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列》、《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列实施办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一、鉴于 ,决定注销公司。
二、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其中 为清算组负责人。
三、同意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一人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股东会决定范本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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