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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6:58: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制: 审

核: 科

长: 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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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5 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7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9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1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3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 .....................................17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8 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19

2 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地测专业与设计、生产、采掘区队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关生产安全联系应以委托书形式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程师签字。

一、与技术专业联系制度

1、采区设计所需采区地测说明书,在设计前两天提交委托书。

2、生产区队所需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15天内提交,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30天内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事先与地测专业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4、重要井巷工程,应提前3天向地测专业提供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在业务会上商定贯通偏差及有关要求,以便保证地测专业有足够的审核、准备时间。

一、与综掘区联系制度

1、各类巷道开口,生产技术科提前3天提交开工通知单,停工或复工提前2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及时丈量填图和标线。

2、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掘进队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3、巷道在掘进危险区前,地测专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掘进队,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贯通巷道,煤巷中在掘进头距20m(岩巷15m)时,必须发

3 放贯通通知单,停止一头掘进。

5、巷道的掘进收尺,以测量数据为准,掘进队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6、在掘进前方的老空、老窑、含水层、导水断层和其它突水区,应坚持有疑必探。

7、地测部门按月向综掘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与综采区联系制度

1、回采工作面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专业丈量数据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发出预防丢煤通知单给采煤队,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2、回采工作面各种停采线,应由地测人员根据设计现场标定,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若确因生产需要进行更改,应由设计人员下发更改设计。

3、地测部门按月向综采区提交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4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总、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由相关部门编制《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三防”工作计划》《汛期“三防”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

5 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涌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矿井水还预测预报制度。

一、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

二、通过探水钻孔机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

三、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涌水量曲线图。

四、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

五、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

六、向井下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区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

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九、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十、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水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7 十

一、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

二、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

十三、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

十四、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

十五、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

六、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8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交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组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组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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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经矿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

10、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总工程师和技术副总审批。

11、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启封孔和长观孔计划,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

12、一般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审批。特殊情况报公司审批。

10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技术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2、每月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例会时,技术组和探放水队要重点汇报防治水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3、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技术组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5、在防治水工作中,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防治水工作。

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或技术副总工程师。

7、防治水工作中造成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或安委办审核。

8、防治水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罚。

9、对于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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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1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技术部门;较大事故由技术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一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结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12、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3、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的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4、对在工作质量中有创新、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12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有关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工、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公司分管领导及安全、通风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或1:1000) (4)井上、下对照图(1:5000或1:1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2000或1:1000) (6)井筒断面图(1:5000或1:20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5000或1:2000)

13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列》要求,并且半年填绘一次。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技术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6、预报的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

14 立资料交换制度。

15、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6、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及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跟班技术员每月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防治水工作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回,并同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及次月地测防治水工作重点。

2、各类巷道开工前,技术人员要提前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跟班技术员应及时反馈信息,并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等情况。

4、跟班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掘进工作面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和技术科。

5、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

15 力,对施工巷道的前方的水文地质、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跟班技术员要对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距30米外,施工巷道提前至少40米通知,以便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7、掘进巷道必须有明确的计划,并有技术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

8、掘进队必须在现场做好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测绘组准备。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掘进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对所挂中腰线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9、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测绘组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掘进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10、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班组长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伸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测点被人破坏的罚款100元。

16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技术例会制度

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

2、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各专业副总、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等工程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分管技术的负责人

二、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质主任工程师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治理情况及下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情况。

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三、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

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4、会议结束后,技术科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第二天打印下发。

17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根据生产掘进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整理,填绘、修改和补充,具体如下:

(1)、测量资料每月整理一次,进度图每旬填绘。

(2)、地质资料:地质总图每月填绘修改一次,其他生产用图如采掘、回采工作面地质图等根据地质调查状况随时填绘修正;地质基础台帐、卡片、素描原则上随时揭露随时编绘;全井田剖面、平面图每季修改一次。

(3)、基本矿图根据地质测量资料定期进行填绘修改。

2、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后,要及时对所揭露的地测资料进行系统、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提交采后总结报告,采区总结还应报集团公司地质院审查、备案。

3、除坚持图纸资料的定期分析制度外,还应坚持“三边”制度,即“边揭露、边分析、边修改”图纸资料,尤其是要做好三维地震成果资料的动态解释和验证工作,及时指导生产。

4、每月对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填图进行分析,评定资料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分析的内容做好记录存查。

5、分析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对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

6、图纸资料的保管必须做好“五防”工作(防盗、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可以摧毁。

18 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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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相关制度

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

地测防治水技术例会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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