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为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增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压力感,调动有关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切实做到奖优罚优劣,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卡和规定如下:
一、严格控制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若发生事故按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严肃处理处罚。
二、在项目部执行每周检查的基础上,将每月最后一周的检查评定结果,作为对各管理项目责任人的月考核依据。其它周检查对未实现管理目标的责任人给与警告或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
三、按照部颁标准(及省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评定,实现管理目标85至90分不奖不罚,91至95分每增加一分奖励责任人20元,95分以上,在奖励责任人1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分奖励责任人50元。为实现管理目标85分的,达不到部颁标准优良等级的罚责任人10元,合格等级罚责任人30元,不合格的重罚责任人200元,并责令责任人负责组织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负责人承担。
四、接受上级检查的评定结果,按第三条规定加倍奖罚。
注:奖罚力度根据管理目标的实际要求确定。
《责任目标考核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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