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卫生系统
1.根据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对从事职业危害、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体检。
2.根据国家标准,定期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和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防止职业危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接受政府卫生监督部门检查。
4.针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企业内部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炊事员体检,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6.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7.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外省市施工作业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和“健康凭证”的办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做好对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防范措施。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托普科技园一期(A地块)
项目部
《行政卫生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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