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清代军队组织和户口的一种编制制度,以旗为号,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后又扩建蒙古八旗、汉军八旗。
1601年,努尔哈赤在抚顺新宾赫图阿拉城设正四旗:黄、白、红、黑(万历29年)
1615年,努尔哈赤改正四旗为:黄、白、红、蓝,增设镶四旗: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天命元年)
1635年,皇太极于盛京沈阳扩编蒙古八旗(天聪9年) 1637年,皇太极成立汉军二旗:正黄、镶黄(崇德2年) 1639年,皇太极扩汉军为四旗:正白、镶白(崇德4年) 1643年,皇太极于盛京沈阳扩充汉军为八旗(崇德8年) 八旗3级组织及人员兵力
(1) 基层组织官职—牛录(佐领)额真,牛录—满语
中意为‚箭‛,女真族狩猎时集体出行,头人负责
所有‚箭‛,故称头人为牛录额真,始于1601年,
编制为300人。
(2) 中层官职—甲喇(扎兰、加兰),也称参领额真,
—甲喇=5牛录=5*300=1500
(3) 最高官职—旗主为固山额真,1固山=5甲喇
=5*1500=7500人
(4) 每旗7500人*8旗=60000人
24旗(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24*7500=180000人
八旗中正四旗龙首向右,龙腹内5朵祥云,
镶四旗龙首向左,龙腹内3朵祥云。
黄旗配蓝龙,白旗配蓝龙,红旗配黄龙,蓝旗配红龙。
八旗中黄代表土,白代表水,红代表日,蓝代表天,故用天、地、日、水代表蓝、黄、白、红。
进京之后,上三旗为‚天子自将‛,多为皇帝自领,地位最高,为核心,正黄‘镶黄’正白守卫皇城。
下五旗除守卫皇城外,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护卫。
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旗丁,阿哈即奴隶,多是汉人、朝鲜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于阿哈;旗丁即女真人,地位最高。
八旗是努尔哈赤在杀死其胞弟舒尔哈奇、长子褚英之后,意识到政权分裂的危险,遂于1615年建立八固山制度。之后,为强化政权,八旗编制因政治需要出现了重新分配,便有了四大贝勒、四小贝勒的说法。其中四小贝勒也因政治利益不断重新分配,如天命六年,四小贝勒为:德格勒、济尔哈郎、阿济格、岳托,至天命十一年,仅余三人:阿济格、多尔衮、多铎。
八色旗除镶红旗外,都是本色旗镶红边,镶红旗镶白边。侍卫皇室的人称郎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的旗人。
1601年,四旗主:
正黄旗:旗主努尔哈赤
正白旗:旗主努尔哈赤长子褚英 正红旗:旗主努尔哈赤次子代善 正蓝旗:努尔哈赤弟弟舒尔哈奇 1615年,扩为八旗:
正黄旗:旗主努尔哈赤
镶黄旗:旗主努尔哈赤
正白旗:旗主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 镶白旗:旗主努尔哈赤十二子阿济格 正、镶红旗:旗主努尔哈赤次子代善 正蓝旗:旗主努尔哈赤侄子阿敏
镶蓝旗:旗主努尔哈赤第五子莽古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