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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 新标准化

发布时间:2020-03-02 12:52: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xxxxxxxxxxxxxxx地测防治水管

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2013),现下发《xxxxxxxxxxxxxxx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xxxxxxxxxxxxxxx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

1 和技术规范,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以下九项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xxx,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xxxxxxxxxxxxx。

一、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的探放水队伍。

4、根据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制定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6、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矿井水灾演习。

7、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

2 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矿防治水安全思想教育。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三)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

3 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顺畅。

4、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审核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时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5、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

6、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7、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制订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设计、措施等。

8、每月组织一次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明确责任,定期落实。

9、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四)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的有关技术政策、

4 指令、细则、通报、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生产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在水害未查明的采掘区域内停止任何采掘活动。

4、机电副总经理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及运输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相关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负责防治水设备更新和改造技术工作。

5、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承担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矿井水灾预防、处理计划及相关措施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落实防治水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制定和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对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五)地质测量部经理(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直接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体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井下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编制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参与防治水施

5 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5、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量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

6、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井下防治水专项检查。

7、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8、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

9、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0、负责组织地表裂缝的调查及回填工作。

(六)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地质测量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防治水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井下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

6 观测台帐。

4、协助地质测量部经理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地质测量部经理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和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相关科室及区队岗位责任制

1、机电技术部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生产服务公司负责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

7 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3、物资供应公司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技术部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4、安监部负责防治水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

5、人力资源部负责防治水人员的培训工作。

6、生产服务公司负责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二、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一)地质测量部与生产技术部、机电技术部、通风部、安监部、调度室、区队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二)设计人员需要地质测量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1、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2、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进完成后五天内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4、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质测量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

(三)变更设计,设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部,以便重新调整放线计算资料。严禁在原始记录上乱、补、绘调整设计。

(四)与施工区队的业务联系:

1、地质测量部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地质测量部必须切实做好各个采掘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及探放水设计,及时下发各个区队。

3、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

9 应提前通知地质测量部。

4、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各区队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凡故意破坏或喷盖测点者,每点罚款100元。

5、各区队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部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

6、当巷道即将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如过老巷、老空、构造破碎带、进出煤柱边等)时,地质测量部应按煤巷30~35米、岩巷20~25米、综掘巷道50米前,通知有关施工部门。

7、新巷道开口,由测量人员给出临时方向,待掘4~8米后,再重新标定出准确方向;施工单位擅自开口,要求改线,地质测量部有权拒绝放线,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8、巷道掘进收尺,应由施工等部门配合地质测量部,统计进尺应以测量数字为准,施工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和没按规定超掘巷道的进尺,地质测量部不予验收。

三、专业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一)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地质测量部经理任防治水办公室主任,负

10 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具体要求

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质测量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成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

11 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详细记录)。

6、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综采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各掘进区队切实做好工作面超前探施工。

7、地质测量部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8、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年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给予相关成员适当奖励。

(三)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四)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五)每年汛期前由调度室编制下发“雨季三防”文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准备必要的“三防”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六)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煤矿

12 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七)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九)地质测量部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和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十)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十一)地质测量部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掘进巷道时应注意留设保护煤柱,严禁挖采保护煤柱。

(十二)地质测量部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十三)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十四)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十五)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十六)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公司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十七)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年初由地质测量部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采掘过程中存在的水灾隐患,编制年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一)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较清楚时,根据生产施工进度,每月下发地质预报。

(二)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三)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

14 巷道、采空区、老钻孔等水害隐患时,要提前60m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四)井下采煤工作面及煤(岩)巷掘进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要立即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五)井下揭煤巷道、井筒在距被揭突出煤层2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通知书,距10m前根据钻探资料发现地质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下发揭煤预报。距小于10m时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边探边掘。

(六)井下需要进行探放水的采掘头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设计编制后,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距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位置60m前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七)地质测量部的临时预测预报要具有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并由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下发至矿各相关单位。

(八)地质测量部的临时预测预报内容完整,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地质问题描述准确,具有可执行性。各单位在接到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地测防治水事故的发生。

(九)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害分析预测年度报表。

(十)根据采、掘工程的月度计划,编制月度水情水害

15 预测预报表,同时对已编制的年度报表进行修改、补充和修订。

(十一)根据采、掘施工进度,每周提前编制矿井水害周分析,对本周内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并配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十二)各采、掘工作面每年的全部水害预测资料要装订成册,并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所有水文预测预报资料必须由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

(十三)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煤(岩)巷掘进地质、采煤地质综合地测资料,分析在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质异常情况,编制地测回采及掘进年度报表。

(十四)根据采、掘工程的月度计划,编制掘进及回采地质月度预报表,分析采、掘前方存在的地质异常情况,同时对已编制的年度报表进行修改、补充和修订。

五、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一)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三下”采煤技术措施由汇森公司审查,报陕西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二)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由总工程师审核。

(三)采区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签字审核后报汇森公司审批。

(四)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签字审批。

(五)综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由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报矿业公司批准。

(六)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

(七)一般探放水设计、措施及防治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大型的防治水设计必须经矿业公司批准。

(八)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总工程师。

(九)测量贯通通知单由地质测量部按规定提出,经部长审核,报矿安监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通风部后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总工程师审核后分发至有关单位。

(十)测量贯通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控制网测量方案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六、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

17 层、透水、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二)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若发生地测防治水事故,由地质测量部部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进行事故追查。

(四)地质测量部对向设计、施工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新解释或重新调查。

(五)发现地测成果、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时,地质测量部部长应立即召集主管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召开分析会,追查原因,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账和图纸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里说明原因,对已发出的成果、图纸应立即追回改正和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改正。

(六)因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质测量部部长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当事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虚心接受处理意见。

(七)因地测人员渎职造成透水、突水,造成重大工程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地质测量部部长必须立即如实地向矿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分析和接受教训,当事人要深刻写出书面检查,并接受处分。

(八)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充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九)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心,以提高工作质量。

七、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地测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三早8:00。

(二)地测安全办公会由地质测量部负责人主持,地质测量部全体成员参加。

(三)安全办公会内容:

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2、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

19 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3、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4、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5、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四)设安全办公会议记录本,并由专人保管。

(五)会议上安排确定部门成员业务学习计划,并于每月5日检查学习情况。

八、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根据生产掘进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整理,填绘、修改和补充,具体如下:

测量资料每月整理一次,进度图每旬填绘。

地质资料:生产图(1:2000、1:5000)每月填绘修改一次,其它生产用图如工作面图等根据地质调查状况随时填绘修正。

(二)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三)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后,要及时对所揭露的地测资料进行系统、全面和认真的分析总结,提交采后总结报告。

(四)除坚持图纸资料的定期分析制度外,还应坚持“三

20 边”制度,即“边揭露、边分析、边修改”图纸资料,从而及时指导生产。

(五)每月对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填图进行分析,评定资料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分析的内容做好记录存查。

(六)分析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对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

(七)每年年底要对当年所获得的地测资料和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8年修改一次。

(八)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区队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各部门和各区队书面汇报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

(九)地测资料要有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等规范齐全,以方便查找。

(十)图纸资料的保管必须做好“五防”工作(防盗、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对确认无继续保存价值经审查后可以销毁。

九、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一)仪器室设专人管理,管理员对入室的各种设备、

21 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分类存放,并认真填写档案台帐。

(二)有效期内,设备(工具)必须处于完好状态,能随时使用,严禁任何人擅自拆卸仪器。

(三)坚持设备、仪器的定期送检制度,建立送检台帐。

(四)建立设备(工具)发放台帐,矿内生产单位借、领仪器,经地质测量部部长同意后,方可发放,并由借(领)人在发放登记台帐上签字;矿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矿领导、地质测量部领导同意后,办理书面借用手续。

(五)凡借领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及时送还,经仪器保管员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后办理销帐手续,如有损坏,则按规定处理。

(六)测量仪器在使用过程中,注意防晒防淋,仪器光学部件只能用擦镜纸和丝绒擦拭,不许用手巾和手指乱擦。仪器使用后,应先用软布或手刷清扫外部灰尘,放在干燥通风处晾干水汽,然后装箱,放置仪器柜中保管。

(七)测量仪器除在重要工程施测前进行检验校正外,还要按规定定期擦洗,并进行全面检校。

(八)加强仪器存放库室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器材,库室严禁他人随便进入,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齐、清洁。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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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新).4

地测防治水相关制度

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

煤矿地测防治水机构建设

地测防治水技术例会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 新标准化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 新标准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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