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为使学生将阶段奋斗目标与长期奋斗目标有机结合,鼓励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健康成长、立志成才,我校在每学年下学期末,组织评选“三好”学生活动。
二、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爱人民,拥护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民主与法制观念,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爱校、爱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的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礼貌待人。言行一致。勇于竞争,善于合作。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教育考核良好以上。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好学,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初中: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英语80分,其它科70分以上。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75分,其它科及格以上。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标。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有关的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科总评成绩达75分以上。
三、评选方法及奖励
1、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年级于五月中旬评定,非毕业年级在六月下旬或七月初评定。学生获三好学生称号,学校发给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2、三好学生评定采取自荐的方式(鼓励自荐),产生候选人,经班级同学民主评议和表决(不超过半数同学同意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再经班主任、任课老师讨论通过,报学校审批(在学校各部门无不良记录)。
3、三好学生必须按条件严格评审,人数不封顶。鼓励学生争当三好生。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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