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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ICS 13.320 A 91 备案号:30553-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79—201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Testing code of operation for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201128 发布201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11/T 779—201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规定............................................................................1 5 检验准备............................................................................1 6 检验与判定..........................................................................2 7 检验结果与报告......................................................................7 DB11/T 779—2011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越、何钢、李秀林、徐晓波、李安、耿红蕾、胡志昂、李建明、张健、刘琳、郭立、李辉、张妍。 DB11/T 779—2011 1 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的一般规定、检验准备、检验与判定、检验结果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状态的检验、评价及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运行检验 operation testing 对已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及质量评价活动。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应由法定的检验机构实施。

4.2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自交付使用后至少每两年检验1次。其他单位建设的安全防范系统至少每三年检验1次。

4.3 检验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防范功能。 5 检验准备

5.1 检验机构接受安全防范系统检验申请时,应收集以下技术文件:系统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和系统变更文件、系统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软件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系统检验报告和验收报告及工程维护保养相关文件等。

5.2 检验机构应核查技术文件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符合性,并根据系统文件及相关标准,与委托方共同确定检验实施方案。

5.3 检验机构应按照检验实施方案及本标准表1~表8 的内容,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DB11/T 779—2011 2 6 检验与判定

6.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验按照表1 进行。 表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1 控制功能

1.系统应具有手动或自动编程功能,能实现将所有的视频图像在指定显示器上 显示,显示方式可选择,可手动/按时序切换;

2.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防护罩等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应平稳、准确; 控制响应和图像传输的实时性应满足相关行业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监视图像质量

检查图像的有效性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管理要求。对于前端摄像机所在场所的选择 应覆盖室内、室外,白天、夜间:

1.监控范围应满足设计文件和管理要求;

2.视频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与判定应符合GB 50198-94中4.3的要求。 3 记录功能

1.对所摄图像应能按设计要求进行记录,对设计要求中必须记录的图像应能记 录;

2.系统硬盘容量应能满足设计与管理要求;

3.停电或关机时,系统应能对所有的编程设置进行存储,一旦恢复供电,应能 自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4 回放功能 1.回放图像画面应有日期、时间及所监视画面地址或编号; 2.当记录图像为报警联动图像时,回放图像应能再现报警现场;

3.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GB50198-94中表4.3.1-1规定的三级,连续性应符合 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 5报警联动与图像复核功能

当其他系统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给出联动信号时,系统能按照预定工作模式,切 换出相应的图像,并能启动视频记录设备,其联动响应时间不大于4s。 DB11/T 779—2011 3 6.2 入侵防盗报警系统检验按照表2 进行。 表2 入_e___3___a侵防盗报警系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1 入侵探测、紧急报警功能

1.入侵探测范围及灵敏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当系统处于下列情况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应显示出 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系统应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1)在设防状态下,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 2)在任何状态下,触发紧急报警装置;

3.紧急报警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能自锁。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

当设置系统处于下列任何情况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 报警信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 2)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开路、短 路、并接其他负载时: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当电话线线被切断时; 3)当报警控制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 3 记录、显示功能

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 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4 报警响应时间

1.检测从探测器被触发到系统联动设备启动之间的响应时间: 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

2.检测从探测器被触发到通过市话网传输的接警设备启动之间的响应时间: 不大于20s;

3.检验系统发生故障到报警控制设备显示故障信息之间的响应时间: 应符合设计要求。 5 与接处警中心联网检验

当系统发生警情需要向接处警中心报警时,检查联网报警功能应正常。 DB11/T 779—2011 4 6.3 出入口控制系统检验应按照表3 进行。 表3 出__________入口控制系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1 出入目标识别装置功能

识读部分应能通过识读现场装置获取操作及钥匙信息,并对目标进行识别与提示, 应能将信息传递给管理与控制部分处理。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控制及信息 处理功能

1.应能对系统操作(管理)员的授权、登录、交接进行管理,并设定操作权限,使不同级别的操作(管理)员对系统有不同的操作能力;

2.系统能将出入事件、操作事件、报警事件等记录存储于系统的相关载体中,事件记录应包括时间、目标、位置、行为。 3 执行机构功能

出入口开启时出入目标通过的时限应满足使用、管理要求。 4 报警功能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系统应报警:

1)当连续若干次(按设计方案要求))在目标信息识读设备或管理与控制部分上实 施错误操作时;

2)当未使用授权的钥匙而强行通过出入口时; 3)当未经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开启时; 4)当识读装置和执行机构被破坏时。 5 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出入装置联动功能

检查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装置联动功能应满足消防规定的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DB11/T 779—2011 5 6.4 电子巡查系统检验按照表4 进行。 表4 电子巡查系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l 巡查点现场信息识读功能通过巡更设备对前端巡更点的信息进行采集;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巡查信息存储功能

1.当识读装置具有巡查信息存储功能时,存储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集装置或现场识读装置在换电池或掉电时,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 3 识读响应

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采用本地管理模式时,现场巡查信息传输到管理终端的响应时间不大于5s。 4 管理功能

1.系统采用中文界面,系统应可设置登陆和操作权限; 2.系统应有操作日志;

3.系统应能编制巡查计划,除能设置多条不同的巡查路线外,并能对预定的巡查区域、路线进行巡查时间、地点、人员信息设置。 5 警示功能

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中,以下情况应有警情显示:

1.管理终端在巡查计划时间内没有收到巡查信息及收到不符合巡查计划的巡查信息时;

2.管理终端收到设备故障或/和不正常报告时。 6.5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检验按照表5 进行。 表5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l 控制功能

1.系统应能自动控制出入挡车装置,并不损害出入目标;

2.供电电源断电时,系统出入挡车装置的启闭状态应满足管理要求。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报警功能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应能通过有效方式向相关部门报警。 3 识别功能对具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功能的系统,对出入口车型、车号的识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记录功能记录图像的系统硬盘容量应能满足设计与管理要求。 DB11/T 779—2011 6 6.6 系统安全性检验按照表6 进行。 表6 系统安全性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l 监控中心,防护检验检查监控中心应设置在防护区内,对于人员的出入应予以并控制,对监控中心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GB 50348-2004中3.13的要求。 所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监控中心,设备安全检验

主要设备的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GB 50348-2004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1.抗电强度检验:系统主要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1.5kV、50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2.泄漏电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时对保护接地端的漏泄电流值不应超过5mA; 3.绝缘电阻检验:系统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设备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3 监控中心防雷与接地检验 1.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其铜质线截面积不应小于35 mm2; 2.系统应等电位可靠接地,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16mm2;

3.检查防雷保护器数量、安装位置,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接线端子应无锈蚀,接触可靠。 4 系统防雷

1.前端设备的防雷设计、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348-2004第7章7.7条的求; 2.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源或信号线路。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蔽防护,金属管应进行等电位连接; 3.系统电源及系统输入/输出信号线,应分不同层次,采用多级雷电防护措施。 5 电源转换检验 1.对有备用电源的系统,应检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否自动转换为备用电源电; 2.主电源恢复时,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 3.在主、备电源转换过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6 系统工作独立性检验

1.检查各子系统应能独立工作;

2.如果某个子系统发生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运行。 7 系统时钟检验

系统中与事件记录、显示有关的计时部件,应具有自动或手动校时功能,时钟与标准时间一致,误差应符合相关标准及管理要求,应不大于10s。 DB11/T 779—2011 7 6.7 系统主要设备的电磁兼容检验按照表7进行。 表7 系统主要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l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系统中采用的设备对来自静电放电的电磁干扰应有一定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17626.2 中给出的试验方法,试验评判结果至少应满足GB/T 17626.2-2006

中的性能判据分类B的要求。在操作人员能触摸到的位置至少选三点进行测试。 检验结果符合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6.8 系统施工质量及设备安装检验按照表8进行。 表8 系统施工质量及设备安装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方法判定 1 前端设备

1.前端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避免各种干扰因素; 2.室外设备应具有防雨、防尘、散热等措施;

3.前端立杆的高度、强度等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检验项目 的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检验要求则为合格 2 监控中心设备

1.监控中心设备的安装应平稳、牢固、可靠,通风散热良好; 2.线缆标识应清晰、准确、耐磨,不易脱落,字迹不易消失。 3 线缆敷设质量

检查系统线缆敷设的隐蔽工程报告,其质量应符合GB 50348-2004第7章7.5 条的要求。

7 检验结果与报告

7.1 安全防范系统中存在不合格项时,可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1 次复检。复检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

7.2 检验机构应根据检验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并出具检验报告。

7.3 检验报告中至少具有以下信息:委托检验方,系统名称,系统建设方、施工方,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结论。系统曾经存在的问题,整改结果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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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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