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一)进一步完善学院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二)摸清学院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清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家底清楚、物尽其用,保管责任明确到位,优化资产配置。
(三)对学院各单位实物资产清查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物资产的清查政策,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现象,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五)通过清查收集资产信息,优化资产配置,做好资产的合理调配和相关资产的共享工作。
二、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学院各单位对从成立以来截止到2010年3月前全部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对固定资产挂账、盘盈、盘亏等问题,按国家规定和政策进行账务处理。
(三)建立武汉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清产核资的要求
(一)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到人,认真落实。
(二)清查工作要逐房间、逐台件进行,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
(四)在自查阶段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做好各类资产基本信息、以及不同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的账务调整工作。
(五)对工作中出现以下现象,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并对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1.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负责;
2.资产清查报告及清查表未按规定时间报送;
3.私自变卖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4.资产保管不当造成损失;
5.未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6.资产管理无负责人;
7.瞒报、漏报固定资产实物;
8.其他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
(一)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清产核资过程中一些重要决策,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确定,清产核资过程的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结果的评估和考核。成员如下:
组 长: 张箭
副组长:桂以萍 刘克俭 杨玉菲 林健
成 员: 蔡美艳 聂贤嵩 王志清 姜东耀
(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张莹 翁胜兰 金晶 谢义军 吴凤丽 周桂霞 蔡义明
刘佳 蔡正华 王志清 沈会颖 张炳生 刘权 范宇鲲
蔡峻菁 吴暇 曹辉 王桂红 袁媛 程燕 伊玲俐
许靖 王晟 喻炼红
五、清产核资的工作分工
(一)各单位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按规定粘贴条码,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人事处:
提供各单位职工数量、人员名单。
(三)财务处:
1.对学院账务上的各类资产进行逐笔清查登记。
2.与资产处进行账实核对。
3.对清查后盘盈、盘亏核批后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四)资产处:
1.对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2.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尚可使用年限等,对价值不明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将与各单位确认后的数据进行汇总。
3.与财务处进行账实核对。
4.对清查中盘盈、盘亏等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申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核批。
5.对学院资产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照片、地点按要求录入管理软件,建立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六、清产核资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确定资产清查基准日,动员部署清查工作。
2、明确各单位资产清查领导负责人,指定清查人员(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资产处。
3、冻结各部门资产。在清查期间,停办设备的报废处置等工作;严禁资产的借入与借出,对已借出不能及时索回的要形成书面说明材料。
4、拷贝并打印本部门各类资产清查表。
(二)部门自查
各部门要组织进行自查工作,清查盘点并登记。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实物资产清查报告(统计说明资产使用状况并对闲置、未使用、不需用的资产提出处置意见)、资产清查表报送资产处。
1、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确定资产的使用人、责任人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2、对有账无物的,除做好登记外,要追寻实物去向,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如有过失责任,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人。
3、对有物无账的,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填列相应表格。
(三)资产处核查
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资产处资产核查人员到各部门现场核查。
1、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一步完善基本登记信息,明确使用人或责任人;现场进行设备图像采集;由资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条形码,指导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按规定将条形码粘贴到实物上。
2、核查工作人员对账、物不符部分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按要求登记、调整后重复上一个环节的工作。
(四)差异处理
对账、物不符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并按清查领导小组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五)建立资产二级管理系统
1、建立各单位资产明细账和学院资产总账。
2、经资产处与财务处调整后的资产数据,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批复,由资产处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利用学院的网络平台,优化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建立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六)资产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1、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培训,使其了解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查询流程。
2、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购置申报、验收入库、报废及出租,资产信息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培训。
七、总结和表彰
通过各单位自查及学院组织的检查验收,核实实物资产数量、分布状态;确定实物资产的保管、维护状况;杜绝实物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找出提高资产利用率,发挥资产更大效益的管理思路。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验收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