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复兴中学考试纪律
1、各科考试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考生考前作好充分准备,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
3、考桌上只准放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不得携
带课本、资料、笔记本等。
4、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室,考试结束前不准出室。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交
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
5、答题前,应先将考号(或学号)、姓名写在试题规定的位置,不得在试卷上作
其他任何标记。
6、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询问外,其他不准提问,不得借机
舞弊。
7、考试时考生不准左顾右盼。凡在考试中发现夹带、偷看资料、接传答案、交
换试卷、抄袭他人答案、带走他人试卷等行为,该科记零分,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处分。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交卷时,按试卷页码顺序叠好,放在自
己座位上,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石家庄市复兴中学
《石家庄市复兴中学考试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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