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人是社会的人。人们之间发生各种社会关系。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不同,所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就不同。由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法密切联系。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形成的前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结果,是由民法所派生出来的现象。具体而言,民法确认了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只具有可能性,并不表明主体已经享有了某种权利或应承担某种义务。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具体的,并具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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