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响水服装厂
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
甲方:余秋华
乙方: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确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科室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乙方分管的生产、经营、办公区域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各车间、科室部门负责人为该责任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在各自的责任区内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设备事故。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上报并整改事故隐患,做到有检查、有措施、有落实。
四、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全厂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五、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2011年5月8日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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