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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20:16: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刘家山中学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并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日常工作以及教学成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为学校评模选优工作以及年终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本着注重过程,突出成绩的原则本考核办法分教学成绩考核和非教学成绩考核两部分。

本考核办法中各个项目的得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扣分各不相抵。

二、教学成绩考核(200分)

1、平均成绩(50分)每学期期末统考达县平均分为50分,每超县均分一分加1分;每低县平均分一分扣1分。

2、优生率(50分)每学期期末统考优生率达县平均水平为50分,每超县均水平一个百分点加一分;每低于县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扣1分。

3、及格率(50分)每学期期末统考及格率达县平均水平为50分,每超县均水平一个百分点加一分;每低于县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扣1分。

4、学校组织的月考及期中考试只算平均成绩(50分)。每次考试达年级本科目的平均分为50分,每超一分加0.5分,每低一分扣0.5分。

5、本学年度所有月考及期中的平均得分记入考核中。

6、如教师代多个班级、多个科目则先分别计算各班、各科目再计算出其平均值。

三、非教学成绩考核(100分)

(一)教师职业道德(10分)

1、教师连续一学期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加3分。

2、教师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视情节扣除3—5分。

3、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教师加5分。

(二)工作量

1、教师的代课量以学校的周工作量为准。(20分)

2、教师超学校制定的周工作量者,每超一课时加2分;每少一课时扣1分。

2、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每监考一节加2分,参加阅卷每阅一次加2分;教导处工作人员每组织考试一次按2分记。

3、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及其它校内职务者加2分(该分不累加)。

4、承担学校的各种专题讲座每次加2分。

5、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临时性工作酌情加1—3分。

6、积极参与完成各种公开课、示范课,按校、乡、县及县以上分别加

1、

2、3分。

7、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种常规工作每次扣1分。

8、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辅导教师按乡、县、市及市以上分

别加

1、

2、3分。

9、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论文的写作及各种业务比武活动并获奖,依省、市、县、乡分别计

4、

3、

2、1分。

(三)考勤(25分)

1、教师每缺课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教师当月请事假超过2天(婚丧嫁娶除外)每超一天扣1分。

3、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教育教研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

学校的各种考试阅卷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教师不请假擅自旷课者,每旷一节扣4分。

(四)教案(10分)

按照教导处的教案检查转化为10分制进行考核。

(五)作业批改(10分)

按照教导处的作业批改检查转化为10分制进行考核。

(六)听课(10分)

每月听课少于学校规定的数量(注:规定数量为每月四节),每少一节扣1分。

(七)教师按时交回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总结(5分)不能按时交回扣2分,不交者不得分。

(八)教研组长不能按时交回教研计划扣1分;不能按时开展教研活动扣1分。

(九)控辍保学工作(10分)

班内每流失一名学生班主任本学期扣2分,其他认课教师扣

1分。

(十)班级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获奖者,给班主任记2分,其他参与教师各记1分。

四、班主任考核(20分)

1、班级纪律考核为优秀得5分;考核为良好得4分;考核为一般得3分;考核为差不得分。(班级纪律包括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上课纪律、住宿生的作息纪律)

2、班级早操、卫生(卫生包括教室、宿舍、环境卫生)按时打扫保持整洁、清洁得5分;不能按时打扫或存在脏、乱、差每发现一次扣1分。班主任早操旷勤累计达一半扣2分。直到班主任考核分扣完为止。

3、班级安全(5分)每发生一次学生打架事件扣2分;学生骑车、上网每发现一生一次扣2分;每发现学生破坏公物一次扣2分;班主任晚上(午休)不督促学生作息累计超三分之一扣2分。

4、班主任星期按时离校、到校(2分)每早离校一次或迟到校一次扣1分。

5、班级学习成绩(3分)每次考试班级均成绩居同年级第一得3分,其次得1分班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得分。

五、兼职教师的兼职考核(20分)

1、值班领导对兼职教师的考核(5分)考核出勤一大周达到10天为5分;出勤9天为4分;出勤7天为3分;出勤7天以下得1分。取其所有大周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2、班主任对兼职教师的兼职考核(5分)考核为优秀得5分;考核为良好得4分;考核为一般得3分;考核为差不得分。

3、学生对兼职教师的兼职测评(5分)测评为满意得5分;测评核为比较满意得4分;测评为一般得3分;测评为不满意不得分。

4、校委会对兼职教师的兼职评价(5分)

六、说明

1、学校工作量标准:语文课每周8课时;其它中考科目每周10课时;非中考文化课每周12课时;非文化课每周按14课时计;跨年级或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工作量减一课时。

2、非文化课的教师作业考核均按5分计。

3、如果有些科目成绩难以考查,没有依据,可以不进行计算。

4、工作量不足的任课教师兼任学校其它工作,其它工作另行考核计算。

5、教案与作业每学期考查不得少于两次。

6、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得分和失分相抵,最后得分作为本学期教师考核的依据。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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