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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名著简介

发布时间:2020-03-03 17:44: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美国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 ·P·亨廷顿的关于政治发展理论的专著( 1968)。本书从宏观上论述了第三世界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遇到的种种问题,提出了第三世界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强政府理论”。二战后亚非拉一大批国家纷纷摆脱原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而独立,并开始了现代化进程,但到 20世纪 60年代除少数国家以外,大多数国家不仅没有摆脱贫苦和落后,反面陷入了政治的动荡和暴力冲突,本书分析了导致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动荡的原因,指出一个国家如何才能避免政治动荡实现政治稳定中的发展,获得现代化的成功。在本书中,作者指出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就在于现代化,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亨廷顿在考察了许多国家的情况后指出,经济发达和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在政治上都比较稳定,而发生政治动荡的大都是经济上有一定程度发展的国家。主要原因是经济的发展,集团的分化,利益的冲突,价值观的转变以及民众参与期望的提高,远远超过了政治体制的承受能力,导致了社会紊乱。而要根除国内政治的动荡和衰朽,这些国家就必须建立起强大的政府。所谓强大的政府也就是有能力制衡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的政府。亨廷顿把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大致分为传统君主制政体、军人左右局势的普力夺政体和革命政体,并对这几种政体在进行现代化改革过程中如何克服不同的困难、利用独具的有利条件的情形逐个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亨廷顿在本书中的理论贡献使得该书成为研究现代化理论的经典之作。

《第三波: 20世纪末民主化浪潮》

美国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 ·P·亨廷顿的重要著作。在本书中,作者透析了在 70年代中期至 90年代初走向民主化的国家中,政治发展和变迁的共同原因、特征及走向等,并概括出一些带有普适性的民主化法则(或称“民主派准则”)。他明确指出,这一时期的民主化现象已经构成了一股新的民主化潮流,即世界民主化潮流的“第三波”。全书共有六章。⑴ 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是对全书研究对象的提出和说明,包括对民主含义的限定以及对民主化带来的问题的思考。⑵ 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探讨了民主化呈波浪式运动的原因,重点则是通过归纳推理的方法找出第三波民主化的五大肇因,即合法性的衰落和政治的困局、经济发展和危机、宗教变革、外部势力的新政策、示范效应或滚雪球。⑶ 回答了“怎么会这样”的问题。作者将第三波中转向民主化政权分成三种,即一党体制、军人政权和个人独裁,然后根据第三波民主化政权中执政集团与在野或反对集团的互动关系,概括出这样三类变迁过程:一是变革,即威权政权实现自我改造,由执政精英推动走向民主化,这样的政权最多,有 16个;二是置换,即威权政权垮台或被推翻,这样的政权有 6个;三是转移,即执政集团与反对集团达成妥协,采取联合行动走向民主化,这样的政权有 11个。此外,他也提到了一个例外模式,即像格林纳达和巴拿马那样由外部势力干预而带来的民主化。⑷ 继续回答“民主化过程的特征如何”的问题。他指出“妥协、选举、非暴力是第三波民主化的共同特征”。⑸ 回答新民主政体“如何持久”的问题。认为既然民主化浪潮有明显的进两步退一步的规律性,第三波民主化已出现了这个征兆,为了解决回潮的问题,他为此总结出了新民主政体可能碰到和必须面对的三类问题,即转型、情境问题和体制问题,并花费大量笔墨探讨了前两类问题在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的处理方式及重要性。⑹ 回答民主化“何去何从”的问题,展望了民主化的前景,并提出了“时间属于民主一边”的观点。本书的出版在西方民主派人士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布热津斯盛赞这是一部杰出的、有着特别意义的著作,并认为它的确给亨廷顿打上了“民主派马基雅维利”的烙印,尽管他拒绝这一殊荣。

《古代人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著名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近代自由主义奠基人之一贡斯当论述其自由主义政体观的重要著作( 1988)。全书共四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贡斯当 1819年的著名演讲《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在本文中,作者一方面重申从现代性和先进商业经济的种种制约往回倒退是不可能的。但另一方面他又坚持认为,如果现代政治共同体想避开破坏性的个人主义和强权主义野心的危害,就必须使这些共同体的公民参与政治的要求保持活力。本书论述了古代世界与现代市场社会的不同特点,概述了古代和野蛮民族天生的好战与征服倾向同现代商业民族潜在的爱好和平与世界主义倾向之间的差别。作者认为,拿破仑帝国注定要灭亡,因为它试图把自己的军事征服美梦强加给一个商业民族,而这种梦想早就对他的人民失去了任何吸引力。作者将僭主政治与传统的君主制以及专制制度做了比较,发现僭主政治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政治的明显特征:⑴ 这种政治在本质上不具备任何合法性,是一种以赤裸裸的暴力统治为基础的权力形式;⑵ 这种权力不受任何制约,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僭主个人是至高无上的;⑶ 它的权力是全面的、无所不在的。总的来说,专制主义仅仅是对人的奴役与压迫,而僭主政治则是对人性的摧残。这样做的必然后果是,人们不仅被压迫、被奴役,而且被剥夺了人的尊严,剥夺了人所以为人的最根本的特征。贡斯当对法国大革命批评的核心不在于大革命导致过分自由,而在于大革命所追求的民主权、多数统治扼杀了个人自由,以集体主义取代了个体主义。贡斯当还探讨了卢梭以及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念与古代社会的关系,并提出关于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的著名理论。他注意到古代人所理解的自由主要是一种公民资格,即参与公共事务辨认与决策的权利。他指出,古代人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公共生活,因为古代人没有一个明确界定的私人领域,没有任何个人权利。而现代人则与古代人过着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现代,政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人们必须从事生产与交换,人们在政治事务中的影响由于疆域的扩大而相对缩小。强调维持一个不受政治权力干预的私人空间,强调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同时,现代人也愈来愈难以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讨论与决策,因而愈来愈诉诸代议制作为既保障个人对政治的影响力,又维护个人其生活方面的手段。现代人的自由首先表现为现代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个人权利。现代自由还意味着公民权的淡化。公民权在现在只能是“兼职的公民”,古代那种人民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情形将被减少到最低程度,人民只能以代议制的方式行使自己的主权。贡斯当认为代议制可能有助于保护自由。他赞赏立宪政治,并认为君主制通过在行政部门和立法机构之间维持平衡而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以血统关系为基础的贵族统治是不合理的,法律面前的平等才是自由的实质。社会的重要性在于它使自然本能得以实现,并使个人能够完成他们独自永远无法完成的任务,但却绝不能因此而牺牲言论、宗教和受教育的自由,或者限制反对政府的权利。

《合法性危机》

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尤根 ·哈贝马斯的重要著作,德文版原名为《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1973)。全书有三篇 18章。第一篇,社会科学的危机概念,包括制度和生活世界;社会制度的一些要素;社会组织原理的说明;由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中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实例所阐释的制度危机四章。第二篇,发达资本主义的危机趋势,包括资本主义的描述模式;发达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可能的危机趋势的分类;经济危机原理;合法性危机原理;动机危机原理;回顾八章。第三章,论合法性问题的逻辑,包括马克思 ·韦伯的合法性概念;实践问题同真理的关系;压制普遍利益的模式;个人结局如何;复杂性和民主;对理性的偏爱六章。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的发展蕴含着危机,但马克思关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危机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当前的实际,需要发展新的危机理论。他将社会危机分成经济危机、合理性危机、合法性危机和动机危机四类。在晚期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已不是不可避免,危机正从经济领域转移到社会、政治、行政和文化领域;尽管危机存在,但已不带有制度危机的性质和阶级的性质,不会从根本上危及资本主义的统治。因这国家已具有平衡社会力量的新功能。阶级调和已成了当代资本主义结构的基础。但晚期资本主义陷入了因政治制度失去信任而带来的合法性危机;由于国家实行干预政策,违背了固有的保护个人首创精神和信奉企业自由的合法的意识形态,导致人民对政府合法性产生怀疑,群众不对国家的权力制度表现出忠诚和支持,同时人们提出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也会产生合法性危机。这种危机的基础是这个制度缺乏必要的动机,原因在于行政当局无力履行计划动机的职责,文化系统不能产生使人信服的政治法律上的合法根据,不能激发起社会成员同制度代合作的动机。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的瓦解会危害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但只要国家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同群众的约定,充分注意民众的私人利益,保障合法要求的满足,也可避免使合法性酿成危机。

《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

美国当代比较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创始人加布里埃尔 · 阿尔蒙德的代表作之一( 1966)。本书分为导论、体系功能、过程功能和公共政策四大部分。⑴ 作者主要说明了他的政治体系理论,解释了本书所涉及到的主要概念,如政治体系、环境、输入与输出、政治结构、角色、政治文化、政治发展、政治产品等。⑵ 分析了政治体系的功能,讨论了政治社会化、政治录用和政治交流这些主要的政治体系的维持和适应功能。⑶ 分析了政治过程,阐述了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这些功能或过程功能的意义。他认为,过程功能是任何一个政治体系制定和实行政策所必备的功能。⑷集中讨论了政治体系的输出-公共政策问题,论述了政治体系的实际作为、结果和反馈、发展的政治经济、政治产品和政治生产力等问题。在本书中,作者吸取了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和哲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运用“体系-过程-政策”比较分析方法,对东西方和第三世界 24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文化和政治决策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比较,试图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国家中找出具有共同意义的可资比较的概念和标准,进而通过这些概念和标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体系方法去分析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的实际运行过程,以及在各个层次上所发挥的功能作用。这与西方传统的注重法律机构和制度等静态的分析方法相比是别具一格的。本书不仅研究政治活动本身的实践,而且探讨政治与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扩大了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范围。在研究方法上,作者还注意与经济学、社会学及现代自然科学等其他学科的方法相互渗透。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是政治体系,而政治体系是一个包括环境、输入、转换、输出和反馈等部分的系统。所有的政治体系为实现本身的目标,都要有相应的政治结构以及组成政治结构的政治角色。现代政治体系一般都有利益集团、政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府官员和法院六种政治结构。研究任何一种政治体系,都必须重视对政治文化的研究。作者从纵横两个层面对政治文化进行了分析。横的方面,他把个人对政治对象的态度分为三个组成部分:认识的、感情的、评价的,认为个人对任何政治对象的倾向都可根据这三个部分来考察。纵的方面,他是从体系-过程-政策这三个层面来分析的。体系文化就是公民的政治倾向对一个政治体系的延续和调节 ;过程文化就是公民对政治过程的一整套倾向;政策文化就是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倾向模式。他还提出政治文化世俗化和政治结构分化是衡量各种政治体系发展程度的依据,主张用“政治产品”这一概念来评价各种政治体系的实际作为。本书用结构功能主义的体系分析代替了传统的法律、宪法和政治制度的比较政治学研究,构筑起一个全面的比较政治分析框架,开创了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新方法。通过对政治社会化、政治文化的分析,将人们的政治活动与广泛的社会活动、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结合起来,从而为拓展当代政治学研究的范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自由秩序原理》

当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政治学哲学家哈耶克的重要著作之一( 1960)。在本书中,作者把自由的社会秩序解释成对公民产生极小的强制并带来物质好处的秩序。他还讨论了公共政策的实际问题,并明确指出政府应当在市场之外提供一个最低限度的福利保障系统。哈耶克把哲学、法理学、经济学综合起来对自由秩序的原理进行了研究,阐述了自生自发秩序的理念是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基于进化论的理性主义,他认为个人的理性内因生于社会进化而具有限度,在社会进化过程中私人的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为个人理性所不可改变怕因素,因而社会秩序不可能是由人的理性经审慎思考而建构起来的,而只能是进货而非设计的产物,是经由竞争和沉井而逐步形成的。作为个人,我们应当服从并遵循我们无法企望充分理解但文明的发展依据于其上的各项原则。而对社会做总体性的控制或指导,不仅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只会导致自由的丧失,进而摧毁文明。在哈耶克看来,自由意指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不存在强制。它是文明组织得以延续和发展,社会得以进步的条件。他认为,人对于文明运行所赖以为基础的诸多因素处于不可避免的无知状态,任何为个人心智有意识把握的知识,都是特定的空间有助于其行动成功的知识的一小部分。知识以分散的,不完全的形式散存于个人之间,没有人拥有全部的知识与特定环境进行调适,文明才得以累积性进化。文明的发展取决于我们能否为未知之事的发展提供最多的机会,自由意味着对直接控制个人的努力的否弃。一个自由社会才能更好地应对机遇偶然的事件,获致文明发展的更多的动力。压抑自由的必然导致文明的没落。进步必须以一些人先发展,另一些人跟进的梯队发展方式加以实现。在每一发展阶段,绝大多数人所欲求的东西只能为少数人所享有,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方能使大众都享用到这些东西。将某种相同且平均的标准强加给所有的人,无疑是使一个社会处于静止且不发展的状态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只允许最富有成就者享有略高于平均的标准,是延缓进步速度的最为有效的手段。民主是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统治方式。自由理想与民主理想之间存在差异;自由乃是一种关于法律应当为何的原则;民主则是一种关于确定法律内容的方式的原则。自由主义接受多数统治方式,但只是将其视为一种决策的方式,而不是一种确定决策应当为何的权威根据。民主只是实现某些目的最佳方法,其本身即非目的的,也非终极价值。多数决策的权威性并非源于即时多数的意志。民主权力要受到这些原则的限制,任何权力都不能凌驾于其上。因此,民主不是无限的,否则无限民主将变成专断意志。自由与法治是不可分割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法治是对自由的保障。自由意味着强制的最低。为此,只有给人们提供一个确获保障的私域,才能使其得到保护并抵御这种来自他者的强制。这个保障应由国家提供,亦即只有通过国家威胁使用强制的方式,才能阻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施以强制。确获保障的自由领域以及威胁使用强制的范围、方式都要根据一般性规则来确定,因此法律是自由的基础。法治自然包括宪政之意,政府的权力要受制约,政府除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以外不得对个人强制实施。政府的活动分为强制性活动与非强制性行动时,应当受一般性规则的约束,依照这些规定的时间、场合、方式去行动。行政机构在法治下行事,也常常不得不行使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控制。控制方式是由一独立法院对其决定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行政机构的决定必须能从法律所指涉的能为当事人所知道的境况中推演出来。保障宪政的方法是适用司法审查。法治含义不止于宪政,它还要求所有的法律符合一定的原则。法治与法律之治不同。法治是一种关注法律应当是什么的规则,是一种政治理想。法律之治则关注形式上的法律的权威渊源,而不涉及法律的实质内容。法治本身绝不同于立法者所制定之法律意义上的法。法治是对一切立法的限制,因此法律必须是一般且抽象的规则。它具有以下几个属性:⑴ 这些规则本质上必须是长期性的措施,指涉未知的情形,效力是前涉性的;⑵ 其应当是公知的且确定的;⑶ 真正的法律应当具有平等性,即法律应当平等地适用于每个人。形式合法并非意味着法治。普通立法要遵循法治的原则。我们在过程中要注意使法律符合法治的要求,成为真正法治意义上的法。

《文明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

美国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 .P.亨廷顿关于全球政治发展的专著( 1998)。随着前苏联的解体、冷战结束,意识形态不再重要,国际舞台上的冲突不再以意识形态为界限展开,各国开始发展新的对抗模式,人们需要一个新的框架来理解世界。在这一背景下,亨廷顿提出了“文明的冲突”-正在出现的全球政治的主要的和最危险的方面将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的观点,认为冷战后的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或经济因素,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 1993年夏,亨廷顿在《外交》杂志上发表了题为《文明的冲突》的文章,首次阐发了关于文明冲突的理论。 1996年他将这篇论文扩展成为一本专著,取名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通过将文明与世界秩序挂钩,亨廷顿对文明冲突理论做了详尽、系统的阐述和论证,明确提出西方的全球责任是:维护西方文明,确保自身利益而不是促进非西方社会的利益。亨廷顿表示这本书并不打算成为一本社会科学著作,而是要对冷战后全球政治的演变做出解释,他渴望提出一个对学者有意义的并对决策者有用的看待全球政治的框架和模式,试图唤起人们对文明冲突的危险性的注意,以助于促进整个世界上“文明的对话”。本书共分五部分。⑴ “一个多文明的世界”。作者认为冷战后,世界格局的决定因素表现为七大或八大文明,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丁文明,还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今后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⑵ “变动中的各文明力量对比”。指出文明之间的权力均势正在变更,西方文明正在衰弱,亚洲文明正在发展壮大,伊斯兰教文明的人口也在激增,一般来说非西方文明都在重新肯定它们自身的价值。⑶ “正在形成的文明秩序”。认为一个以文明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正在出现。由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界定的联盟正在让位于由文化和文明界定的联盟,文化社会正在取代冷战集团,文明之间的断层线正在变成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地带。⑷ “文明的冲突”,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舞台上的冲突也不再以意识形态为界限展开,而主要以不同文明之间的斗争形式展开。这种文明之间的冲突一般有两种形式:在地区或微观层次上,不同文化的邻国或一国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断层线冲突;在全球或宏观层次上,不同文明的主要国家之间的核心冲突。亨廷顿进而分析了断层线战争,并认为永久性结束断层线战争是不可能的,要休止断层线战争,防止其上升为全球战争,主要依靠世界主要文明核心国的利益和行动。⑸ “文明的未来”。认为西方的生存有赖于美国人重新肯定他们的西方认同,以及西方人团结一致来对付非西方社会的挑战。虽然由世界主要核心国卷入的全球性战争爆发的可能性极小,但并不是不可能,这种危险的根源就在于文明及其核心国之间权势的变化。在未来时代,为了避免文明间的战争,世界领袖就必须接受并维护全球政治的多元文明性质。为此,亨廷顿提出了三个原则:避免原则,即核心国家避免干涉其他文明的冲突;共同调解原则,即核心国家相互谈判,遏制或制止这些文明的国家间或集团间的断层战争;共同性原则,即各文明的人民应寻求和扩大与其他文明共有的价值观、制度和实践。本书是对今天和下个世纪全球政治发展动力的深刻而有力的分析,也是近十年最富有争议的著作之一。

《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

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哈罗德 · ·拉斯维尔的早期代表作之一( 1936)。本书是行为主义学派早期的一部代表性著作。拉斯维尔认为政治学研究是对权势和权势人物的研究,政治学的任务就在于进行政治分析,阐明情况。权势人物是在可以取得的价值中获取最多的人们,他们是精英,其他的人是群众。决定权势的基础是在那些为了分权目的而选用的价值中占有的份额。这些价值包括尊重、安全和收入。精英驾驭或操纵环境,运用象征、暴力、物资和实际措施等办法来达到自己的特定目的,其中,象征是现行匠意识形态,精英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已经约定俗成的言辞和姿态等进行宣传,从群众中骗取血汗、劳动、税金和赞扬。暴力是精神用以进攻和防御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有多种形式,,包括武装力量、战争、暴动、军事政变、暗杀及其他恐怖行为等,们为了使暴动行动取得胜利,常常把暴力行动与组织、宣传、情报等各 工作相配合。物资的支配权通常由统治精英掌握着。此外,精英所采取用的实际措施包括所吸取和训练精英的方法及甩有制定政策和实行管理中所采取的形式,如宪法、集权或侵权等。拉斯维尔认为,价值的最终分配结果与技能、阶级、人格以及态度四种有关。他根据精英人物在技能、阶级、人格和态度方面的不同特点,分析了社会变化尤其是重大政治事件对价值分配状况所产生影响。技能就是某种能和能尝到的作业方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技能的是不同的。阶级就是具有类似的职能、地位与观点的重要社会集团。在阶级和技能的外表下,实际起作用的是人格的辩证法。政治活动家往往把他们的私人动机积铢累寸到公共事务上面,并运用公共利益的措辞使这种积铢累寸合理化。拉斯维尔指出,一个得到充分发展的政治人格可以把一定的动机、冲动外在化的感情能力与一定的技能结合起来。他还对各种态度包括外化了的态度、社会态度、好斗的态度以及与它们有关的其他态度做了分析评述,指出政治家对周围环境的反应态度无外乎目标定向思维、调整性思维、我向思维和躯体性转变四种。拉斯维尔在本书中还区划图对政治发展的动向做出预测。本书体现了早期行为主义政治学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是具有的种种特点,对政治行为主义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 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罗伯特 ·诺齐克的重要政治伦理著作之一( 1974)。如何解决自由与平等的矛盾是当代西方社会正义理论的主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主张通过区分两个领域来解决矛盾,在政治领域中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不能以任何名义被剥夺的,但在经济领域里的利益分配却可以奉行一种最大限度的改善处境最差者的地位的原则进行,哪怕这样可能会损害某些人在利益分配方面的权利。诺齐克不同意这种观点,为此写了本书与罗尔斯展开了论战。这部书探讨了三个概念。⑴ 探讨了无政府状态即“自然状态”,讨论最弱意义的国家是否有必要并有可能以一种不违反个人权利的方式产生。作者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认为一种最弱意义、最少管事的国家是能够在道德上得到证明的。⑵ 探讨了国家是否还能管理更多的事,即管比防止暴力、偷窃、欺诈和强制屡行契约更多的事。对此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即国家不能管更多的事,而只能至此为止,再管就要侵犯个人的权利,因而在道德上就是不可证明的。⑶ 探讨了这种最少管事的国家是否枯燥乏味,对人没有鼓力和吸引力的问题。作者联系政治理论中最诱人的乌托邦传统,指出这一传统能留存下来的惟一合理的因素就是他所称的“乌托邦结构”亦即最弱意义的国家,这种结构能允许和鼓舞人们的各种基于自愿的探索冒险与代表作的乌托邦理想和精神,因而最少管事的国家是能够鼓舞人,使人振奋的。由此可见,诺齐克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国家理论,全书的中心就是国家:讨论了国家的起源及其必要性问题;国家的功能和合法性问题;国家的理想及其可欲性问题。而这些讨论又是从道德的角度进行的,即国家的起源、功能及理想都是从道德的角度观察和立论的,其最终衡量标准也是作为道德边际约束的个人权利。可以恰当地把诺齐克的这本书称之为一本社会政治伦理学著作。诺齐克的这部书可与罗尔斯的《正义论》媲美,对美国和西方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1975年本书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 1988年新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把这部书作为近年来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予以专门介绍。

《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戴维 ·伊斯顿的政治学理论著作( 1953)。本书写于本世纪 50年代初,是一部以美国政治学的状况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如何建立政治学理论体系的专著。其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政治学理论研究的必要性的重视,促进政治学的学科独立化与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确立政治理论在社会科学中应有的位置。作者对美国政治学的状况,如何进行政治理论研究、政治学的任务和目的以及政治理论同道德观念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都有独到的见解。本书重点围绕重视政治学的理论体系建议凤这一中心展开,作者主要离事实与理论、科学与理论、理论与方法,价值理论与因果理论等四级关系,并在美国政治学界第一个将系统论引进政治学研究领域,大书中初步提出政治体系理论,主要涉及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关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他提出,选择政治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有利于简化政治学的资料分析,易于寻求一致性和可比性。关于政治学的研究范围,伊斯顿根据自己对“政治”概念的界定, 雍政治学研究 范围是政体在权力因素的作用下, (1)特别强调政治政府建设在政治学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其中最有 思想是关于政治理论结构的论述。作者通过深入分析价值理论与因果理论的逻辑区别与密切关系,澄清了政治科学与政治哲学的区别与关联;⑵ 首次建构了政治体系理论。他将过去重视对国家及权力问题的关注转变为更具普遍意义的社会权威性价值分配问题的关注,并将政治生活看成是一个各部分相互联系的体系。本书是二战后美国第一本全面而系统地反思整修政治学发展状况,分析学科落后的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套有效的系统理论的著作,对美国乃至整修这的发展都产生了有目共睹的影响,因此可谓当代美国乃至当代西方政治学的奠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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