理力量,并将责任心强、教研能力高的小学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伍中,专门从事幼儿教育的研究工作,构建起行政和业务两个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争取政策,提供保障。在教育等部门的积极争取下,区政府将学前幼儿教育纳入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2010年出台了《红寺堡区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了《红寺堡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3年)》,教育局制定下发了《红寺堡区幼儿园办园标准》及评估细则。把学前教育列为“民心工程”之一,制定目标,分解量化责任,区人大、政协坚持阶段性检查,听取汇报,及时了解、督促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力协作,强化管理,保证了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到堵疏结合,在大规模新建、改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同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一是依法加大对非法和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取缔无证办园行为。从2010年开始,教育局联合公安、物价、建设、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不定期对幼

3 儿园周边环境、园舍设施、电线电路、食品卫生和接送车辆问题进行了大规模、全方位的检查,对影响幼儿安全和非法办园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建立了“取消城区幼儿园接送”制度,在清理整顿“回头看”中,停运了农村4所幼儿园的校车,共取缔和撤并低、散、小幼儿园15所。并协调教育厅对符合办园条件的12所幼儿园颁发了办园许可证,保证了学前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杜绝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结合红寺堡区财政收入少、幼儿园教师编制为“0”的实际现状,教育局创新管理模式,把利用闲置校舍改造后的幼儿园以“合同制”的方式承包给经营方,对规模达到6个班级及以上的幼儿园,配备1-2名在编(小学)幼儿专业教师担任业务园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与承办方签订《办园协议书》,明确了承办者在办学条件改善、专任教师聘用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职责,充分发挥了公建民营的办园效益。

(三)多措并举,加大投入,为学前幼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目前,我区呈现出以公建民营为主、民办为辅、公办刚刚起步的办园格局,针对这一特点,我们采取不同的投入形式发展各类幼儿园。一是人力投入。2005年,红寺堡幼教中心开办后,区政府即出台公助政策,将44名(现有10名被抽调到菊花台幼儿园任教)幼教专业的小学教师公派到该园任教,还通过外派、内请等形式,培养了3名业务骨干,担任业务副园长,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资助,目前已成为我区规模最大、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最好的一类幼儿园。二是项目投入。2011年,借慈善项目,争

4 取到自治区民政厅投资的1000万元,新建了菊花台阳光家园幼儿园(村级幼儿园),是我区第一所,也是唯一的一所公办幼儿园;2011-2012年,争取到教育厅幼儿园改造资金377万元,对红镇中心、大河四小、南川白墩、南川新源、太阳山买河等5所撤并后的闲置校舍进行了改造建设,现已全部投入使用;争取自治区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1624万元,新建了鲁家窑幼儿园(公建民营)、太阳山镇中心幼儿园和红寺堡区第一幼儿园,目前,鲁家窑第一幼儿园于去年9月开始招生,红寺堡区第一幼儿园、太阳山镇中心幼儿园已建成,9月份可招生开园;争取到中央以奖代补资金140万元,为小白鸽等6所幼儿园购置教玩具及进行设施的改造;争取教育厅学前一年资助金15.75万元,惠及315名家庭贫困幼儿。为进一步发展各类幼儿园,红寺堡区政府计划每年筹措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通过考核、年鉴,按不同等次奖励各幼儿园。三是民间投入。《红寺堡区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制定和落实,迫使民办幼儿园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幼教中心为了通过一类幼儿园的评估验收,近两年投资120多万元购置了教玩具,改造了厨房;去年,5所公建民营幼儿园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加大投资力度,硬化、美化、进行厨房改造、购置玩教具累计超过260万元;为了加大对各类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区政府及教育局努力拓宽渠道,多方争取资金。去年以来,得到北方民族大学的大力援建,为菊花台幼儿园捐赠了20万元的教玩具;得到国际计划的鼎力帮助,两年来,共投资75万元,先后进行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资助贫困幼儿和在园教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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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保教能力

我区幼儿教师编制为“0”,仅有的44名小学编制的幼儿专业教师目前分配在幼教中心和5所公建民营幼儿园,8所公建民营幼儿园尚无一名在编教师,师资力量薄弱,资源紧缺,加之红寺堡区至今没有一所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成了影响我区幼儿教育发展的又一瓶颈。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教育部门将幼儿园教师培训作为提高保教水平的主要措施,一方面,每年委派一定数量的在编教师外出培训,回来之后再对各幼儿园进行二级培训。近三年以来,参加外派培训的教师达54人次,接受二级培训的民办教师达260人次。我们以“国际计划”项目为依托,多次举办了“红寺堡区幼儿教师业务培训班”,聘请了区内知名专家对13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了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开展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使广大教师在教学中实践,在实践中成长,不断提高保教能力,最大程度的扭转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本学年之初,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前幼儿教育及发展情况做了全面调研,就提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红寺堡区幼儿教师三年培训规划》,计划三年内投资55万元,对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五)建立机制,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一是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3年起,计划每年筹措50万元的专项经费(根据发展规模逐年递增),作为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6 二是建立分类评定和考核奖励机制。结合年检,每年对纳入管理的各类幼儿园进行分类评估和综合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分

一、

二、三等次进行表彰奖励,兑现“以奖代补”资金,不断激励办园者的办园积极性。

三是建立幼儿教师激励机制。为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教育局实行民办和公办幼儿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使他们继续为红寺堡区的幼儿教育撑起一片蓝天。

(六)科学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本着“就近入园,相对集中,公办引领,民办为主”的原则,全力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改建成公建民营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依据《红寺堡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2011至2015年红寺堡区共需建设各类幼儿园39所。其中,公办11所,公建民营12所,民办16所,建设总面积达90288平方米,计划需投入资金19327.6万元。目前尚缺幼儿园19所,建设总面积48312平方米,需投入资金10352.4万元。“十二五”末,幼儿园全部建成运营后,我区学前教育普及率将达到80%以上(高出自治区9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 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区的共同努力,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是建区时间短,财政收入低,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少,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低,办园水平的提升任重而道远。

二是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公办幼儿园准备起步,尚无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城区公办第一幼儿园今年9月份开始招生,四个乡镇只有1所中心幼儿园,9月份招生。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引领示范性得不到全面体现;加之农村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城市居民小区无配套幼儿园,数量上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受基础设施和教师总量严重短缺的限制,农村小学还得无条件附设学前班。

三是无一名幼儿教师编制,雇佣教师资格合格率低,专业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加之待遇低,队伍很不稳定。

四是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保育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四、今后打算

1.坚持走多元化办园、多渠道投资之路,夯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的方式,推进幼儿园的建设。一是加快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进度,发挥其引领作用;二是争取项目支持,在城区和4个乡镇各建2所公办幼儿园;三是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体等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加快幼儿教育发展的步伐。

2.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

8 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要。

3.争取政策支持,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严格执行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政策,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建好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园水平。一是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统一管理,对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以吸引优秀教师到民办幼儿园任教,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二是在教师队伍管理上,将幼儿园教师队伍纳入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优晋级、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在职教师学历进修,推进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和整体结构的优化。三是通过内请外派、新教师岗位练兵、幼儿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园长和新任园长提高培训、青年骨干教师教科研讲座、示范课、观摩课等活动,有效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素质,进而提高学前幼儿保教质量。

5.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诚信办学。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遵循社

9 会与教学发展规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实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

6.多措并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通过督查指导、业务培训、家长教育等多种方式,彻底改变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保姆式”和“小学化”现象,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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