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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报报刊自检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1:27: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报2011年度报刊自检报告 根据内蒙古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进行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内蒙古商贸学院院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2011全年工作中,内蒙古商贸学院院报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办报育人”的方针,积极为全党全国全区教育工作大局服务,在工作中严把舆论导向关,全面、及时、客观的报道了学院重大新闻事件,发挥了党报的作用,真正使院报成为了学院党委的耳、目、喉、舍,为学院深化改革,跨越发展和保持稳定,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学院党委和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在出版方面,我报严格按照出版规定出版,作为在学院中占主导地位的媒体,我报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

二、“内容为王”是报纸的生命线,好的内容是报纸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内容的选择上,我报积极配合党、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在刊发重大选题时严格履行了备案手续,党委批示、党委成员层层签字,党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做到了重大选题“无遗报”、“无误报”。作为党报,我报严格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在发生出版事项变更时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三、我报在采编、出版、发行等方面均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报纸内容符合本报办报宗旨,积极关注和报道学院重大新闻事件;稿件采写上严格按照新闻出版部门的相关要求,报纸所有页面都作为一个整体出版发行,积极努力提高报纸质量,从未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以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行为,维护了新闻出版秩序,维护了高校新闻出版业声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闻出版活动合法化的进程。

四、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报现有总编一人、主编一人,责任编辑两人,负责从策划、选题、采写、组稿、编稿、组版、校对、发行等工作。两名责任编辑均为全国211高等学校新闻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报纸编辑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记者证管理方面,我报工作人员已根据要求进行了相关业务的学习,并与有关部门已多次就此事积极进行了沟通,以期尽快完成记者证的申领工作。

五、作为高校党报,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秉承了机关报的权威,责无旁贷地及时、准确传达学院党委的最新精神和政策,尽心尽力地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坚持读者第一,力求有所作为和不断进取,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积极作用,所以,院报从未以任何形式刊登过任何广告。

六、本报新闻记者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承担并完成了学院新闻和宣传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和发展目标,大力弘扬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

向”的办学方针和理念,恪守办报总之和报道原则,从未发生违规问题。本报无单独设立的记者站及下属单位。

七、内蒙古商贸学院院报从发行以来,成为校园媒体中管理最为规范、新闻效果最佳、发展最为成熟的一种媒体,发挥着其他宣传工具和宣传途径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主要读者群定位在学院学生,采取免费为系部院(校)分发制度,从未存在经营违规问题。

总之,2011年我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有理由为其取得的成绩感到欢欣和鼓舞,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我报现存的个别问题。我们决心再接在励,不遗余力地继续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擂鼓呐喊,为教学科研助阵造势,为学生成长搭建平台,努力以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追求高质量的办报成果,为广大读者奉献更满意的校园文化产品。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院报编辑部20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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