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致各航运企业及港口相关人:
自7月开始,景洪港中心码头即将进入货运和客运高峰期,为了保证中心码头的安全环境及规范的作业秩序,现将进入中心码头相关公司工作人员、车辆、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景洪港中心码头为全封闭海关监管码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一切
无关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
2、中心码头相关企业工作人员及企业车辆实行港口通行证管理,各
港口相关人需到我司办公室办理人员港口通行证及车辆港口通行证。出入码头必须出示港口通行证,严禁无证人员及车辆进入港区码头。
3、为保证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环境及秩序,相关企业工作人员交通工
具: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入景洪港A线作业码头,按照我司指定地点停放在中心码头B线区域内或自行停放港区以外,所有车辆安全事宜自行负责。
4、为了保证A线码头旅客及船舶的安全环境,所有停靠码头船舶、
上下船舶旅客、企业工作人员需服从我司客运工作人员及码头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5、本通知自2011年7月18日开始实施,望相关企业、个人予以遵守
配合。
港埠公司2011年7月13日 备注:港口人员通行证办理:
1、工作人员需提交1寸照片二张
2、办证费10元/人 ,
发港口人员通行证胸牌
港口车辆通行证办理:
1、提交车辆准确牌号
2、通行证押金50元/牌,退牌时
退还押金。
《客运车辆人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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