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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8:27: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测防治水部门科、组及个人岗位责任制

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重功能,为加强对地测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挥,特制定如下规定:

1、负责矿区的生产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

2、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

3、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地质资料。

4、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5、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6、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7、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进行为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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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

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

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⑴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⑵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

⑶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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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条 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第三条 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第四条 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第五条 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第六条 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第七条 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

- 5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第一条 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第二条 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条 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第五条 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 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第七条 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

- 7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第七条 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第八条 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 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第十条 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第十一条 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第十三条 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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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部门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第一条 地测部门门每年、每季度或每月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

第二条 重大的地质测量工程,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未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

第三条 地测部门门向外提供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第四条 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 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施工队提供掘进和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第六条 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三至五年内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内提交。

第七条 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至少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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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第一条 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第二条 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第三条 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第五条 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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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部门门定期会议制度

第一条 地测组每年初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召开组务会议,讨论本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上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每月召开地测工作例会,结合工程验收结果,总结上月工作,安排本月任务,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第三条 每单位工程竣工后召开组务会议,根据地测成果,评价工作质量,总结经验,分析失误原因,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四条 每年年底矿务会议召开之前,地测组先召开本组会议,总结全年地测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地对全组工作做出评价,再上矿务会议讨论。

- 15计划、接续情况,便于地测部门进行工作安排。如有特殊原因部长不能参加,由部长指定专人参加会议。 第二节 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1、测绘成果的收集:有关矿区用到的测绘成果(平面控制、高程系统、图纸)都由地测部门负责收集。

收集资料要严格校对,保证准确。收集资料施测时间、单位及资料精度。收集的资料由地测部门处长签字后送档案室归档保存。

2、测绘成果验收:

地测部门门及地测部门施测的测绘项目,在结束后要提交竣工报告或技术总结(后附最终成果)

3、测绘成果的归档:

测绘项目通过验收后对原始手簿进行编号、整理、装订。一个测绘项目按大小或内容多少分别装盒,内容包括项目总索引、技术设计书、施工组织方案、原始手薄、计算手薄、测量成果以及竣工报告或技术总结(包括图件)。归档移交要履行签字手续。

4、测绘成果的保密制度

测绘成果的管理人员都要进行保密规则的培训,要遵守保密规则,不对外泄漏保密性的测量资料,不允许带走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为机密资料,资料利用和借阅,必须填写借阅档案审批单,填写清楚借阅单位、借阅者姓名、借阅内容目的、借阅单位领导签字、地测部门门主任工程师签字、档案保管人签字(附:借阅档案审批单)。总工程师批准。

- 17问题,指导各矿地测部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

(2)、地测部门门对各矿地测部门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3)、地测部门门必须参与各矿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

(4)、矿地测部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煤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5)、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

(6)、矿地测部门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水害预报。

(7)、矿地测部门要积极开展瓦斯地质工作。调查涌出异常区的地质条件,描述煤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特点,煤岩层的含水性。把涌出异常点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注明瓦斯浓度及变化情况,涌出异常发生和恢复正常的时间、异常点

- 19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出矿、出公司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地测部门门的为准。

(2)、公司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到矿核实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煤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

矿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井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各单位回采率计划指标。

(3)、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煤层,矿地测部门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煤厚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

(4)、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批工作。

(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煤有权保留意见。

(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各矿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交换图送地测部门门。

4、矿区测量:

(1)、煤矿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测绘各种矿图,井巷给向、钻孔定位、大型

- 21经常按图分析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采取措施。

(9)、凡根据设计图纸的放线、定位、贯通等工程,具体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一定要对设计图上的尺寸、数据进行验算、复查,确定无误时可以放线,如发现有误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协调修改,否则不予放线。

巷道设计平面图,必须有控制方格网和坐标,回风和运输巷,每隔50米至100米应设煤门或探眼,以便实测煤厚。设计图应明确划定煤柱线,并注明类别(矿井煤柱,采区煤柱或工作面煤柱),设计说明书应依图认真计算矿井回采率。

(10)、各矿要大力推广使用激光指向新技术,激光指向仪由矿提供,同时提供安装材料及有关条件,由地测部门安装调试。仪器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小于70米,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激光束,使其正确指示巷道掘进方向。

(11)、重要的贯通测量(如立井、斜井、主要石门、回风、运输大巷、上下山等)或贯通距离大于3000米的贯通工程,必须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经矿总工程师和地测部门门审批后实施。

(12)、贯通测量至少要独立进行两次,取平均数作为最终值,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未掘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50米。

(13)、重要贯通工程,必须绘制不小于1: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填绘工程进度,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20-30米,煤巷中剩

- 23保护边界和移动角值来圈定。由于各矿煤层赋存条件各不相同,各矿应开采移动角应或相邻矿井数据采用本矿区实测数值,且该数值必须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各矿井设计中必须按上述两点,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业广场、矿区边界、河床、公路、水体及断层下、矿井边界留设保安煤柱;留设的保安煤柱必须由地测部门如实标注到井上下对照图上。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并标注到相应的图纸上指导生产。

(5)、矿井断层较多时,根据实际情况应合理的留设断层保安煤柱,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6)、保安煤柱一经留设,严禁各矿开采;如有特殊情况需开采的,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开采。

6、中腰线管理制度:

(1)、矿生产技术部门应在巷道开工前三天向地测部门发送放线委托书和签字齐全的相关设计图纸。地测部门在接到矿生产技术部门的测量放线委托书后应立即组织标定中腰线,否则不得进行测量放样。

(2)、地测部门在标定中腰线前必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复测导线点不得少于4个。

(3)、地测部门在标定中腰线前还应对巷道设计图进行核对,如果在核对时发现图纸有尺寸偏差,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矿生产技术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修改意见。不准在没有核对图纸和图纸有误的情况下标定中腰线。

- 25第五节 资料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使绘图、打印和复图规范化,防止图纸丢失或外流,做好技术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地测部门门作为职能业务部门,要根据鑫峪沟(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图纸的绘制、打印、复图及图件的保管、保密工作。

3、地测部门门原则上只负责本处及下属各矿地测部门的日常工作用图的绘制、打印、复图。

4、各单位逐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积累和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然后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5、资料档案在交接时,要当面点清,办理交接手续,对交接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划分密级、编号、加盖印签。

6、档案室要按国家二级档案的要求,建立总索引表、建立各种台帐登记薄、图表等,每个资料盒都要有标签。

7、资料的借出要有主任工程师批示,借阅和归还都要有登记。每季度对供出、发出和库存的图纸资料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

8、凡是原图、底图、各种原始记录都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查阅。

9、各矿用图,自己有绘图仪的,由各矿自行打印。如遇特别情况,需经地测部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印出图。

10、各部室用图,需领导认可后,可以提供。未经领导批准的不能提供。

11、对公司外提供图纸,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审核,方可提供,并且必须要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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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测部门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开展安全活动;带头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规定,并对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狠抓“三违”现象,建立“三违”档案,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3、地测部门门建立安全制度,每周一早晨由地测部门门领导组织召开一周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臵本周安全生产工作。

4、地测部门门及各矿地测部门要坚持班前会制度,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布臵当天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检查劳动保护状况,班前会要有记录。

5、每月要召开安全办公会,由地测部门门主任工程师主持,总结上月安全工作,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布臵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

6、坚持安全汇报制度,每月底各地测部门向地测部门门汇报安全情况。

第八节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地测部门门处长对安全生产技术负全面责任,建立以主任工程师为主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各地测部门工作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下达任务联系书、贯通预报、地质预报、水文预报。

3、各地测部门每天要参加矿调度会议。

4、矿图制作完成后要逐项检查,并进行签字。

5、各地测部门在巷道开拓前及时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每月5日前

- 29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公司各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由于老矿区小窑星罗棋布,到处都是采空区,因此对水害隐患必须高度重视。要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负责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报公司地测部门门初审,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复审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地表防治水

1、每年夏季降雨发洪期到来之前,由公司、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是各截流明渠、暗硐是否畅通,截流排水设备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矿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矿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井口位臵、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方法、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或调度室,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

- 31 (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井筒,一个通井底车场。

(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6)、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一般按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设计。经过截流的矿井,其正常涌水量是井下排水量与截流工程排水量之和。

第四节 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1、夏季发生较大的降雨时,矿“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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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每年进入雨季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雨水、洪水进入塌陷区。

7、对打钻用水,一般情况下不让水进入塌陷区,实在避免不了的应记录水量和时间。

8、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9、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各矿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

10、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环卫、城建部门的关系,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第六节 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图作底图进行编制,比例尺为1/2000,主要内容有:

①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应当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②古井、废弃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

③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隔水煤(岩)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④井下输水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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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相关制度

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

地测防治水技术例会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地测防治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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