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一)全年实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
(二)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三)无职业病和中毒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
(四)轻伤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责任对象
各队站队站长是本队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站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队站负责人要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担负起全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责任。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二)事故预防
1、各队站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预防工作。
(1)加强公路养护日巡查与路政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必须着明显标志服,养护车辆必须悬挂明显标志牌。
(3)路政执法车辆上路巡查、办案必须按规定行驶、停靠。 (4)施工路段及危桥险涵处必须设置明显的示警标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技能与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结合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本队站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段“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公路应急抢修队”全体成员,同时肩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四)事故发生后,要依法准确、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考核
年终段委会、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队站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予以奖惩。
公 路 管 理 段 负责人 签 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鄂托克前旗公路管理段
二〇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