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强化发展教育的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县的决定》,建立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镇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一、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事范围
1、传达市县关于发展教育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制定全镇教育发展规划;
3、听取教育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教育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
(二)会务安排
1、教育发展联系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于每学期初做出安排;
2、出席会议人员为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办、政府办、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及镇中学、小学校长等部门负责人;
3、会议议题由中小学及有关部门共同商定,经分管教育的镇领导批准,再提交会议研究;
4、会议决定事项由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及中小学负责督促、检查,并将会议落实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镇领导深入联系学校,每年进行调研不少于4次,同时要积极为学校解决教育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镇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学校要主动加强与联系本学校的镇领导联系,及时汇报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镇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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