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底盘部分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1.1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通过平等协议,为持续满足顾客需要,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特签订本协议。
1.2 甲方受公司委托承担对底盘部分对乙方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并应按公司要求开展售后服务业务。甲方承诺,合法经营,履行产品说明书要求,承担对顾客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持续保持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2.建立售后服务机构
甲方应在签署售后服务协议后,立即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并符合下列条件:
2.1 合法的经营手续,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2.2 建立完善沟通机制;
售后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3 基本的要求:
2.4具备本区域内上门服务能力;保证在接到报修电话或传真通知内答复小时内予以解决。保证电小时畅通
2.5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必须有书面说明及后续解决方案
3.服务规范
3.1 对于售后服务部分维修承诺质量保证
3.2 对于维修部分承诺时间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
3.3 如果出现同样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对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3.4服务人员在我公司售后服务工作完成后与相关人员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等)
3.5底盘达到要求
4配件索赔(三包件)
4.1 对于索赔配件甲方保证提供原厂配件
4.2 对于索赔配件乙方保证工作日内到货
5采购配件
5.1 甲方提供原厂配件
5.2 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配件订单并给予订单跟踪;
5.3 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甲方发出订单,乙方配件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直接现金结算,如果货款不及时甲方有权拒绝给乙方发货;
6.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方案给予提供支持
6.1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方案必须协助反馈
6.2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方案应积极跟踪并在日内给予反馈信息
7.争议解决办法及细则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协议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协调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协议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十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