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工地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订立时间:签订地点: 铝 合 金 门 窗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各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铝合金窗、制作、安装。
第二条合同总额、结算方式
1、本工程由甲方直接分包给乙方,土建方作为总包方不向乙方收取配合费,甲、乙方之间的责任按本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图纸及甲、乙双方经现场确认所明确的工程量,其铝合金推拉窗、固定窗平均单价为:总价为暂定价人民币:(大写);最终工程量按实计算,平方面积尺寸按图纸设计洞口尺寸计算。 以上款项包括:检验检测费、门窗调试费等费用并提供合同价的65%材料发票及35%人工工资单。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发生的增减项及变更项,乙方及时审报工程联系单,工程价款中有报价的按报价的单价确定;无报价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铝材及玻璃要求:
(1)铝材选用牌系例,窗料1.2mm厚
(2)窗玻璃用玻璃
第三条工期
1、合同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与土建同步、满足项目交付进度要求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总承包方总进度计划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以总承包方总体竣工计划确定)
2、工期的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4)由于土建或相关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5)法定不可抗力。
(6)双方协商约定或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乙方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书面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和铝合金门窗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质量保证期为整个门窗通过最终验收(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并投入使用起壹年内免费维修;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工程款20%;
2、乙方完成安装所有窗外框的施工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2、乙方完成安装所有窗内扇的施工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3、工程竣工验收(以验收报告为准)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 款的%;
4、留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满,甲方在七天内付清该合同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处理协调本工程的一切事务;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组织乙方进行项目计划、技术和施工组织交底。
(3)设立以甲方、监理公司为代表的管理机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与各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等相关事宜。
(4)及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工程款。
(5)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人为现场代表,处理协调本工程的一切事务;
(3)乙方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及门窗工程相关的技术、施工规范、并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及总包的有关制度。对甲方、、监理提出的合理整改事宜,应积极处理。
(4)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根据乙方实际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若不能按时完成,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包方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操作规范,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乙方配合完成总包方所有分部分项(门、窗)工程后,由甲方组织邀请政府各职能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窗扇按装完工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初验,初验通过后,产品的成品归甲方保护,乙方不承担此责。
第九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合同条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7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已被认可。
第十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和产品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2、维护响应时间: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1天内派人修理,一般性故障2天内恢复正常运行。
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对本工程的系统提供成本价维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实际损失支付给无过错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