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城关于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
学位论文是学生为获取学位向学校或其他学术单位提交的学术研究论文,其中蕴涵着大量创造性思维和新颖性成果,不仅反映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水平,更直接反映各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对后继的教学和科研活动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因此,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中十分重要的一类文献资源,学位论文的呈交均作为一项制度在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得到实施,即,研究生在通过论文答辩后,均需向培养单位的图书馆呈交学位论文。
由于学位论文电子版有比印刷版更方便更快捷的保存和使用方式,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并实行深圳大学城内各研究生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与印刷本同时呈缴的制度。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其学位论文在一定范围内合理使用,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深圳大学城图书馆作为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保管学位论文并提供服务的主要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特制定学位论文保存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印刷本学位论文(无密级)
1.印刷本学位论文保存在图书馆学位论文阅览区,不提供外借但提供馆内阅览服务。
2.读者阅览任何一篇学位论文前,必须登记所查阅的论文篇目,若读者提出部分复印要求,应登记所复印的页码,图书馆负责保存登记档案。
3.为具有馆际合作关系的其他图书馆用户提供文献传递服务和交换服务,并保存交流档案。“具有馆际合作关系的其他图书馆用户”是指与深圳大学城签署有正式馆际合作协议的各高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等图书馆的用户。
4.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学位论文库建设的成员单位,在CALIS成员馆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学位论文服务。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无密级)
1.为校内用户提供检索和阅览服务。“校内用户”指深圳大学城校区内学生 1
和教职员工;
2.通过必要技术措施来实现用户控制,防止恶意下载;
3.在浏览页面发布保护论文作者合法权益的声明。
三、保密学位论文
1.对保密学位论文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关于保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保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将在图书馆另辟地点,在保密期限内不提供读者服务。
3. 论文解密后将存放学位论文阅览区提供服务,管理与服务方式同一。
4. 论文电子版在其保密期限内不提供任何服务,解密后服务方式同二。
本办法经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校研究生院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如果有必要修改,修改内容需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附件:
1.《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说明》及相关附件
2.《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关于保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