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联化妆造型业商会文件
京联化函【2005】1号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化妆造型业商会向 化妆造型培训机构征召团体会员的函
各化妆造型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从促进北京市化妆造型事业发展和培训体系建设,北京市化妆造型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将面向社会力量举办的化妆造型培训机构征召团体会员。
一、目的和意义
发挥商会资源优势,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化妆造型培训机构构建共同发展战略研究平台,促进化妆造型业搞好技能教育、教学、教改工作,及时提供服务和指导,加强机构间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层次,协助商会规范办学行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入会原则 自愿,公开。
三、商会章程
请查阅:http://www.daodoc.com/
四、入会资格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审核批准的,并已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热爱化妆造型事业,能加强自律,严格施教,严肃办学。
4、承认《北京市工商联合会化妆造型业商会章程》,自愿履行其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5、自愿遵守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团结、协作、奉献”的团队精神。
6、自愿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建言献策”促进“商会”的建设与发展。
7、正式提交入会申请。
8、入会后能够按时缴纳会费。
五、入会申请和审批
1、申请单位从“北京化妆造型业商会网”下载《北京化妆造型业商会(团 体)会员申请表》后,如实、认真填写(要求打印后手填,字迹清楚,切勿自行制作表格文档),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并复印三份(其中一份由申请单位存档)。
2、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用A4纸各复印三份。
3、将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复印件(二份)、《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邮寄至商会办公室申请入会。
4、经商会批准入会的(团体)会员将以“商会”文件形式发布。
5、申请截止受理日期: 2005年4月20日
六、联系方法
北京市化妆造型业商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育新街47号清芷园7-C-105(邮编:100054);
电话:83505361,83505170; 电子邮箱:bjhzzxysh@126.com; 联系人:陈文
北京市化妆造型业商会
二OO五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征召 化妆造型业商会会员 函
主送: 各化妆造型培训机构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化妆造型业商会 2005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